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丛林间
巴黎十五区Convention大街上有一家中餐馆,名叫“丛林间”。店里的壁纸是自然色,宛如一幅乡村画卷,河边的青青草,密密的丛林间。店中央摆着一坛流水石槽,石槽中间树立着一块牡丹石,一对鸳鸯被精致地雕刻在上面,鸳鸯戏水,活灵活现。
店老板姓丛。丛老板有个儿子,叫丛央。
五年前,丛央来到巴黎,开始接棒父亲的中餐生意。
每天,丛央都会细心地擦拭着餐桌上的鸳鸯碟,这是他最喜欢做的事情。
“又该理发了。”丛央一手捧着只鸳鸯碟,一手拨了拨额前的头发,露出一张素净的脸庞,略显几分严肃,几分沧桑。
鸳鸯碟在丛央的手中转了一圈,丛央刚把它放到桌上,便感到一阵眩痛涌上额间。
老毛病又犯了,下午得去推拿小馆找黎燕按摩按摩。丛央这么想着,拎起抹布,往洗手池走去。
巴黎是座风很大的城市,云彩总是很低,仿佛伸手就可以触摸得到。
十二月的天空飘着零星的小雨,刮着冷风。
丛央没有打伞,也没有乘坐店门口的地铁,而是淋着小雨晃悠悠走了十分钟,走到邻街乘坐有轨电车前往十三区。在中国红超市斜对面的那栋公寓楼里,有家华人开的推拿店,十三区的华人经常去。丛央起初并不知道,也是呆得时间久了,认识的华人多了,才对十三区的小商店越来越熟悉的。头疼脑热的家庭医生啊,剪头发的家庭理发师啊,推拿的按摩师啊,卖自制米皮、凉粉、发糕、米粽的小商贩啊,应有尽有。
“燕子,做个头部按摩吧。”丛央推开推拿店的门,看见黎燕在门边的那张按摩椅上正闲坐着玩手机。
“来了啊,好嘞。”黎燕拿起刮痧板,等丛央躺下,先给他做了个头部刮痧,然后一点一点揉按着他的头部。“快过年了。”黎燕轻声道,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脱口而出这句话。
每次见到丛央,黎燕都总想多跟他说上几句话,不过丛央是个很安静的人。黎燕觉得,丛央给人一种隔膜感,倒不是因为他高冷,而是似乎,他的心头压着什么重负,重到甚至让他的脑袋都时常犯起疼痛症。
黎燕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次给丛央按摩的时候,因为是新顾客,所以她按得很轻,前前后后按了半个小时,在她就要按完想让他起身的时候,她看见他的眼角竟然躺着泪水。那是黎燕长这么大第一次见一个大男人哭。
“是啊,快过年了,该回家了。”
黎燕听着丛央的回答有些摸不着头脑,她说的过年,和他回的过年,是同个吗?
“怎么,你想回国了吗?回国过春节?”
“我不想回去,因为其实回到故乡,我会觉得很痛苦。但是我得回去,因为有些事情必须要做。”
黎燕更加一头雾水,想了想,然后叹了口气道:“既然是必须要做的事情,那就做完它,然后再回来。”
丛央闭上眼睛,任由黎燕的手指在他的额头、鬓角、发间旋动着。他感到大脑放松了下来,先是一片空白,再然后,这片空白开始被记忆的画笔所填充。
青青的河边草,密密的丛林间。有两个小孩,在追逐嬉闹。他们青梅竹马,他们两小无猜。在他们身后,跟着一个更小的小女孩,小女孩追不上他们,他们便会停下来,等着那个小女孩。
那两个小孩,男孩叫丛央,女孩叫林鸳,那个小女孩,叫谢昭。
“阿鸳姐姐,阿央哥哥,你们等等我。”小女孩扑腾着双脚,挥舞着双手,蹒跚而来。
“小昭,慢点,姐姐等你。”女孩微笑着,露出小小的酒窝,那笑容如同春暖花开般明媚。
小女孩扑到男孩和女孩中间,丛林间回荡着三个孩子的欢声笑语,就连河边的青青草都被这笑声拂动得弯起了腰。
阿鸳,我好想你,我回去看看你好不好?
