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今天是2016年6月5日,星期天,我坐在晚自习的教室里。
我经常会去回想一些过去的事,可是很多记忆都已经开始模糊。我很害怕,害怕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把这些事都忘记。我害怕我会忘记过去确实有过的欢笑与感动,委屈和无助。我害怕我会忘记一些曾经说过要记得一辈子的人。我害怕我在越走越远的路上,会把曾经的自己弄丢了……
所以趁着现在,我还记得,我想要,把我还记得的一切都记录下来。
我撒过谎,我骗过人。尽管我从来没有过恶意,尽管我都是无心,但骗了就是骗了。我害怕我某一天也会开始篡改曾经去欺骗未来的自己。
所以,我现在就要把我的故事都写下来,原原本本一字不差。
我要写我小时候的欢笑无助和委屈,写我学校阶段的担心惶恐和得意,写我经历过的事,写我遇见过的人。
我要写我的骄傲,写我的遗憾,写我的忏悔,写我的迷茫,写我的快乐。
我要写帮助过我的人,我喜欢过的人,欺负过我的人,我讨厌的人,爱过我的人和,我对不起的人。
我要写我的梦想,我的现实。
我要写好多好多。
其实我甚至开始写这个前言的时候都不知道原来我居然想写那么多。
或许在过程中我会有更多想着的。
好了,就这样。
或许,我可以开始了。
第一章·当我还在很小的时候
当我还在很小的时候是我还没上学的时候,那时的很多记忆其实已经记得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只能捡记得的点滴写下来。没有文正的故事,只有零星的片段。其实我打算写的所有东西应该都只是些零星的片段。
要说我对我爸爸的记忆嘛,嗯我对他好像没什么记忆。我好像只记得在他和我妈妈离婚前我都没怎么见过的感觉。
隐隐记得我去过金阳,他的老家。那里有个叫做小玉儿的彝族姑娘,我抢过人家的东西吃。
我妈说,那会儿我们住的地方对面有一家卖金豌豆凉粉的人家,我很喜欢那家的金豌豆凉粉,每天早上起来就会去吃一碗。若是遇到人家还没开门的时候,我会使劲敲门并且大声喊“快来开门,霞霞要吃凉粉。”
……好吧,我的剽悍竟是从那时就开始了的。
后来回家了,西昌才是我的家。
我记得当时大爹一家还没搬家的时候,有次我去找大姐玩可是她不跟我玩。妈妈说,因为我们穷,我小时候很少有哥哥姐姐愿意带我玩的。
我大哥孔彬,在他入狱前我对他唯一的记忆就是,他有一次去我家,我,我妈还有他我们三在我家那个小厨房。(嗯这次回家去多拍一些照片,免得以后连场景也记不清了)我用不知道哪里来的粉笔在碗柜上写了个人字,然后大哥接过我的粉笔在碗柜上画了一个由简单线条和圆形组成的人,告诉我这才是人。奇怪吧,我居然现在还可以想起大哥画的人的形状。
我家那时真的很穷。我跟我妈都经历过连米都没有的时候。那时我家那些亲戚没一个愿意帮助我们,除了现在已经过世的二孃和二姑爹,他们每次来川兴都会给我们买面。可是他们也很难过来。好在我家对面有棵杨茄子树(那时的我家只是一个小厨房和一间住的地方),真的,老天总不会让人饿死的,那是我记忆中结杨茄子结的最好的一次。
没有饭吃,我妈就摘杨茄子,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的,煮着吃。杨茄子其实很好吃的,可是,没有油只有盐的杨茄子,还真挺难以下咽的。
家里只有一些妈妈不知道哪里借来的米,每天就只是煮一点点,让我吃米饭,她自己就只吃杨茄子。我那时不知道是懂事还是怎么,就一直争着跟妈妈抢杨茄子吃。我现在已经忘了那时的杨茄子的味道,只记得跟我抢杨茄子的妈妈的眼泪。
日子越来越好过了,我们不仅有钱买米,还有钱买菜。我妈从来不会主动买杨茄子,她现在很憎恨那个菜。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杨茄子是我最喜欢的菜之一。
那会我妈和我奶奶经常吵架。其实不能算是吵架,因为我妈从来不还口,任凭我奶奶骂。每次被骂了之后她就会哭,她哭我也会哭。可是她哭起来从来不会管我,甚至她经常想要去死。我很害怕,我怕她真的去死。每一次她一哭我就会很害怕。没有经历过的人肯定不会理解这种感觉,就是本来就只有一个人爱你跟你相依为命,可是现在,连这一个人也不要你了。这种被抛弃的恐惧感在我心里深深扎根了。今年我19岁,这份恐惧在我心里已经呆了19年。我到现在还是很没有安全感还是很害怕被抛弃。我最近在看一部剧,《亲爱的翻译官》,里面程家阳告诉乔菲说安全感是自己给的。或许他不知道,没有安全感,一定是别人影响的。
我家有一片果园,里面有枇杷有梨有李子有桃子,我妈还种了苞谷。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是没错的。我记得我有一个竹条编的小背篼,不管我妈去果园背什么我都会跟她一起。嗯我还是个大力士呢。我特别害怕蛇,可是那时,我却经常与蛇相见。
小时候在果园干过很多活,摘水果,点苞谷,搬苞谷,背东西回家……似乎每一次到果园都是劳累的。我家果园在山上,所以我现在很讨厌爬山,真的真的很讨厌。
那会二孃不时地会接我去她家玩。每天早上他们会给我买豆浆和油条吃。那是我在家吃不到的美味。可是我现在很讨厌豆浆油条,原因是我也说不上的。
我很讨厌那时的我的小表妹丹丹,原因还是我穷。小孃他们工作忙,就把她放在奶奶这里养。她总是喜欢在我面前炫耀她的东西。她还喜欢端着饭碗到我面前吃,把嘴砸吧砸吧地故意发出声音。这也就是,我现在可以忍受饭桌上别人任何毛病,但唯独砸吧嘴会让我反感甚至恶心的原因。
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和她玩着,小孃来了,我就走开到了我跟妈妈的家。我还把房门给关上了,就怕她又来我面前炫耀什么。妈妈在厨房里洗衣服。(我家跟奶奶他们是同一间房子,我家就只是一个厨房和一间房间),我就过去蹲在那里。没多久丹丹过来敲门,我还是蹲着没有动,妈妈不知道我的别扭就去给她开了门,我果然没猜错,她拿着一根香蕉过来吃,又是砸吧着嘴,发出那种我最讨厌的声音。我没说话,她也没有,她吃完香蕉后就走了,我妈就哭了,我再一次去把房门关上,我也哭了。
小时候很害羞,不喜欢跟别的孩子玩,当然也不排除是他们因为我是单亲小孩才不跟我玩的情况。那会儿家里养了几只鸭子,就是我唯一的玩伴。
记得有一次妈妈和奶奶去掰苞谷,我就在家里将她们背回来的苞谷皮给撕了,不知是累了还是太无聊了,就靠着苞谷堆睡着了。然后——被鸭子给啄醒……后边妈妈和奶奶回来了,鸭子们就在她们面前嘎嘎嘎,又来我面前嘎嘎嘎,然后冲着苞谷堆嘎嘎嘎。神奇的是,奶奶居然就大致弄懂了我在苞谷堆旁然后被鸭子啄了。听我说了我睡着被鸭子啄醒后,奶奶就说了几句类似“你们怕她谁着凉把她叫醒的?真是乖。”更神奇的是,鸭子们似乎听懂了奶奶的表扬,又嘎嘎嘎了几声,然后神气活现地走了出去。
我到现在都还相信,一切的生命,都是有灵性的。
有一次我跟妈妈奶奶和小孃,丹丹一起去昆明玩,有天晚上在旅馆,妈妈和奶奶不知去哪,我和小孃,丹丹在房间。丹丹在吃小孃买的红毛丹,我挺想吃的,又不好意思,觉得有点委屈,又找不着妈妈,就开始大哭。所以我家现在还有一张那天晚上我的哭照。照片上我哭的特别伤心,小孃正躺床上,丹丹在吃红毛丹。还有就是,我憎恶上了那个叫红毛丹的水果。
第二章·上学前班啦
上学前小班时我只有4岁。
我记得刚开始的那几天很多小朋友都哭了,可是我没有,我从来没有哭过。
我在学前小班遇见了朱静,现在啊,她是我的好朋友。那会其实我跟她一点都不熟的,我只是知道有她这个人,但是甚至于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子。
我那会儿有过几波朋友,呃,波。
有个姑娘叫吴蔚,她是当时小学里一个老师的女儿,她妈妈每天都会来班上给她送牛奶,我特别羡慕。我们似乎是在一个游戏中熟识的,我忘了什么游戏,但是我记得我们的角色:我是老鹰,她是小燕子。我们俩不在一起玩就和在一起玩一样简单:丹丹跟着我去上课,我只顾着照顾丹丹,吴蔚来找我玩我不仅不和她玩,甚至装作不认识她。自然,我失去了这个伙伴。
还有一对双胞胎姐妹,说起来我跟她们还真是有缘分:学前小班一个班,一到六年级同学六年,她们的舅舅还是我初中地理老师。我那会儿下课会跟她们一起上厕所,每次必问的问题就是“你们哪个是杨丽榛哪个是杨丽榕啊。”
还有一个叫杨菊的小女孩,跟我住的挺近的,我们就经常一起上学放学。我那时很傻,有几个零用钱总是喜欢买了东西跟她一起吃。突然想起一件事儿,有天早上去上学,杨菊跟我和一个叫小巧的女孩去等一个叫小雨的女孩,哎呀也只有一面之缘而已,我居然记得她们的名字,真是厉害。
说正经的,那个叫小雨的女孩家是开便利店的,那天早上去等她时她在吃方便面,嗯,是红烧牛肉味的。她吃完后,让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喝一口她的面汤。当时我和杨菊是学前小班,她跟小巧是学前大班,我们都不懂事,自然也不懂得如何尊重别人的尊严,更别提如何维护自己的自尊。所以我更愿意将那会儿的她理解为好意,乐于分享;而我们仨,也真的每人喝了一口她的面汤。
现在想起来,还真是丢人呃。
我从学前小班就是一个很招老师喜欢的小孩,尤其是一个姓郑的老师特别喜欢我。是从他问我叫什么,我回答了,还指出了后黑板上我的名字开始的。他那天就在我的名字后面为我加了一朵小红花。后来啊,他总是喜欢让我领读,每一次发玩具也是第一个发给我玩。那是我第一次知道,被老师喜欢的感觉,原来那么好。
学前大班时我在二班。我们的班主任姓方,每天中午都喜欢睡午觉,还要让我们所有人也都睡午觉,睡午觉的还有一个本子作为奖励呢。可我就是睡不着,然后我就喜欢自己写些应用题。小孩子的应用题,真的是很简单的,但是我也“曲线救国”得了本子作为奖励。
