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在纠结,买保险要考虑公司大小和知名度吗?中小公司靠谱吗?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截止到2015年10月份,内地保险公司的数量已经达到93家。哦,居然这么多?那我们能随口说出来的又是几家呢?估计超不过10家!但我们在看各家的保障责任和费率时,却发现新兴的中小保险公司的产品往往性价比极高,在保费相近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获得更高保额与更多保障,相比“大”公司优势明显。
那么问题来了。。。
问题一:“小”公司如果“倒闭”了,我的保单怎么办?
回答:保险公司无论大小,都同银行一样,会受到政府的监管,保监会不允许保险公司申请破产。如果保险公司经营不下去,会由另一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如果没有人愿意出手,保监会就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兼并后,原来保险公司的保单依然有效。
另外,保险公司在成立时,必须向保监会缴纳一笔准备金,额度大概是公司注册资金的20%。如果保险公司经营不下去,那么保监会可以拿出这笔钱来保障客户的权益。而且准备金会随着保险公司收取保费的增加而增加,用以动态的保障客户,继续履行保单上的承诺。
如果你还担心,那我们看看保险法是怎么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或者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二:比“大”公司的保费便宜这么多是不是有什么问题呢?
回答:这是经营理念与市场营销政策的问题,对于一个在市场上占据较大份额的“品牌”公司,肯定不会也无需用最便宜的价格开拓市场,这个不仅仅是保险公司,任何行业的任一家品牌公司都是这样;而对于“小“公司而言,为了赢得市场与客户,最直接的办法就是降低自己的利润,用更低的价格更多的服务去赢得市场与客户。
问题三:“小”公司赔得起这么多的保额吗?
回答:保监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有严格的监管制度,每季度动态监测各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否达标,如果偿付能力低于100%,会责令增加资本金或限制其业务范围等一系列措施。
另外,你以为你买的一份保单就仅仅是你所签约的那家公司承保的吗?其实真不是的!
我国的保险市场,除了保险公司还有一种公司叫做“再保险公司”。说白了就是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
简单的说,就是保险公司承保一笔业务,再将其中的部分风险保额转移到再保险公司,那么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不用去承担全额的赔付风险,而是与再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这个结果将会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将自身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再保险业务也需遵守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而再保险公司在接受保险公司的分保之后,又可以将部分保额再分保给其他保险公司,我们姑且称之为“再分保”。再分保又能降低再保险公司的风险,而往往承接再分保业务的就是我们哪些耳熟能详的“大”公司。所以,其实整个市场已经形成了一个“共保体”。
比如:某消费者在A保险公司购买一份100万保额的保险,A保险公司将80万的保额分保给了再保险公司(可以是一家或者多家),这个时候A保险公司其实只承担了20万保额的风险。再保险公司承接80万保额的转保之后,觉得自己承担这个风险好像也有点大,于是又将60万保额分成三分,每份20万再分保给了B、C、D三家保险公司。
那么,如果这个消费者在未来发生了保险合同内约定的事故,需要理赔,实际上是获得A/B/C/D四家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赔付的各20万保额,合计100万。
也就是说,你在一个不知名的保险公司那里买了一份保险,其中可能就有如:平安、国寿、太平洋之类的大型保险公司承保的份额。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形成了保险市场的共保体。
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大的保险公司肯承接再保险公司的再分保业务?
对于再保险公司再分保出来的业务,保险公司是非常愿意接收的。因为再保险公司在接收保险公司分保业务时,会再次对每一笔业务进行核保,而再保险公司的核保往往比保险公司的核保更为严格,所以对于再保险公司再分保给保险公司的业务,其风险系数是非常低的,比自己直接承保的保单的风险更低,而每一笔分保出去的业务,分保单位就会将相应的保费和责任金转移给接受单位,这些钱风险很低,又能进行投资运作,大保险公司肯定愿意接收!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无论大小,安全性差距并不大,所以大家不必纠结保险公司的大小,而更应该关注的是这份保险中的保障责任是否足够符合我们的需求,在同等保障责任的前提下,当然是选择性价比高且服务好的公司和产品。
当然,仅仅用文字说明不足以形成对比。大童保险服务第三方做的就是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挑选性价比最高的风控产品。
现将热销产品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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