一抹血色像红墨笔坠入清澈的水池般在丛央的脑海里扩散开来。丛央猛然睁眼,没等黎燕叫他起身便坐了起来。
“怎么了?”黎燕赶忙凑过去询问。
“梦醒时分总是分外痛苦。”
听着丛央这么说,黎燕知道他又回忆起从前了。黎燕知道丛央心里很痛,但是却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因为他不说,她便不能问,这是一条看不见的线。“可是我们终究得醒来,不是吗?”
“燕子,我会回国一段时间。”
“嗯,做你想做的事情,然后再回来。”黎燕看着丛央的眼睛,对他投了一个安慰的微笑。
“需要我给你姐姐的两个孩子带点什么吗?”丛央的眼睛从床头柜上黎燕家的合影一掠而过。
“不用不用,你啊,照顾好自己啊。”黎燕隐隐有些不安,她担心丛央的状态,觉得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
“嗯。”
看着丛央站起身来要走,黎燕说了句,“卡里还有五次,我们——保持联系。”
“嗯。谢谢你,燕子。”
丛央推门而出,快速走了几步,钻进了地铁站。
巴黎的地铁总给丛央以无名黑暗的感觉。虽然巴黎哪哪都是小偷,但是地铁最是不见光,就连他夏天穿个裤衩,小钱包放在裤衩兜里都能被地铁里的小偷给挤走。不过,巴黎破旧的地铁,却是遮掩情绪的好去处,像是地洞一般,倏地钻进去,躲在一角就好。
丛央从背包里拿出黑色的毛线帽,遮住自己的脸,靠在地铁道里的一角,缓了良久,然后跳入了一节车厢,把自己埋在拥挤的人群中。
下了车,进了自己的店,丛央把帽子丢在收银台,进了卫生间洗了把脸。
“儿子啊,怎么了?”丛母看到儿子回来了,似乎心情不太好,连忙问他怎么了。
“妈,我没事,你到后厨帮爸吧,我去柜台。”丛母闻言,便不再说什么,径直走到后厨。她知道自己的儿子是倔驴的性格,不想讲的话是不会讲的,要做的事情就算撞南墙也一定要做。
丛央刚把手机放到柜台上面,屏幕便亮了,是来自国内的微信电话。
“喂,小昭。”
“阿央哥哥,你想好了吗?”
“嗯,既然你已经在调查了,我就更没有理由不回去处理,这是我们多年的心结,必须做个了断。”
“我等你回来。”
“好。”
丛央挂了电话,翻了翻订票软件,买了一张一月份飞往新郑市的机票。
塞纳河畔的云朵比巴黎城里任何地方的云朵都要低。杨雪陌是这么觉着的。
她从法国国图走出,沿着塞纳河畔往巴黎七大的方向走去。巴黎七大,也就是巴黎狄德罗大学,是距离法国国家图书馆最近的学校,坐在巴黎七大的学校图书馆边侧,可以看见塞纳河畔荡漾的光波。
她要穿过巴黎七大,然后到Avenue de France大街上乘坐有轨电车回到十五区的学生公寓。她不喜欢坐地铁,因为就在两个月前,她的钱包在地铁站里被偷了。里面装了六七百欧元。钱不是最重点的东西,最重点的东西是钱包里面装着一张陪伴她四年的小全家福相片,那是她十八岁时和父母一起照的艺术照。一起丢失的还有她的两个优盘、国内身份证、国内外的银行卡等等,总而言之她被偷得就只剩本护照了。所以从那以后,她对巴黎阴森森的地铁彻底产生了阴影,除非结伴同行,否则她是不会轻易乘坐地铁的。
杨雪陌抬眼望着塞纳河畔的风景,水鸟自由翱翔在水天之际,云彩如同年少时手边的棉花糖,她想摘一朵捧在手心里。
搭上电车,杨雪陌找了个朝里的位置,小脑袋靠在车窗边又开始了她静静沉思之旅。电车一向给人感觉开得很慢,所以总让她想起那首《从前慢》的短诗。慢悠悠,慢悠悠,明明世界性大都市的节奏与速度都很快,但是巴黎城的慵懒和人们享受慢时光的感觉,都可以在电车上体验得到。
下了车,杨雪陌穿过Rue de Vaugirard街道,漫步到Convention大街上,然后在一家中餐馆前驻足。
一只白色荷风书包钻进了“丛林间”,书包的主人背对着丛央,正在收伞。
“来了啊?今天一个人吗?”丛央温柔地问道。
杨雪陌合上“丛林间”的店门,一转眼就看见了这个熟悉的陌生人站在柜台里边。
杨雪陌笑着说:“对,下午没课,中午在七大食堂吃了午饭,然后就去国图看了会书,所以是一个人回来的。”
丛央朝着眼前这个女孩微微一笑:“嗯,那今晚想吃点什么?”
