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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应该了解一些事

30岁,应该了解一些事

作者: 披着狗皮的猫 | 来源:发表于2018-08-07 17:26 被阅读16次

    30周岁了,按照我们老家的算法,虚岁已经31了,是正儿八经的而立之年,也是人生的一个大分水岭了。

    之所以感慨自己步入中年行列,并且时常把“中年危机”挂在嘴边,是因为感觉自己的的确确处于一个既“危”又有“机”的人生拐角。

     “中年危机”,我没有查过其确切定义,在我看来,不仅提现在经济、精力、身体和事业等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和非最佳状态,还体现在思想和认知方面。

    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恋爱、成家之后呢,挣多少花多少,开心就好;一旦有了小孩,才知道一分钱也是钱。小孩的吃喝拉撒睡,各方面都是钱,懒散惯了,很难一下子调整过来。之前花钱大手大脚,我记得我哥还提醒过我,说“你要么把钱付个首付买房或干点其他事儿,办大事后才能存钱,不然像你这样挣多少花多少,花钱花习惯了,以后很难改过来!”确实,现在想想还真是这么个理儿,存的钱都潇洒光了,说买房也没买,前几年生意不错,存的款也是在吃老本中一天天出现危机。现在一下子孩子奶粉钱和各种其他开销,一个月不吃不喝也够呛。突然想到一句话,躲过的不要以为过去了,迟早还是要经历,偷过的懒也是迟早要补上。该全力去争取、去努力的时候却放松了,现在要承担更多的压力。30岁了,很紧迫,但也来得及。

    在有小孩之前,时间和精力都是充足的,自己想学习、冲一把的时候,很容易找到学习和工作的感觉,一旦有了孩子,精力和时间很大程度上由不得自己的,尤其对于我这种“自由职业者”的人来说,反而把时间都耗在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上。上有老下有小,很多事都得自己操心。那么,这个时候,自己是不是要更加成熟一点儿了呢?我也时常告诫自己,不能贪玩、不能浪费时间了,之前计划好的学习目标,落下一次就长久的搁置了。我希望这个年纪的自己,更成熟、更有毅力、更能静下心,时不我待,只争朝夕。

    之前经常有新闻报道,很多年轻人面临工作和事业的压力,做出了各种傻事儿,还有压力过大猝死的情况。这个年纪的人,“年轻人”这个词确实有点尴尬。越打越多的人随着肚子的隆起,钱包却没有成正比的鼓起,事业上很多人在这个年纪也是一个转折点。过了30岁,如果去外面找一份新工作,会遇到很多尴尬,尤其那种电话销售,实际上很多企业已经有年龄限制,比如有18-35岁的规定。我自己经常也问自己,如果我现在去重新找份工作,还是做销售,和20岁上下的“小年轻”争岗位,还有优势吗?似乎现在很多企业招销售,喜欢找新人,因为新人更容易“被洗脑”和被管理。要是去我们同行吧,一方面自己资历在这,起码要给我一个主管或总监做做吧?但是别人家的HR不一定买账。另一方面,想去其他行业试试水的话,也存在着更多的尴尬和现实约束。

    不过,“危”和“机”是共存的,30岁也是一个机会,一个前途调整和确定的机会。自己的工作,能当做“事业”继续干下去吗?还有其他新的机会和可能吗?这些都是扔到中年都应该想到的。

    30岁了,也过了“愤青”的年龄,变得慢慢趋于理性了。以前为了社会焦点新闻或一些不够“理想主义”的事儿,动不动把自己气的咬牙切齿,一副“天下为公”、誓要“伸张正义”的气势。其实吧,一点卵用没有,把自个气的办事,似乎也改变不了什么。要不调整克制自己,你还别说,还真有很多人走上了“报复社会”的不归路。

    自从自己过了28岁以后,尤其是在结婚生子以后,性格也改变了很多,暴脾气好的多了,一方面被社会磨去了棱角,一方面孩子也给我有了磨炼耐心的机会,我想很多自己带孩子的父母都被整得“没了脾气”吧。自己那种“愤世嫉俗”,其实已经早就没有了,但是内心仍然保存着正义和“人文大情怀”。直到最近发生的一件事儿,让我更加认识到现实,更加趋于“理性”。

    最近我们这来了两拨人,一拨人是省内北方的“老乡”,另一波是邻省的“老乡”,以免费送菜单卖“养生锅”,具体经过情况就不赘叙了,反正这么一批人隔三差五的以“传销”式的高超口才,专门向上街的老人推销他们的昂贵的“养生锅”和“养生水壶”。我打了几次110,警察也处理过几次,不过我发现这么一批人来的次数越来越频繁了,后面几次报警警察也只是敷衍一下了。我有一位朋友也在派出所上班,我打趣问到,现在为什么不管这些人了,他只回复我说“这些人都是打擦边球的,没有足够证据显示他们是诈骗,你可以举证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们也明明知道这些人是忽悠老人家的,但是我们也没办法。没事儿喝点小酒吧……”

    他那句“没事儿喝点小酒吧”,我已经很清晰的在脑门上写上“无奈”了,我打趣他们是不是收了这些人的“黑金”。他说我有这种法律意识和正义感是好的,但是有时候不管用。看到了没,我们经常被教育“有事儿找警察”,实际上很多时候并没有用,要做个好人,做一个正直正义的人,成本太大。就拿上面的这事儿说,需要我自己搜集证据,才“有可能”用法律惩罚到哪些“坏人”。这是不是增加了我要做一个“好人”“懂法守法”的成本?

    你看,说起这事儿肚子里一肚子“气”,满嘴的“废话”。过了30岁的人了,还是这么过于理想化,过于矫情了,管的也太宽。

    我想起一北一南的两个“老炮”教授,一个是周孝正,一个是陈丹青。周孝正说的很好,有人批评“自扫门前雪”的理论是不对的,这是胡扯!老祖宗说的“自扫门前雪”是非常有道理的,每个人管好自己的事儿,就是管好了大家的事儿。以前老北京四合院和胡同,下雪后每家每户都把自己家门扫的干干净净,没一会儿功夫整个院子胡同都干净了。现在的人,都懂大道理,都有大情怀,管起别人的事儿头头是道,社会焦点新闻都能总结出一二三四。到了自己头上,身边举手之劳的小事儿就缺乏了“素质”要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30岁的年纪,全力冲刺的年纪,只要死不了就没有放松的理由,一条扁担扛起上中下。30岁,能学习的还是要不断学习,20~30岁,除了学校的书本,还有很多很多实用的、能吃饱饭的知识要去学。30岁,吃的咸一点,看的淡一点。另外,多啃点硬的,少睡点软的,这个时候不折腾,老了就折腾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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