当时管着班级钥匙,自己还洋洋得意,觉得大小也是官……嗯,唯一的便利就是我的表姐高亚兰,她总喜欢让我偷班里的粉笔,然后——我总是会照办。
当时有段时间是一个姓周的老师教我们语文,她也是特别喜欢我。每天中午喜欢把我叫到讲台上,给我做一些题,教我拼音。可是我终究是辜负了她,因为我的拼音一直不好。
好像就是在那一年我被狗咬了。三孃家的狗。我在她家玩,姐姐说给狗狗喂了东西狗狗就不会咬我。我真给它喂了东西。但我耐心不足,迫不及待想要验证是不是真的这样,就凑到了正在吃食的狗狗的嘴边。然后,我就被咬了……
我当时想的是,姐姐骗人。可是现在我想明白了,每个生命都有想要守护的东西,狗狗如此,人更是。
我特别怕疼,去打狂犬疫苗时一直哭哭啼啼的,可是打完针我发现,似乎也没有那么疼啊。后来也是这样,我一看见针就害怕,也经常会哭,可是在过后才发现,好像也没有那么疼嘛。就像罗斯福说的:“我们唯一恐惧的就是恐惧本身。”
那会跟我妈去卖桃子。我卖的是她觉得很小不好卖的。我几毛钱卖它们,也是有生意的。由此,一个老太太问我:“你的桃子一毛钱两斤卖不?卖的话我给你买两毛钱的。两毛钱哦,不少哦。”嗯,四斤的确不少,可是两毛钱,却是太少了吧。
我似乎卖过很多东西。桃子李子梨子枇杷菜胡豆瓶子书……嗯有段时间我很希望我是一个卖药的。直到现在,我很清楚我想要成为一名媒体人,可是,我还是想要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这个愿望,应该会实现吧。
有一次我去二孃家玩,培哥带我去一个广场荡秋千。和几个大哥哥一起。可是我居然从高飞着的秋千上摔下来了,摔了个狗吃屎。回去的路上培哥一直说我,要不是我摔下来我们还可以玩的。被骂了应该哭不是吗,可是我记得我那时笑出来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会儿我妈和我爸早已离婚了,我妈在二孃家附近的一个餐馆打工,没到周末,我就喜欢跟着妈妈一起过去。那家的老板是两个慈祥的爷爷奶奶,还有他们的儿子,一个胖叔叔。我每次去胖叔叔都会给我做一碗排骨粉吃。我妈要给钱他也不让,我说要给钱,他就告诉我说那是大象的排骨,我的钱不够。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来自陌生人的善意。
有一次过年前后我又跟着妈妈去了,那天很罕见的,我爸居然会带我玩。虽然一起的还有一个女人和一个小女孩。我记得那个小女孩能歌善舞,听说是度过幼儿园的,我很羡慕。我似乎也就是在那时觉得一个完整的家庭很重要,有钱很重要,不当小三很重要。
我妈去打工的这个地方是骑着自行车去的,不是为了方便,是为了省去来两块钱的车费。不管是她上班我上学还是我跟她一起去上班,在快到家的那段路上她都喜欢让我站在脚踏上。那是很老式的自行车,车头到作为之间还有一根车栏,我那会儿就扶着车栏踩着脚踏,这是我很喜欢的游戏,其中的乐趣不少于长大后玩的任何一种游乐场里的设施。
第三章·你好,小学生
一年级
刚报名那天我看到我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张忠玉的第一眼,就觉得有些害怕。其实她不是很严肃的,不过脸上有一种冷淡和疏离,那应该是我对于“阶级差距”和“距离感”的首次认知。她衣着时髦,浓妆艳抹,当时已经四十多岁的人了,却一点都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我那会儿可能是有些怕她,于是努力地做一个乖孩子。那时的努力是有回报的,我很快就得到了她的肯定和信任。每个孩子上学时都经历过背书的,我们也是。那时她总喜欢让我坐在讲台上的一个凳子上,其它孩子就在我那里背书。我洋洋得意,俨然拿出了“官范儿”,似乎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就成了那种老师喜欢但同学厌恶的所谓“别人家的孩子”。
当时丹丹在上学前班,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我每次在讲台上听别的孩子背书时都会让人到她们班去找她,总是喜欢让她看到我在当“小老师”。似乎这样能够加重我本身的筹码,让我俩之间人生的天平平衡一些。
一年级班上有个男孩子叫做杨雷,我记得我特别讨厌他,因为他很脏。似乎我从小就不喜欢打扮的很邋遢的人。你可以穿的很一般,但是一定要干净啊;水还是不贵吧,至少把脸洗干净不行吗?
可是似乎我不是那么幸运,因为我的班主任张老师就是把他安排来跟我同桌,还偷偷告诉我说他很可怜让我多帮助他。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也很可怜啊,怎么就没人帮助我呢?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我从小就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最讨厌的,就是别人的同情。
班主任选了我跟一个叫做刘利萍的女孩子当了班长,一个叫做徐璐瑶的女孩是学习委员。可能这就是人为的缘分规划,我跟这两个女孩子之间,还真是纠葛了6年。不过都是后话了。
某天中午,班主任给了我一个中队委的牌子,刘利萍也是中队委,徐璐瑶是中队长。我那会不知道中队长和中队委哪个官大,就跟她换了牌子玩。可是第二天我知道中队长官比较大了,她应该也知道了,就拿着牌子跟我换了回来。
我很伤心,也很不甘心。于是那天早上早自习读书时我就把那个中队委的牌子放在书边,装作读的很认真,可是心里一直在想:“我读的认真,班主任应该就会把中队长的牌子给我。”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很多东西,是一定下,就无法改变的;很多事,只是你以为;很多应该,都是笑话。
不过在那时我就决定了我一定要得到这个中队长的牌子,无论如何我也要。所以后来到了四年级,我们已经换了班主任。新班主任王俊过老师跟我关系很好。当少先队拿来那一届的中队长、中队委和小队长的牌子,王老师问我以往的中队干部安排时,我毫无犹豫地撒谎告诉他我是中队长。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从那时我明白,很多东西,都要自己去争取。小聪明未必不可。这也是后话了。
一年级有少先队员入队,之后有一个少先队代表讲话,代表我们的就是吴蔚。每个人都会遇到很多这种情况: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代表了。原来只是,她的妈妈是学校的老师。这种不公平从小就在每个孩子的身边出现,可是,似乎只有我最反感。
关于“吃醋”这个词,好像我就是在一年级有了明确认知的。
一年级班上来了个学生叫唐莎,由于生病修过学,比我们都大,都成熟。班主任就把一个叫做“班日志”的册子交给她由她负责填写。那会徐璐瑶问过我什么是吃醋,忘了我是怎么跟她解释的了,只记得我解释完之后她告诉我说:“我也吃醋了,我吃小唐莎的醋,张老师把那个给她写不给我写。”我当时特别震惊她能说出这句话,因为我是不会说出自己的醋意的,直至现在也不会。那会儿什么心态我不知道,现在我是觉得:越显得在乎,就越是卑微。
一年级下期我当上了三好学生,还在绘画比赛中拿了一等奖。不过老实说,我看过那幅署名是莫丽霞并且让我得奖了的画,可是,我却对它毫无印象,因为——根本就不是我画的。不过我没有告诉任何一个人,虚荣心似乎在那时就已经有了。可是现在想起来,总觉得愧对那幅画的真正作者:不知他(她)看见那幅署着别人的名的画时,有没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有没有对署名产生一点点的怀疑?我很抱歉占据了本应该属于他(她)的荣誉,因为,那以后直至我六年级,我们学校再也没有举办过绘画比赛。
二年级
二年级我就变得不乖了,总是喜欢不做作业,不过从没被老师发现过,就变得越来越无所忌惮。
那会班主任总喜欢让徐璐瑶去办公室帮她倒水。其实这是一个很傻的劳务工作,可是我却很羡慕。坦白来说,我也吃醋了。可是我没有表现出来过。
就在那一年,继父来到了我们家。其实我并没有过任何排斥他的想法,相反,我极度渴望能有一个圆满、完整、幸福的家庭。
他对我挺好的,还带着我去过他干活的瓦场,那时我真的觉得,我要有一个爸爸了,这是多好的事啊。可是不知为什么,慢慢的我变得有些敏感了,我觉得我在妈妈心里已经不是唯一了。她是我的唯一,可是我却不是她的唯一。这个发现让我很恐慌很害怕,我以为,我终将被抛弃。
后来发生过一些事也印证了我的这些想法并非无稽之谈。妈妈在有几次跟他吵架后又想着要去死,每当这种时候总是没有考虑过我的存在我的感受。有几次我跟继父发生矛盾,妈妈居然让我滚,让我收拾东西滚。妈妈很爱我这我承认,可是这些伤痛,是多少爱都无法等价交换的。我一点也不恨不抱怨妈妈,因为我知道她一个人能把握养大已经很伟大了,我只能感恩,不可以去奢求什么。但是我前前后后告诉过自己:第一,没有人会彻底掏心掏肺地爱我,所以我也没必要掏心掏肺地去爱谁。第二,没有人有义务必须对我好,如果别人对我好,那么我应该知足应该感恩;如果别人对我不好,那么,我也没有资格去抱怨。
我在班主任老师的推荐下到了学校一个姓崔的老师那里学画画。最初是说只交20块钱的,用于买画板和彩色笔,可是后来上了一段时间的课居然又说要交100块的学费。我很难过也很无助。我从小就不喜欢给家里要钱,一是我家真的没什么钱,二十我觉得要钱会让我很自卑,尤其是继父也到了我家后。
