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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伟·学习笔记(26)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情形下的交通事故责任主

杨立伟·学习笔记(26)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情形下的交通事故责任主

作者: 杨立伟 | 来源:发表于2017-08-14 15:02 被阅读0次

1、发生交通事故且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擅自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过错的则不赔偿。

2、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需担责,承担的是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3、交强险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4、未投保交强险的,先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投保义务人和驾驶行为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其余不足部分,由驾驶人和投保义务人按其各自责任划分进行赔偿。

5、对盗窃、抢劫或者抢夺机动车情形下的擅自驾驶,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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