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先看傅佩荣注释:
有子说:“与人约信,尽量合乎道义,说话才能实践。谦恭待人,尽量合乎礼节,就会避开耻辱。施恩于人,而不失去原有的爱心,也就值得尊敬了。”
“信”、“恭”、“因”三字,前两字都是指人际相处的一种操守或品德,“因”字也不应例外。古代“因”与“恩”通用。
“近于”,是指接近而不相同于。譬如,义与礼是原则,而信与恭是实际的作为,所以只能尽量符合原则的要求。
再看南怀谨注释:
这个“义”字,有两个解释:
1、儒家孔门的解释讲:“义者宜也”。恰到好处谓之宜,就是礼的中和作用,如“时宜”就是这个意思。
2、就是墨子的精神——“侠义”,所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中国人有这个性格,为朋友可以卖命,我们中国人这种性格,有时候比儒家的影响还要大,为了朋友,认为这条命该送给你,没有关系,帮你的忙给了你,其他民族也有这种精神,可是没有这种定义。
这里“信近于义”的“义”,与墨子的“义”字,有相同之处。人为什么守信?答应的话,一定做到。所以我们历史上有著名“季布一诺千金”的故事。《论语》中的子路也是这样的人。“言可复也”,守信的人,不可讲空话,因为“言可复也”,讲了话必须恢复。什么是“恢复”?就是讲了的话要“兑现”。
义,涵盖的感情色彩实在振奋。情义二字,生生世世。
信近于义,可见“信”的重要。简言之就是说话算话。小孩子们拉勾勾,成人们需要盖章公正,反证了信的不容易,所以才如此强调。而加了情字,便是由心而发的义,不需要任何形式,比如铁镜公主盗令箭给四郎。
说到义,就想起两个闺蜜,小时候常说她俩拙壮,想来在我眼中,她俩是侠客,其实是义的化身。
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很、很、很需要力行的一点。多少次因为语言的尊重,化解了不必要的纷争,耻辱之类的事情也不会找上门来,更不要说内心深处的庄重恭敬了。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人不可能绝对的无私,儒家则主张有限的自私。先爱自己,推己及人,也是可以宗仰的。有点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感觉。夫子念亲恩,有情义我喜欢。
新风体 by 翰章华道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