所以我决定我不学了。但是我也没跟妈妈说。于是我开启了人生中第一次旷课生涯。可是,第一次的经历是不美好的,因为被妈妈知道了。她知道我旷课却没有问我原因就把我打了,然后,又让我滚。这件事是怎么过去的我不是很记得,可是我知道,我心里已经有了深深的执念,就是我一定要有钱!不要很多,但是要足够让我活得有尊严。还有就是,我一定不要小孩子。因为我不敢保证我会是一个好妈妈,我很害怕我会伤害到一个小生命,或许我可以说,一个灵魂。
二年级我认识了一个我一生中很重要的人:我的表哥苏启迪。用人士似乎有些不妥,毕竟我们是亲戚,而且之前应该见过。可是我对他的记忆就是从二年级有的。毫无疑问,苏启迪哥哥是我所有的表哥表姐表妹中对我最好的一个,没有之一。是他让我第一次也是真正感受到来自哥哥姐姐的关爱,直到现在我也觉得,有个哥哥,真的是一件很酷很酷、很幸福很幸福的事情。
三年级
班上来了一批转学生,其中一个小男孩叫作高成扬,他的字特别好看,就连我也觉得好看。
之所以说“就连我”,是因为他一来就因为一手好字赢得了班主任的青睐,在我二年级贪玩期末成绩下滑的情况下,成功挤掉我成了班长。可问题在于,我似乎不是那么讨厌他,虽然三年级他好像挺不喜欢我。不过后来我们成立很要好的朋友,现在他更是口口声声说我是他的恩人。后话就后面说吧。
三年级时我最喜欢的老师、一年级教我们体育的王俊国老师到我们班担任数学老师,我真的特别开心,因为我觉得我很迷恋他。他很高很帅,主要是对我很好。喜欢他不是什么情窦初开,而是,我很想有一个想他一样对我好的爸爸。说起来还是挺心酸的。
不知道为什么,学前小班就认识的双胞胎姐妹和徐璐瑶三个人偷走了我的语文书。其实我一开始就知道是她们,只是没有证据,而她们也是后来在我的再三逼问下才承认的。那时我第一次见识到小孩子恶作剧的烦人。往大了说,算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性也是很险恶的。我不犯人并不代表人不犯我啊,况且我本来就是个很容易惹起别人不满的人,虽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我就算不做什么也会有人看我不爽吧。所以我下决心我不能那么好欺负。人不犯我,我自然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百倍偿之。
就是三年级上期我们班主任张忠玉老师生病了,于是学校安排一个叫做王仁萍的老师来给我们代语文课。王仁萍老师很喜欢高成扬和我。喜欢高成扬是因为他的字很漂亮;似乎语文老师都喜欢字漂亮的学生吧。当然我也很欣赏可以写出一手好字的人。至于喜欢我,我能感觉到,大家也都这么说,可是我还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有一次我们写作文,主题是童话故事,王仁萍让我们写练习册上的一个作文题目《小白兔吹笛子》,然后……她很喜欢我写的那篇,就无数次将其当作范文在班上念。似乎从那时起我就很喜欢将作文打造的很好,是不是喜欢写作文我不知道,可是我知道的是,我很喜欢作文被当作范文当场念出的感觉。之后我的很多语文老师:黄燕老师,吴慧贤老师,罗映老师,王春老师,王吉美老师都表扬过我的作文,我想,这也许是有这个因果的。
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三年级上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代理班主任的王仁萍给我的寄语:“请保持你的优秀,并让你身边的同学像你一样优秀。”她的话似乎起到了一点点的预言作用,因为那之后我又很多朋友都告诉我,与我接触久的人,或多或少都会从我身上学到一些好的东西。或许他们夸张了,或许就是这样。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是愿意尽我所能帮助人、引导人的。
三年级下期我们的班主任换成了王俊国老师,我可开心了!王俊国老师那个学期做的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事就是,那一年我们班的三号学生是投票选的。那时我人生中第一次感觉到公平。当然,我以票数第二当选,第一是高成扬,我也选了他。而且那时,我俩都是王老师选出的班长。
三年级下期的时候我们的语文老师已经换成了黄燕老师,还有就是,刘利萍的父母也离婚了。不过她很幸福,虽然她的爸爸妈妈不在一起了,但是爸爸妈妈都很爱她。
我记得一天,她的妈妈来了学校,给她带了一个蛋糕,因为她过生日。然后还邀请了我和徐璐瑶一起去吃蛋糕。我觉得她是个好姑娘。在那以后我和她的关系变得挺好,可能有一种相互怜惜的味道。不过小学毕业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四年级
四年级有几件很重要的事。
小学时学校有个广播站:“红领巾广播站”,我一直想着要成为里面的一个播音员。那会四年级有播音员,不过都是辅导员金老师她们班上的孩子。我很失望没有这样的老师,可以提供一点点便利。
不过我向来不是坐以待毙的人。有一天我就很突兀地跑到金老师面前告诉她说“金老师,我想参加红领巾广播站。”然后——她让我回去准备播音稿件,让我去学播音。我还真是不知道播音有什么好学的,不过,我还是很乖去学了一天。本来她说的是让我先去学习,可是我告诉广播站负责人的是“金老师让我来学一天让我从明天开始播音”,那时的孩子哪想那么多,就直接把我安排在了周四去播音。
我记得我第一次播音那天,我妈还带着那时我的小狗英英到学校找我跟苏启迪哥哥,英英还跑到了他们教室。
那天跟我一起播音的搭档是巫桂芳,我们就是从那时结缘了。我那天播音的内容是一首诗,叫做《秋天》,播音完了,居然得到了金老师的表扬,她居然没有奇怪我为什么才学了一天,要知道,广播站每个播音员都是学习一周的,当然,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规矩。
第二件事就是我参加了学校的腰鼓队和金老师组织的“献词”活动。献词也是我很早就想参加的活动了,可是从三年级以来班上去献词的都只是第一名的学生高成扬。四年级时王俊国老师可能是看我挺想参加的吧,就让我去了。真的,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关系和后门是比努力和才华的都要重要很多的。
然后就是妹妹出生了,莫丽娟小朋友,爷爷起名叫做燕子的她降生到了这个世界上,从此世上多了一个跟我骨肉相亲的人,虽然只是同母异父。我记得有个下午我回到家就见到了她,睡在床上,四月份很热,可是她还是裹着被子。瘦瘦的,小小的,一直一直睡觉,醒了之后就只知道哭。小孩子真的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那会儿我把玩着她小小的手指,在心里告诉过自己:嗨,这是我的妹妹,我将是这个世界上陪伴她年数最长的人。
她出生的那段时间正好我生病,发烧,很严重。奶奶陪着我去城里看中医。我记得看完病等着拿药的时候我趴在奶奶的腿上睡着了,迷迷糊糊之间听见一声让药师先给我抓药,说发烧了的孩子不能这样睡,会更严重的。那时不知怎的,我感觉到特别的无助和失落,好像,妈妈不要我了一样。
奶奶带我买了药,给了我十块钱,我就用它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童话书;第二次去买药又买了一本童话书。《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我至今还很喜欢。
然后最最伤心的就是,我的狗狗英英死了。英英是我二年级时到我家的,给它取名英英是因为我爸爸的新老婆叫做周英,嗯,我也是有够坏的哦。我很喜欢英英。真的,狗狗真的是小孩子最好的朋友。从小我就没有朋友没人和我玩,所以英英的出现无疑给了我很大的快乐。它特别喜欢我,每次在老远看见我都会疯了一样地冲我扑过来,保住我的脚,我总觉得这是一种撒娇,一种表达爱和亲近的方式。
可是它死了。是从三姨家回来被车撞死的。我哭了很久。它的死跟我的病好是在同一天,奶奶安慰我说,这是英英心疼你,用它的命换你呢。听了这话我更伤心了,为什么它要这么傻,为什么要用自己的命去换我。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养过狗。一来,我觉得如果我爱新狗狗不如爱英英,那么我对不起新狗狗;如果新狗狗不如英英,那么我辜负了英英的爱。二来,新狗狗的生命一定是比我短的,我不想再一次面对小伙伴的离开。
从那时,我就开始抗拒别人为我牺牲,总觉得这样会让我很有愧疚感。还有就是,我告诫自己我一定要变强,不能再有这样拖累别人的情况。
五年级
五年级的时候又换了语文老师,吴慧贤老师。吴慧贤老师可以算得上是改变我的一个人。我从四年级起就很不乖,总是上课讲话,做作业也不认真,成绩下滑的厉害。有一天去让吴老师批改作业时,她对我说:“你是我教过的学生里最聪明的,咋就是不好好学习安?”那句话给了我很大的触动。那时第一次有人对我说最,而且还是类似肯定和鼓励的最。从那以后我开始好好学习了,这很大程度上是她的功劳。
后来有一节作文课要求写对某人说,然后我就写了对吴老师说的话,结果这篇文章成了范文,吴老师说,这篇文章感情真挚。后来甚至,在年级流传开了。每个班的语文老师都在班上念了我的文章。
好像每个学期都会有转学生,五年级转来了好几个,我只记得一个叫做王海燕的女生和一个叫贺德杰的男生。
