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未知全貌,不予置评,可有的时候就是做不到那么的客观。
前段时间有两个同事之间发生了矛盾,因为其中一个同事平常所做的事情导致他的风评并不好,基本上跟他打过交道的人,包括我都在他那里吃过亏,所以一听到是他和别人发生了事情,内心里面天然的就将更多的过错归咎于他那边。
今天听到另外一个同事的解释,才发现这件事情并不能完全怪发生矛盾的两方中的一方,属于对错各半分的情况。
而我之所以在听到这件事情,就轻易的下一些结论的时候,已经就开始不客观了,这不得让不让我反思以下两点:
1.不管一个人平时的为人处事,还是自己与之打过交道的一些过往,都不能够作为一个完全的依据,有些事情对方可能做的不是那么恰当,但并不代表每件事情都是如此。尤其是我不是这个事情的亲身经历者的时候,还是应该尽量的不去给这件事情下评判。
人都是有多变性的,也许在那个情况下对方做了A的选择,可能在别的情况下他又会做出的选择B,不能因为一个刻板印象就会觉得对方一定会做与之前一样的选择。
2.平时还是应该注意一下自己给别人留下的印象,如果经常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有什么事情对方可能下意识的就会评判是自己的问题 ,而且更难以解释。
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还好,但如果关系到工作,关系到个人的人格问题,还是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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