王海燕最初显得很高冷,高冷这个词似乎是近几年才有的,但是那时的王海燕就是高冷一词的代言人。不知到出于什么契机,我俩熟悉了起来,并且成为了好朋友。初中时也就慢慢疏远了。这就是现实携带残忍的假面,回忆身穿悲哀的嫁衣;昔日的亲密无间,如今的陌路错离。我现在很害怕遇见这种情况的,曾经无话不说的朋友,为什么会变得无话可说呢。这就像一把多米诺骨牌,推下去第一张,以后所有的牌都会依次有序地翻到。我不知道那些隔在我们之间的若有似无的东西是什么,也不知道把我们原先密不可分的关系变得如此小心翼翼而生分的力量来自哪里。
贺德杰是一个小混混形的男孩,这是我第一次见他时就这样觉得的。后来的两年小学和三年初中都证实了我猜想的正确性。至于高中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那时已经到了绵阳。
记得他就是因为两件事。第一件就是他到了班上不久,就给我们班一个女孩子写情书。知道这件事后我特别诧异,就觉得我们还在那么小,怎么就有人喜欢人了呢?因为我那会儿其实是很少看电视剧的,所以根本就不懂得世界上有种奇怪的东西,叫做爱情。我总是以为之所以会有家庭的组件,就是两个长大了的人在一起,生了小孩。爱情是什么,我不知道,也没有感受过。直到后来我年龄大了,开始进入青春期,荷尔蒙开始在体内慢慢滋生,有了一种叫做“喜欢”的小情绪,才能理解贺德杰当时的做法。他们青春岁月里热血沸腾的喜欢,总是让人欲罢不能。然而遗憾的是,我还没有热血沸腾过。
第二件事就是五年级下期他曾经跟与我关系好的一名女生闹了矛盾,想要扬手打那名女生,结果我挡到了那个女生前面。虽然最终他也没有能打到谁,可是那个女生却很感动,一直跟我说这事。这件事让我知道了,有些时候你一个无心的举动,真的可能让别人产生想法。这就是所谓蝴蝶效应吧。亚马逊雨林的一只蝴蝶无意间煽动翅膀,很可能会在两周后引起美国的一场飓风。
说到贺德杰,就不得不说起他当时的同桌宋丰玲。宋丰玲真的是一个很讨厌的女孩子。要说起小学同学中我讨厌谁,那么她要是第二就没人排第一了。她跟我家住的很近,我们也曾断断续续地关系好过一段时间,可是大多数时间我们是处于敌对状态,我其实一直纳闷我们不是好好的么她为什么要突然不理我。
那些白眼,讽刺,嫉妒,栽赃和无依据的坏话我其实都是可以理解,但是理解并不代表我可以原谅。尤其是,伤到了那时的我的本来就薄弱的尊严。我记得她曾到处跟别人说我是单亲孩子,处处污蔑。我觉得我的小学就是在白眼和嘲笑中度过的。
曾经我真的很想跟别人倾诉一下我的委屈和无助,可是,我觉得我很讨厌有人会劝我放下和原谅。放下,如果可以放下,谁不想放下?谁不想再想起自己的曾经时都是美好记忆?可是做起来远比说起来难。并不是我想放下,就可以放下的。至于原谅,事实上,你遭遇的痛苦,只要不是对方也经历过,根本就不会有什么感同身受,即便是你最好的朋友甚至最亲的家人或者爱人。所以除了你之外的任何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选择原谅,但是你不可以。针不扎到别人身上,对方又怎么会知道这有多痛。
五年级还有一节课我至今记得。那是吴慧贤老师的语文公开课。在那节课上,我多次举手回答问题,吴老师特别开心,还多次表扬我说我回答的好,这给了我极大的肯定和鼓励。还有就是,班主任王俊国老师在那节课后当着全班表扬了我,这让我的虚荣心大大得到了满足,而且自信心在慢慢地增多。一直到现在,过人的自信也都是我所骄傲的。
这一年里我还跟小雪成了好朋友。我们那时已经认识两三年了,而且我们就是典型的“一见钟情”,因为第一次她跟高丹姐来到我家玩时就敢答应我晚上一个人留在我家和我玩。
从第一次见面我就觉得她是一个很单纯的姑娘,现在还是如此。她好像是生活在象牙塔里的公主一样善良纯真,而恰好,善良和纯真就是我认为的我所缺少的。她很勤劳,而且似乎对每个人都很好。不谙世事使得她喜怒皆形于色,如此简单纯粹。
我忘了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了这个决定,就是我认定了她是我在乎的好朋友,我把她当家人看,我会对她好,我要照顾她,保护她。即便现在我们有了各自的朋友圈,陪在她身边的也似乎从来不是我,可是,我还是好爱好爱她。在我心理,她不仅仅是朋友,而是亲人。不,应该说是家人。
这一年晴姐姐结婚了。这是我懂事以来参加的第一个婚礼;好像也是第一个比较亲的人的婚礼。
我记得那天我也在送亲的队伍中,可是姐夫家那时的表现让人很失望。因为新娘来了,他们不是先迎接新娘,而是先把彩礼给迎进去了。这让我的长辈们都很生气。我如今还记得二爹的眼泪。
晴姐姐算是奉子成婚。那之后好像连姐姐和丹姐姐也是那样。她们是我的姐姐,而且那是个人的选择,我得尊重每个人的选择。可是尊重并不代表我认同。我还是有一点传统的,比如,我很讨厌婚前性行为,对奉子成婚这种事,更是不能理解。况且,我很讨厌小孩子。
那年我跟着我亲爸爸的爸爸妈妈和他后来的老婆去监狱看了他。其实我是不想去的,可是妈妈希望我去看看他。凉山监狱在一个挺偏僻的地方,但是安保系统却非常好。我是透过玻璃窗看到的他,并且通过电话跟他勉强说了几句话。其实我很恨他。因为我觉得如果不是他我就不会在单亲家庭长大,就不会从小被别人嘲笑,就不会在别人可以牵着爸爸的受可以在爸爸面前撒娇时黯然离开。当然,我更恨的是他的父母,恨他们嫌弃我是个女孩子。
六年级
小学的最后一年过得特别快,可是中间也有一些我所记得的故事。
首先就是我跟张栏小朋友正式熟识。其实我们本来就是表亲,她奶奶是我妈妈的表姐,她要叫我阿姨来着,可是我受不了这一套传统的辈分叫法,所以让她叫我霞姐,而我也就自然叫她栏妹。
栏妹是一个很可爱的小姑娘。虽然现在我们也是很多年没有在一起玩了,但是轻易却是一直都在。而这段很深厚很可能贯穿我一生的情谊的起源,就在我六年级上期的时候。
六年级那年,栏妹住到了她奶奶家,离我家很近,于是我们很自然地一起上学放学一起玩,成了我一直以来都梦寐以求能拥有的,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记得我们每天放学后都会在我家门口跳绳,果园有水果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去我家的果园玩,我在腰鼓队鼓号队训练的每周四下午,她都会在操场的一张乒乓球桌上写作业等我,在六年级上期期末考完试的那天,她还跟我和我爷爷一起去买了自行车。还有好多好多。
我们家人都很喜欢她,看她瘦瘦小小的也很心疼她。她到现在还在说,有一次我家杀鸡,我妈特意给她留了一个鸡腿,结果——她吃一个鸡腿就吃撑了。现在我俩提起这件事,还是啼笑皆非。
栏妹跟小雪,是我目前为止的友谊中最光辉最美好的。
六年级下期,我成了学校大队部的干部,组织部部长;还代表班级参加了学校举行的朗诵比赛。其实这次比赛本来应该是我去,又不应该是我去的。这里面也有故事。
这是在六年级上期的时候,学校要求每个班举行朗诵比赛,并且要评选一二三等奖。我的朗诵水平那时在班里是无人可比的,加之我又是广播站的,那时的水平和感情的把握还是可以。王俊国老师和吴慧贤老师都投了我的票。可是,那次的一二三等奖王老师是采用全班投票的方式,我又一直是个不招同龄人喜欢的孩子,所以并没有多少人投我的票。于是与奖项无缘。
在六年级下期的时候学校要求每个班都选出一个人去参加学校的朗诵比赛,本来应该是上次选出的每个班的第一名去参加,可是,最后却成了我,嘿嘿。我记得那天下午我们正在考试,考数学。我发现王老师和吴老师一直在教室门口嘀咕什么,然后叫了我出去,跟我说了一大通话,就让我去参加这个比赛。然后,似乎在班里引起了一阵公愤呢。当然那是因为我太得瑟,把这个消息到处炫耀的缘故。本来这个机会就是我应得的,为什么要藏着掖着?更何况,其实是我跟当时任校长的李华书老师提议举办朗诵比赛的。哈哈。
这一年是我懂事以来面对的第二次生离死别:二孃过世了。在几年前二姑爹过世。他们俩很疼我,所以他们的过世我很难过。不过那时,我还不能真正理解生离死别的含义。我知道棺材一旦合上我们跟二孃就不能再见了,但还不懂,一旦彻底不能再见,最亲近的亲人该是如何的悲痛。
那以后我很害怕疾病和死亡。我很害怕某一天我在乎的人就会死去,我们就再也不能见面了。可是,后面的年份里,我又经历了好几次离别,经历的越多,就越是悲痛。
在很多我们看不到的角落,战争,疾病,死亡都在随时发生。我好像还在安然地活着,却不知道这安然还能持续多久。这个世界,每一天都是残忍而和平。我深知世界没我想象的那么坏;同时也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
六年级,我第一次见证爱情。那是我别的班的朋友,杨文静和土小龙。我还记得六一那天我们表演完节目后我和庄妍蓉吴蔚一起打趣杨文静。奇怪的是,庄妍蓉是土小龙的前女友,并且土小龙因为喜欢上杨文静而甩了庄妍蓉,但她俩居然毫无矛盾和谐相处,并且庄妍蓉还可以打趣他们,这让我真的很诧异。
后来我知道,有一种所谓的喜欢,只是说说而已,是当不得真的。
以后的日子,我听说也见证甚至自己有参与过一些喜欢,至少从我目前的经历来看,是没有见到过真正算得上爱情的爱情的。不过,要让我给爱情下一个定义,我也是无法做到的。
很快,我就毕业了。很开心的是,我考上了川中。那也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人与人真的不是公平的。有的人因为出身好,起跑线本身就比你好了很多。比如说,有人有钱去贵族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有的人只能在平民学校为了未来苦苦挣扎;而有的人,不得不辍学工作。
那个暑假,我和小舅公,苏启迪哥哥去了攀枝花的干爸爸家玩。那是我第一次跟不是妈妈以外的人出远门。其实那是妈妈逼我去的,我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一定要我去干爸爸家。我很听话去了,可是我真的很不愿意去。我并不是不喜欢去另外一个城市见识一下,而是我觉得,没有妈妈的地方,都让我很没有安全感。包括现在我已经能够大一了,我已经独自去过了很多城市,我也独自在两个陌生的城市呆了几年,可是我还是觉得,只有家,才是我最想去并且愿意一辈子呆着的地方。
第四章·初一
好快的,我就上初一了。似乎从初中开始,我的性格开始有了一些转变。以前的我就一心想要做一个所谓的好学生乖孩子,而且觉得只要有成绩似乎在学校就可以畅通无阻。然而事实并不是这样。学习固然重要,但人际交往也是必不可少的。然而,我好像走偏了:从那时起,我就不再是一个成绩好的孩子。
初一上学期,最初开学时我还是很安静很沉稳的。首先才开学,班上只有三个人没有住校,我就是其中之一,所以跟住校生们在一开始并不熟悉。其次,我也有一点点的自卑情绪,因为他们都是城里的孩子,衣着光鲜,手里有钱,还知道很多我并不知道的东西,所以我觉得有很大的心理落差。或许就是那时的浮华与虚荣,让我的竞争路从一开始就出现就出现了偏差,基础美打好,所以后来的六年,就比别人都落后了。
我初中的第一个同桌叫做刘侦儒,是一个很单纯,也很愚蠢的男孩子。我们最开始可是话都没说,但慢慢的熟悉起来,慢慢的我感受到了他性格里面的真诚。不过初一我对他并没有并没有太多的记忆,因为很快我们就不再同桌了,并且她慢慢堕落为很多老师所不喜欢的坏孩子,而我,虽然成绩不算拔尖,可是还是属于好学生的行列。
那时我最喜欢的老师是老罗老师,他叫罗映,我似乎是半期过后才知道他的名字……嗯,在我的初中三年中,老罗老师应该是我印象最深刻,最喜欢的人,是我初中三年最大的亮点。
我记得我在第二次语文考试中得了全班第一名,被老罗老师表扬了,我特别开心。那以后,我的语文再也没有从第一名的位置上掉下来过。可是我跟老罗来世真正熟识,是从半期考试过后才开始的。半期考试我考的异常的好,尤其是数学考了96分,总成绩是全班第五名。半期的班级表彰会上,班主任杨海要让成绩好的人担任科代表,首先想到的是让我担任数学课代表,可是我拒绝了,因为我很喜欢老罗老师,所以我主动请缨要当语文课代表。从那时起,我慢慢成了老罗老师“最宠信的孩子”。
我记得他给了我很大的权力。让我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听写,批改试卷,监考,甚至评奖作业……他办公室一个姓叶的老师戏称我是他的私人助理。那时的每一节语文课我都会很积极地举手回答问题,每天中午不管有事没事都在老罗老师办公室,我几乎渗透到了他工作中关于学生方面的点点滴滴。所以我现在做助理是游刃有余的。
说起老罗老师,就不得不说当时的另外一个语文科代表方元。其实论起资历来方元比我老,因为我是半期后才担任科代表的,算是半路出家;而他,是从一开学就开始和另外一个女生一起任职了。
方元恰好也是三个不住校的学生中的一个。他爸爸跟继父是朋友,这是有一次我跟继父去喝喜酒时知道的。那时我跟方元的关系特别好,我们刚开学时我和朱静以及他早上都一起吃饭的,而有些时候我不回家的中午也会和他一起吃饭。
在我刚刚当上语文科代表的时候他似乎跟我一样开心,每天语文课前都叫着我一起往老罗老师办公室跑。因为我的加入,他似乎和我一道排挤了另外一个语文科代表。我想,那个小姑娘后来不喜欢我的原因大约也是我那时做的过了火排挤了她。可是我并不后悔。她的起点可以算是比我高,但是谁让她自己不懂得表现来着?
初一下期,我参加了学校学生会的几个组织:记者站,体育部,卫生部以及文学社。后来因为加入的部门太多兼顾不过来就退出了卫生部。那是我学生会的起点。就是在那里,我认识了很多人,为初二的竞选学生会副主席“笼络”了很多人脉。也就是在那里,我认识了蒋素姑娘。可惜的是,我初中跟她也就是点头之交,真正让我们熟悉起来并且成了好朋友的是我高中时期一封封往来的书信。
初一时我跟巫桂芳成了很好很好的朋友。那时她初二,我初一,她们教室在我楼上。我们每天中午下午晚上都会一起走一段路,她还没买自行车的时候我俩一起骑我的自行车,她总是载着我,那种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感觉真的好幸福。
当时苏启迪哥哥还在川中上初二,他每天晚上下课后也都会等我。有个哥哥,真的是一件很幸福的事。那会我跟奶奶住在大爹家,哥哥晚上都会把我到门口。回去的路上还会给我买吃的。那会儿的生活很无忧,从来没想过会长大,从来没想到会失去。直到,哥哥辍学了。
初一的生日我过的可孤独了。那时妹妹好像生病,妈妈和继父都在医院陪着。那天跟我过生日的只有爷爷和丹丹。本来叫了奶奶的,可是,她总是有太多别扭和脾气。其实我很害怕过生日,因为我从小到大那么多生日,好像都有过快乐,但也有很多辛酸。
第五章·初二
初二的上学期,我在文学社的第一次会议上认识了三个人:莫恩,肖越洋和吴方毅。
莫恩当时是社长,虽然跟我是一个年纪,并且文学社大多数人都是高中的。也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俩之间才有了很多话题,才成了好朋友。记得我们都参加了市级的征文比赛,我得了二等奖,他得了三等奖。记得我们都参加了学校的演讲比赛,名次刚好反过来。那会我们班一个叫做陈浩然的男孩喜欢我,他是班长,所以利用此去看我的比赛。我现在还记得他看到我和莫恩玩闹时的样子。或许就是在那时我明白,面对别人的感情,不管你喜不喜欢,一定得尊重。尊重那份感情,尊重那个人,也就是尊重那时被人喜欢的自己。
肖越洋,我和他交集不多,不过是那年十一月份的学生会干部选举大会上我和他都入选了,不过,我是副主席,他只是宣传部副部长。我对他大多的认识都是源于素素,素素很喜欢他,喜欢的,有些痴迷。而且素素的爱是真的很简单很伟大:喜欢一个人,但没有非在一起不可的顽固。所以我知道了,爱是个人的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不同的爱法。千万不可用自己的标准去衡量别人的爱。也不用说什么理解不理解的,见多识广自然能够海纳百川。
吴方毅嘛,可以在初三时再讲。因为我和他的故事,是从初三下期开始的。
初二上期最重大的事,就是我参加了学生会干部的竞选。那时是这样的,每个班有一个代表参加选举,初中班和高中班都一样。唯一的区别是,学生会干部的队伍中,只要两个初中干部,其余所有都是高中的。而我恰好有幸,成了二分之一。另外的二分之一是我认识时间最长的好友朱静,她是纪检部副部长,而我是副主席。
每个副主席都分管两个部门,我负责的是体育部和纪检部。纪检部部长叫做徐秀逸,是一个怎么说呢,很温润的男孩。似乎从来不会发脾气。我那时跟他也不是特别熟,反而,在我初中毕业之后,我们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还有一件事儿值得一提,就是我上面说到的我参加演讲比赛的事。当时我很在意这个比赛,所以演讲稿准备的也很用心,平时更是背稿背的滚瓜烂熟。那天我从台上下来的时候,每个人都夸奖我,甚至所有人都演讲完了之后,他们都觉得我会是第一名,我也这么觉得。学校记者站的人还采访了我。可是结果出来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我只是第三名。对这个结果感到震惊的还有得了第二名的莫恩。后来我才知道,得了第一名的那个女孩和莫恩一样,评委里面有他们的老师。所以啊,很多时候真的不是你有能力就可以的,后台背景相当重要,人脉的力量,不容忽视。
这次演讲比赛给我最大的收获,是认识了欧阳瑞航小朋友。欧阳是老罗老师班上的,比我小了一届,当时她初一。我们就像是于那场演讲比赛,后来成了好朋友。她陪伴着我度过了很长的一段时光。
说到欧阳,不得不提提老罗老师班上那些可爱的小朋友们。他们初一刚进校,老罗老师让我带着他们,我就很自然地将他们看成了我自己的弟弟妹妹。尤其是他们当时的三个语文科代表,他们班的班委,见到我都是张口莫姐姐闭口莫姐姐的,感觉特别幸福。唐城城小朋友更是,知道现在,我们还是很好很好的朋友。他不听很多人的话,可是我的话,总是会听,这让我很感动。
初二的那个生日,我过的特别幸福。有我妈妈,爷爷,奶奶,燕子,丹丹,小孃,还有小雪和栏妹。说来真的很巧,小雪和栏妹在初二时很有缘份分到来一个班,并且在他们成为了好朋友之后才知道我分别也是他们的好朋友。就这样,我们仨虽然不再一个学校,但是情谊,却越来越深厚了。
那次生日,她们早早就说了要来我家,那天也是如约来了。我们跟妈妈一起去买了蛋糕,菜,下午吃了饭之后就一起抹蛋糕,疯狂地就像小孩子一样。结果就是,我们都成了花猫。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出去洗头,然后我去打了耳洞,晚上回去我们还包了饺子。那是我们三个很少有的一起的美好时光。
初二下期,我和陈浩然一样成了班长。班上的事情很多很杂很乱,很费心。我觉得我任职期间的一件大事儿就是导演了一个舞台剧,并且在学校的文艺晚会上获奖了。可是,我居然已经忘了那个话剧的名字。
有一段时间我跟刘桢儒又成了同桌,这是他以转班“威胁”班主任换来的。我们同桌之后,我很尽心地辅导他的语文,也给他讲了很多我觉得对的道理。好笑的是,我讲的那些道理,我自己也是做不到的。看,听过那么多的道理,似乎也过不好这一生。讲给别人听的话,对自己始终是没用的。
可是小儒很听我话,我让他写的作业,他都会用心写。甚至他跟我们数学老师有矛盾,我让他去跟数学老师道歉希望他化解矛盾,因为我跟我们数学老师关系很好,希望他也能学好数学。他虽然万般不情愿,可是我以绝交威胁,他也还是去了。老师似乎一般都有容人的度量,我们数学老师也原谅了他。他跟我一样很喜欢老罗老师,不知道是不是有我的原因。
那段时间小儒的成绩和纪律都有了很大的提升,他爸爸很感激我,想要请我吃饭。可是我才不好意思。小儒是个很感性的男孩子,记得有一次的我送了他一个《同桌的你》改编版的歌词,他都能哭出来。果然是孤陋寡闻啊,不知道那时网上来的吗?不过,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哭。后来他在我的留言本上写到:“我被你改变了。”
我那时有很多所谓的“朋友”。在我能够给她们提供方便时,看到的总是笑脸;在我与麻烦需要帮助时,却一个个都没有踪迹了。不是我功利,也不是说我结交朋友都是有目的的,可是,情意是相互的,我对你好,你也不能太过分啊。那以后我再也不会轻易跟人交心了,我害怕背叛,害怕出卖,害怕伤害。所幸,到今天,我还是有一些很好很好的朋友。不多,但是,都是真心人。
第六章·初三
初三时分了一次班,成绩好的都分到了两个直升班,不管中考成绩怎样都可以直接上高中,当然我并不在其中任何一个。
初三的生活最开始很平淡。我不知是太自信还是太自负,并没有感到一点点紧张。那时跟我关系好每天走在一起的姑娘叫做王兰,是个胖胖的姑娘,我们班的新班长。她是第一个让我感觉到原来人可以变化的那么明显的人。在她当上班长的前一个星期,都还是很温柔的一个姑娘,伤人没几天就变得泼辣无比。我跟她说起变化,她告诉我说,环境总是会改变人的。现在想来,真是太有道理了。
初三班上也有几个男孩子追我。
有个叫做林鑫的,他跟王兰是亲戚,是初三才转来我们班的。他由此送了我一个特别好看的本子,我真的觉得那个本子很美,于是就开玩笑说哇好想再要几个啊。他就跟我说什么做我女朋友我买给你。我……从这件事里我明白,女孩子一定要经济独立。有了独立的经济,才不会因为钱和谁在一起或是因为钱离开谁。有了经济独立才会有其他方面的独立。只有足够独立,才能在想拒绝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说不,能够掷地有声说出不的人生,才有尊严。
有个叫做刘忠的,他一直未经我允许在班上宣称我是他女朋友。在王兰调侃他说有人欺负莫丽霞时,他经常说哪个敢欺负我女朋友。虽然我不喜欢他,可是,或许是从小没有人维护过的关系,听到维护的话,觉得还是蛮感动的。
还有一个叫做周滢川的,也是初三才转到我们班的。他是我所见过的人中第一个让我了解什么是花心的。他最初喜欢我们班一个叫做丁紫伊的女生,后来甩了人家有跟一个叫做杨文雨的好上了,再后来又开始说喜欢我。我很讨厌将喜欢视为儿戏的人。我觉得感情都应该是真诚的是美好的。
丹丹有一次让我帮她请假,说是不想上学。我也没想太多,只是以为她贪玩,就帮她请了。结果我才帮她请了一晚上的假,可是我不知道的是,她连着旷了好几天的课。后来事情败露了,她说她不敢去上学,因为班上有个女生欺负她。我听了之后心里特别不是滋味。我也被孤立被欺负过,所以特别理解她的恐惧。那时起,我开始关注校园暴力的话题。我希望有一天,世界上所有的孩子在学校都可以不颤抖,不孤独,不悲伤,不恐惧。也就是那时起,我发现我是个很护短的人。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可以欺负,但谁欺负了他们,我会疯狂报复的。
我们学校每一年的誓师大会都会从各个年纪选派代表上台致辞发言,我初一初二两年我们年级的代表都是一个老师的女儿,可是初三时我突然很想出一次风头。于是我就去找了我们年级主任,告诉她说今年的誓师大会我想要代表我们年级去发言。年级主任是我们物理老师,可是我物理成绩不好,所以她对我没什么印象。不过那一次以后她深深记住我了。我记得中考前的一个晚自习她“威胁”我说“莫丽霞你要死语文考好了物理没考好就不要来见我”。我初中三年的语文都是年级前三,所以她的期待,其实我懂。
那次跟她说了好久,她让我先回去,说她先考虑考虑,我想八成没戏了,我的竞争对手可是老师的闺女,又有了两年的经验,怎么滴也轮不到我啊。咳咳死没想到,最后年级助燃真的定了我。我的演讲稿写的特别好,我誓师大会当天在台上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的。我始终记得当主持人说“请初三年级代表莫丽霞上台致辞”时底下的很多不可置信的呼声。说真的,那让我很得意。
初三最开心的,应该就是和吴方毅的熟络。我们是从我快要毕业,四月份去找他给我写留言开始熟悉起来的。我们留了联系方式,就一直聊天一直聊天,他似乎是第一个跟我永远有着聊不完的话题的人。有一次我跟他开玩笑说突然好想喝酸奶啊,那节晚自习下课他就拿着一盒奶来到了我们班教室门口。当时觉得特别幸福,好像第一次有人把我的话这样放在心里。
对了说到这里有个小插曲,就是那天他给我送奶的时候在我们班教室门口遇上了章思涵小朋友。章思涵恰好也和他很熟,和我也是。章思涵比我小一届,每次遇到我,这个小家伙都会很兴奋地扑过来抱住我“姐姐,姐姐”地叫,非常热情可爱。我挺喜欢这个小弟弟的。
好了,说回来。吴方毅某天遇上了我要出校门,于是才知道我是走读,就让我帮他带个早饭。于是我们就形成了这样的相处模式:我每天早上给他带两个包子,下了早自习之后他就上楼到我们班教室门口拿。他当时在三楼,我在五楼。然后每天中午,他又会给我带酸奶。时不时的,他还会买了糖送去给我。其实我以前本是不喜欢吃的,但他总是给我买糖,于是我就养成了喜欢吃糖的坏毛病。不过现在,我在很努力地戒糖瘾。
我那会跟吴方毅,王兰和欧阳每天一起吃午饭晚饭,每天都有聊不完的话题。那时知道会毕业,却不知原来青春散场的速度有那么快。
很快,就到了我中考的日子。
记得那天下午收拾考场,所以全校除了初三之外都要离开。那天早上吴方毅抱住了我,我一直哭一直哭,好像从那时已经嗅到了离别的味道。我们当时约定了以后我去成都上高中,在成都等他一年,他努力考到那里去上大学,我们继续一起玩。可是,我们都失约了。我首先违背了誓言,我高中跑到了绵阳去上。他也没考上本科,去武汉的一所司机学校学习地铁驾驶。他曾经是一个很文艺很文艺的男孩子,高中也是文科,无比热爱文字,可是大学接触最多的确实电表啊电路啊维修啊什么的,现在,他已经在工作了,很少再写字了。虽然我们还是时常联系着,可是我已经能明显地感觉到曾经无话不说的我们,渐渐变得有些无话可说。他离当年的他越来越远了,生活的柴米油盐渐渐吞没了他曾经梦想着的诗和远方。而我呢?虽然我现在学着我喜欢的专业,但是我远离了很多当年发誓要一辈子的朋友。那时的天真和单纯,已经不在了,再也没有了。
欧阳也来跟我告别。她跟我说她曾经有个发小,可是她们已经分开了。现在又要和我分开了。我还是哭。我不知道那时为什么有那么多的眼泪。或许我是特别舍不得她,也或许,我只是舍不得当时好不容易有那么多愿意陪我的人,只是舍不得那时无忧无虑的自己。后来我在绵阳上高一,欧阳有一次给我打电话说:“我今天让吴方毅写留言,看见他的脸很想捏一下,可是他躲开了,说要给钱的。我就问他那要是莫丽霞要捏呢?他就说钥匙她,不要钱,随便捏。我问他是不是喜欢你,他说如果想要一直陪伴就是喜欢,那么他喜欢你。”陪伴是最深情的告白。原来早已在那时,我就已经得到过了。可惜的是,当时还太无知,不知道有些人一旦错过,有些情一旦失去,就将是一辈子的遗憾。
那天告别的还有素素。我那时根本没有想到,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可以成为那么好那么好的朋友。或许缘分真的是在冥冥之中已经注定了的。我们可以珍惜,可以放弃,可以抱怨,可以遗憾,可以微笑,可以流泪……但不管怎样,是无法改变的。中午最后一节课是政治,我坐在教室背书,看见章思涵小朋友在我的教室门口张望。我知道他是来跟我告别的。他看见我,我跟他挥手,他走后,我有情不自禁流泪了。那一天,我流了初中三年所有的泪。
其实,本来是不必那么伤感的,因为我们学校是初中高中一体的,我的成绩上高中部还是没有问题,可是,我已经决定了要去外面闯一闯,见见世面。所以那天的告别,倒是成了我跟他们最后一起呆在一起的绝响。那以后我跟他们所有的人都见过面,但却再也不是大家一起的了。果然,中考前总以为毕业遥遥无期,一转眼,就已各奔东西。
中考的三天过的很快。之间素素有来学校看过我,给我买了很多的糖和果冻。吴方毅也来看过我,给我买了汉堡。一见面,就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他应该是第一个抱我的男孩子。
之后我有很多朋友都说,一直觉得我跟吴方毅在谈恋爱,原来并没有,他们挺失望的。我笑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后来我看九把刀的《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女孩》看到这样一句话,沈佳宜对柯景腾说:“爱情最美好的阶段,就是暧昧时期。一旦真的在一起了,很多感觉就会不见了。”我想,很多爱情或许一开始都是美好的,而这个阶段只是开始之前,最多也就是才开始的那个时期。短时期的相处看到的就多是对方的有点。相处时间短就容易想念,想念,就会使得美好滋生。所以有机会相处了就会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好好度过,自然就没有时间去别扭去吵架去闹矛盾了。而相处的时间长,就会看到对方的缺点,就会发现自己喜欢的人原来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美好。琴棋书画诗酒花一旦被柴米油盐酱醋茶取代,美好,就再也不再了。所以,我很害怕恋爱,应该也就是这个原因。
中考完两天我就接到了要去绵阳考试的消息。可是妈妈不放心妹妹,不陪我去绵阳考试。我很担心,也很伤心难过,可是最后我还是去了。因为不是每一种委屈都会得到缓解,我并不是世界的中心,没人被规定了必须得一切围着我转。好在,我考上了南山。我真正开始了单人的旅途。不过单人旅途我也是无所谓的,而且似乎,感觉还不错啊。
在绵阳考完试后到了成都大姐家玩,一起的还有小孃和到南充一所职业学校报了名的丹丹。她已经决定不上高中了,上职业学校。小孃想给她换个环境,就把她送到了南充。可是在选择专业的时候她们出现了分歧。丹丹想要学习幼师,可是小孃希望她学护理。当然最后丹丹屈服了。后来我觉得,要上学,一定要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否则,还不如不读。
大姐家里有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姑娘,叫做王宇,是姐夫跟前妻的女儿。我跟她有一种同病相怜的的感觉,因为虽然她家里很有钱,家庭条件明显比我好很多,可是我还是可以从她身上看到格格不入和孤单。这让我们很快就相处到了一起。我可以感觉到大爹和大妈对她的排斥,甚至她亲爸爸对她也不如我妈对我那么好。我觉得所谓孤独应该就是,你和你身边的人的思想啊什么的都不在一个频率吧。
那几天大姐带着我们到处玩,去了成都欢乐谷,玩了好多东西。可是我似乎一点也不开心。我无比怀念小时候妈妈自行车的脚踏,怀念我和丹丹走过的钢管,玩过的过家家。我好像突然很讨厌继父的存在,觉得是他的出现破坏了我和妈妈两个人相依为命的幸福。可是我后来慢慢明白,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没有谁是必须属于谁的。我必须要适应孤独,并且,理解别人。
那个暑假我跟徐秀逸熟悉了起来。我们每天都会发很多短信,什么都会聊。就跟以前我跟吴方毅一样。可是他们俩明显给我不同的感觉。吴方毅让我觉得有点愤青,但大多是文艺,就像一个正在长大的孩子,容易惊喜和惊讶。而徐秀逸则不同,他给我的感觉就像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长者,懂得很多,也看透了很多。跟他聊天的过程对于我来说就相当于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亦师亦兄的他无形当中教给了我很多。
第七章·高一
2012年的六月,我到了绵阳南山中学实验学校上高一,分在高一11班。那是我第一次住校,所以刚开学的日子每天早上醒来都反映不过来自己其实是在学校里。记得那时我的手机闹铃声是陈翔的《烟火》,所以每天早上叫醒我的都是陈翔的情歌“你就像烟火的美丽,那么美丽”,哈哈。
高一要军训,不是在学校,而是在一个部队:四川预高师三团。军训时很累很苦,不过算是挺好玩的。我们住帐篷,好多好多人挤在一起,晚上彻夜聊天,第二天精神不足……在那里的几天我就从来没有吃饱过。我真的觉得军训时一件挺恶心的事,老实说,我并不觉得训练那几天纪律和体魄会得到多大的提升。相反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束缚人的过程。我个人是很反感的。
高一第一次出风头,是在语文课上。
军训完有一个摸底考试,考语数外物理化学。成绩出来的时候语文老师在讲台上发试卷,我是第一名。那是我在高中的第一次荣誉。
高一班上有个男生叫唐坤,是我们班的地理课代表,他一直追我。从国庆节回校后他就一直给我写情书,送吃的。记得有一次开班会,他当着全班的面向我表白,班上的同学全部在起哄,把我弄得特别尴尬。很多人说,当中表白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可是这是有前提的。比如,对你表白的那个人恰好你也喜欢,那么就会很浪漫韩幸福很感动;可是如果你不喜欢的人向你当中表白,又有那么多人看着,只会觉得很下不来台很尴尬。可是我还是很感谢他的喜欢。虽然一直写情书送零食还拉票的行为让我很不理解。不过每一份小情愫都是值得尊重的。
还有一个追我的男孩子叫做杨昊涵,是我们班的化学课代表。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憨厚的男孩子。他对我的喜欢也是班上同学显而易见心知肚明的,可是他却从来没有高调地让我下不来台过。有一些事还是让我很感动的,比如我懒,但是他会每天下午帮我带饭;比如有一次他问我想吃什么,我随口说糖,没一会儿,他就把超市的糖都各买了一种,告诉我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糖,就都买了一种”。
这是我印象最深刻的两个追我的男孩子。其实我长的不好看,也不够有才华,脾气也不是特别好,可是却有很多追我的男孩子,所以我很感激能够有人在我的青春岁月里告诉我他对我的喜欢,让我快乐。虽然我没有跟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在一起过,不过我可以说,我没有过暧昧,没有过让人当备胎的打算,而且我也跟他们都成了好朋友。知道现在还有人告诉我,与我的未曾开花的初恋,是他青春最美好的回忆。我想,这就是成就吧。
高一有一件我很伤心很难过的事,就是奶奶死了。听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都像瘫了一样。可是那天我不能请假回家,因为我已经被安排了代表班级参加学校朗诵比赛的任务。现在想想,我真的很佩服那时的自己,悲痛,却在台上收敛了全部情绪,朗诵了一首欢快的诗歌。
我高一的同桌叫张伟,是个单眼皮的男孩,我们班的体育委员。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跟他女朋友贺丽雅也是好朋友,并且在高二分科时分到了一个班。高一下期考完试后,我跟贺丽雅一起去看了电影《小时代1》,那是我人生第一次进电影院。
高一时我跟蒋素一直通信。我从每一封里迟来地感受她的喜怒哀乐,感受她对肖越洋的喜欢,虽然不能感同身受,但是可以给她我所能给的不在身边的陪伴。从这一封封西昌-绵阳之间往来的信件中,我们的友谊得到了升华。她在信里告诉我说:“茉莉,我很开心我多了一个妹妹,从此以后多了一个值得用生命去疼爱的人。”
高一跟我联系最多的人是徐秀逸。我们每天都会发短信,而且他每周都会给我打电话。其实我们短信的内容很简单,很碎,可是有个人把你放在心里的感觉真的是很好的,毕竟没人愿意每天跟不待见的人交流。我们一直以兄妹相称,他也真的像哥哥一样,以短信消息的形式在我身边,给了我好多的陪伴。现在想来,那时的我是很依赖他的。可是我现在觉得,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个体,不可以去依赖任何一个人。否则,别人一旦抽身离开,那么我该怎么办?
我现在很拒绝恋爱,应该就是有这种担忧和恐惧。我怕我爱上了对方,离不开,这样一旦分别,岂不就是千疮百孔的疼吗?
第八章·文科生涯
高二分了文理科,我在文科一班。
我的同学们都说在自我介绍时就对我印象深刻。所以后来选班委,我很自然地成了班长。
我的文科班同学,怎么说呢,真的是让我又讨厌又喜欢。讨厌在于,他们上课时好像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每天的自习课我总要吼啊吼啊威逼利诱怎么哄他们都还是要讲话。还笑嘻嘻地跟我讨价还价。他们总是不好好做眼保健操,人家检查眼保健操的学习部干事多次找我反映班上情况,我也不知道陪了多少笑脸。然后啊——我就跟学习部那个检查我们班的姑娘王乔松成了好朋友,从那以后,我们班孩子们更嚣张了……
而喜欢在于,他们真的是些很好很好的孩子。我记得他们以我的名字编了很多歌,每天中午都在教室唱。弄得我生气也不是,笑也不是。我记得我国生日那天,他们神神秘秘,瞒着我准备了一个本子,那上面写满了所有同学和老师对我的祝福。我记得他们都叫我才女,嘿嘿,在任何一个老师让我回答问题时都会大声起哄……我想我应该记不住他们当中没一个人的名字,也记不清他们每一张脸的样子,但是我们一起经历过的事,他们给过我的欢喜和感动,我想我会永远记得。
来谈谈我的老师和同学们吧。
我的班主任叫陈汛,是一个,很水的老师。他教政治,上课总是慢吞吞的,不过脾气超级超级好。而且他对我很信任。高二的时候他甚至把安排座位都交给我,还告诉过我说:“因为我信任你。”高三我经常去他办公室问他问题,他虽然不一定给我讲的懂,呃……可是还是会很用心地给我讲题。
我的语文老师是王吉美,美美老师是我的大朋友,她经常表扬我说我乖,说我有文采,说她很心疼我。而且经常在别人面前表扬我。给过我很多的安慰和鼓励。在临近高考的前两天,她还带着我出去吃了串串。遗憾的是,我高考并没有考好,辜负了她的希望。
我的数学老师是吴君直,我的男神。其实我跟他之间有很多的故事。比如我不小心踩到了他,我还没来得及道歉,他就一直说“没关系没关系”,后面还笑得好开心。真是,我从没见过有人被踩了还能那么开心的。比如他每次让我回答问题,都是“莫丽霞同志”。比如他说嗓子不舒服,我偷偷给他送了药还留了小纸条,他到班上很开心地一说居然全班都能猜出是我。比如他是个很严肃的人,对谁都是面无表情的高冷,但是会对我微笑。比如我每次被他叫去谈话,不管是被鼓励还是被批评,都觉得好开心……
历史老师青钰娇也是我的好朋友。她很关心我,无论是成绩还是情绪。她经常在别人面前夸我,嘿嘿,让我都很不好意思的。她很喜欢打趣我,打趣我喜欢男神;也常常鼓励我说希望我把这份小情愫当作成长的动力。在我即将毕业之前,她给我写了一张明信片,其中有一句话:“小莫童鞋,成熟,稳重,又不失调皮可爱,相信那样的你会走得很远、很坚定。”
地理老师唐平,很长一段时间内我把他当作我的敌人。他好喜欢骂我啊,虽然很多时候他认为他只是在开玩笑。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即将高考的时候,有一天我实在恼了他,就当着美美老师的面质问他为什么这么对我,他很莫名其妙,说我只是跟你开玩笑啊,平时喜欢逗逗你。看我是真的生气了,他才对我说以后不这样逗你了。后来啊我上大学了,他还是喜欢叫我小妖精。比如让我加他好友,说的是妖精;比如祝我生日快乐,说的是妖精;比如他出差经过济南让我出去玩,说的还是妖精……尽管他还是那么霸道并且开玩笑不顾及别人情绪,但我却觉得,我好像一点也不讨厌他了。
高斯齐是我高三的同桌,我们一起经历了大大小小的模拟考试,经历了上课吃东西、偷拍吴君直、骂陈汛这样一些小小的坏事。那段时间的我们是陪伴彼此最多的人。他给我讲他的故事,给我讲数学题,和我谈论他的迷茫和理想……我想,每个人都是一点点慢慢长大的,我很期待看到他成为真正的男子汉的样子。
何韬是我觉得高中的最可爱的男孩。他很有思想,很温和,很平易近人。我记得我高中的最后一个月就是和他一起度过的。他给我讲他的家乡,讲他的家人,安慰我,给我鼓励。那是那段黑暗岁月里最耀眼的光辉。
潇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跟我相爱相杀的存在。我们关系好过,好到我愿意因为她受了委屈而去骂全班人;好到我愿意把我的得奖名额让给她;好到我们分享了很多各自的故事……我们也闹过别扭,无意碰见就像陌生人;相互猜疑相互嫉妒……不过好在,我们都长大了,都长大到知道有一个好朋友是多么重要的程度。所幸,我们现在还是好朋友,比高中还要更好的朋友。
因为当班长的原因,认识了乔松。她是一个很,怎么说呢,很随性的女孩。热情,真诚,爽朗……她跟我关系迅速好了起来,并且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感动。比如每日一张并且不一定会在哪本书里出现的明信片;比如会陪我上自习;比如离校后给陈汛发短信让他告诉我天气……真的,那是第一次,有一个人对我那么那么好。
徐秀逸也给了我很长的陪伴。从我初三毕业到我高二,我们几乎每天都会发短信。他就像是我的老师,又像是兄长,教给了我很多难以言语的东西。我记得有一次我坐火车回家,路上睡不着,他大半夜还在陪我聊天,我问他怎么不休息,他说知道我车上睡不着,想陪我;我记得我们一起去爬庐山,爬到最顶峰,他牵着我一路上下,就像哥哥一样给了我最妥帖的照顾;我记得有一次我不开心,就想听他的声音,他给我打了很久的电话明知道我要上课了才挂,随之我收到他的短信:“等有机会,我一定用我的声音把你的耳朵磨出老茧,让你一次性听个够。”
高三见过素素两次面。一次是国庆,我们一起去成都。那天我们睡在一起,听了好多她的心事。还有一次是临近高考她到绵阳看我,给了我好大的惊喜。我们一起去逛街,吃烤肉,去我的学校,带她吃我最爱的豆汤饭,有她的那天,我觉得特别骄傲特别幸福。
很快,我就毕业了。
高考是在另外一个学校考的。知道我坐在考场的那一刻,心里好像都还有一丝的不真实感。甚至语文试卷发下来时我都还是恍惚的。知道英语考完,我走出考场,跟我一起的一个男生告诉我说:“恭喜毕业。”那一刻我似乎才反应过来:哦,原来我就已经毕业了啊……在会学校的车上,唐平说了些什么我一句也没听清楚,知道下车遇见青青老师,她问起我的假期安排,我都还是像在梦中。那是知道目前我跟她的最后一次见面。我们去了她办公室,她给我吃巧克力,我们一起去参加毕业典礼,在路上她告诉我说她最怕一切煽情,她会哭。果然,在毕业典礼上她哭的像个孩子一样。
那个下午其实很多人都有哭。毕竟,无论是遗憾还是庆幸,无论是感动还是不舍,无论是欢笑还是泪水,都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我们骂了南实三年,甚至于每次放假都希望再也不要回去;而当那一天,我们再也回不去曾经的岁月,甚至于,回到学校我们也只能作为客人时,才意识到,原来会那么怀念。可是我没有哭。我知道每个阶段都会有每个阶段要走的路、要遇见的人,叹息改变不了风向,一切都是合理的。
高考成绩出来了,让我很是难过。的确是太差了,远远低于平时水平。但我才不要复读。首先是觉得面子过不去,其次是觉得高中真的很苦,我坚持不下来,第三就是,本科只是我的跳板,只会是我的跳板。
八月初的有一天晚上我回家,突然收到高成扬的消息。那么多年了,第一次收到他的消息,虽然只是想要找我帮忙。他高考失利了,想要我帮忙在南实帮他报个名,他想要复读。我替他联系了美美给他报了名,并且我们一起到了绵阳。他说他一眼就爱上了那个城市。复读很苦吧,不仅有高考压力,还有心理压力。说真的,我现在真的很不敢想象我当时是怎么过来的。
然后啊,我就被录取了。在山东,遥远的地方。有一次开始我的单人旅程。
第九章.大一
在2015年的9月7号,我到了济南,不知是第几次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
足够幸运的是,在陌生的城市可以遇见熟识的朋友。这个朋友是我妈妈的,嗯,现在同样也是我的。这个叔叔姓朱,很耿直,很大度。他带着初到山东的我们去游览了大明湖、趵突泉和千佛山这三处名胜。不是不感激的。
开学的日子是13号,但是妈妈11号就去烟台玩了,我一人留在济南准备开学。妈妈把我送上了到学校的出租车,我笑着向她挥手作别,可心里还是酸酸的,很想哭。已经不是第一次告别——从初三毕业开始。可是啊,似乎每一次告别,都是一次疼痛。现在也是,我害怕分别,害怕一切的分别。觉得自己就是一只洋娃娃,相聚时跟另外一只洋娃娃缝在一起,可是一旦分开,就是撕心裂肺的疼。
我不喜欢任何以集体命名的事物,比如班级;但是,我很喜欢我大学班里的同学——从第一眼见到他们开始。
军训绝对是我学生生涯最痛恨的事之一!我就不明白军训到底有什么意义。呼,淡定些,平静些,一提到军训我就会很多负面情绪。因为我很讨厌那些教官,他们很不尊重人,脏话连篇。这种言语上的侮辱是我所不能忍受的。我知道我不是第一个,也不可能是最后一个,可是我还是希望所有事都会越来越好,像我所希望的一样好。
大一参加了一些活动,有几个印象挺深刻的。
首先就是学生会。面试那天被学生会主席刁难的很惨,当时很伤心难过,可是事后很多师哥师姐都告诉我说那是因为主席很看重我所以想让我多表现一下……好吧是我小人之心了。
然后就是一场校园演说比赛。对于一路通过海选,初试,复试,半决赛,总决赛并拿到第三名这件事儿,我还是挺满意的。其实名次和荣誉倒是其次,我只是很喜欢站在台上的感觉。所有用语言和文字来表达自己的人可都是信仰的领导者呀,多棒。
大一下期清明节我去了烟台。看海一直以来都是我的一个夙愿。以前徐秀逸说过很多次他会陪我看海的,可是并没有。那几天烟台很冷,我在那里呆了三天,在不同的几个地方看了海。很满足。然后,回学校就生病了,发烧烧了好几天。我也不知道是海风吹多了,还是,落差太大了。
还有就是由学校逯艳老师组织的一次调研:去淄博市的一个小村子。第二次去的时候我采访了一个老奶奶,那真的是一个很慈祥的老人,让我想起了我的奶奶。在我临走时她还送了我一袋桃子,我死活不收,她偏要塞,还说“孩子拿着吃,我洗过的”,我收下了,满满的感动,来自陌生人的爱意。
没有预谋地遇见彼此,谓之邂逅。最幸运最幸福的,应该就是总能在人生旅途中邂逅一些我很爱或是很崇敬或是给过我欢笑和感动的人。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这我知道;可我也知道,即便未来的路不再同行,只要想起他们,心里还是暖暖的。我想我会一直一直祝福着每一个给过我爱、关怀、温暖、陪伴和感动的人。
最幸运的是在每个阶段都能遇到一些好老师。他们或是以自己的言行为我做出榜样;或是给我知道让我不要一直错下去;或是带我更加准确地去看这个世界……他们是我的长辈,更是我的挚友。
比如冯恩大老师。她是一个谪仙一样的人,博学,敏锐,智慧。她是我所觉得的第一个教书真正是为了育人的教育者。大大老师给过我太多的肯定和鼓舞。她告诉了我不要盲目乐观,社会其实有很多问题;但同时也告诫我,不管曾经遇到了什么,现在正在经历什么,未来还会面对什么,永远永远都不要对人性失望。她还多次在课堂上表扬了我,让我的自信心更多。她也曾告诉我说,我师哥很有才情的人,希望我能给一直保有才情。她也曾说,做新闻会辜负我的才情。这些称赞,我受之有愧,但我会努力让自己配得上它们。
比如孙晓彦老师。她很可爱,比起老师,我更愿意把她当作是朋友。她给过我很多的建议和鼓励,希望我可以坚持住自己的梦想,然后成为一个好的传媒人。要怎样才能算得上是好的传媒人呢?标准她没有说,我也无法确定。但我想,应该就是不忘初心。她知道我喜欢吃糖,所以还给过我很多阿尔卑斯。甜甜的,幸福的味道。
比如扈长举老师。我一直觉得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说话很快,眼睛很小,笑容很足。他带我们去电视台参观过,那天我写了一篇类似游记报道的东西,被他转载了,我觉得那是对我的肯定。记者节的时候我表达了自己的向往,他很赞扬。以及我发过的两篇人物报道他都给了我评价和肯定。我还和他吃过饭呢!嗯那天我知道他很喜欢吃面,所以想要偷偷送他一个外号:面条君。
最美的就是邂逅了。邂逅一些人,波光流转,笑意蔓延,黯然心动。相遇了,相识了,相知了,相许了,然后相互陪伴。不管是以后的所有路还是这条路的某一段,一起走过,总会留下些什么。比如感动,比如快乐,比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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