杨雪陌伸出手指,“来一份宫保鸡丁,一份花椰菜,然后是这个泰式炒米。”
丛央点点头,“带走是吗?”
“嗯,因为我一个人的话,还是直接带回公寓吃吧。”
“好的。”丛央拿出三只透明塑料盒,分别盛了宫保鸡丁,花椰菜和泰式炒饭,称了称重,计算了总价,“九点六欧。给你放微波炉里面加热一下。”
杨雪陌微笑,拿出一张十欧元的纸币。丛央把两个二十欧分找给杨雪陌。
杨雪陌把硬币放进了书包侧兜里面,道了谢之后朝着这位丛小哥哥微笑而后转身离开。
看着白色荷风书包的背影,丛央再次想起了林鸳。他觉得这个女孩子有跟林鸳非常相似的气息。
杨雪陌出门后,拎着自己的晚餐往前走,走到家乐福超市门口,便把书包侧兜里攒的一些零散硬币给了旁边的流浪汉老爷爷。
巴黎流浪汉的慵懒,是巴黎这座城的慵懒的写照。杨雪陌这样想着,他们总是这样懒散,窝都从来不挪不换,终日定点盘踞在超市门口、街头巷尾、地铁站口还有车道附近。
杨雪陌回到公寓,看着手里的中餐,感觉很开心,更让她感到开心的是,丛小哥哥朝她微笑了,让她觉得很温暖。
杨雪陌并不知道丛央的名字,只知道他是“丛林间”这间店老板的儿子,她知道老板姓丛。在巴黎,有很多华人开的中餐馆,所以杨雪陌很自然地以为这个小哥哥是位华裔。
杨雪陌回忆起第一次来到“丛林间”吃饭的场景,那时还是九月份,她初到巴黎,在公寓安顿好之后,就和住在同栋公寓的同学们一起去找饭吃,这是她们在巴黎的第一餐。杨雪陌觉得吃出了家的味道,所以从那以后,她每周都会来这家中餐馆吃上两三次。
杨雪陌是武汉大学法语系的大四学生,交换到巴黎第七大学也即巴黎狄德罗大学。她申请的交换原本是一学期,但是法国大使馆的签证官实在是太迷了,同一批交换生里,有的给了六个月的签证,有的给了八个月的签证,有的给了十个月的签证,而杨雪陌收到的竟然是十二个月的签证。于是她想着,反正自己也快毕业了,无论在哪里写毕业论文都一样,她打算秋季学期课程结束后回家过个春节然后再来巴黎小住几个月,边学习边申请巴黎法语系的硕士。未来两年规划真是完美,杨雪陌又这么想着了,她开心地笑了,边吃边流口水。
丛央用餐夹添好刚出炉的新菜,然后靠在原木柜台边,回忆起初见那个叫“默默”的女孩的场景。那是在三个多月前,巴黎刚入秋。三个陌生面孔的小女生走进店里,其中,最漂亮的那个女孩性格非常开朗,上来就问他特色菜品是什么。另一个短发女生画着非常精致的妆容,笑起来很是甜美。跟在最后面的那个女孩最为中规中矩,穿着打扮都是如此,或者说,她压根没有化妆。前两个女生扭头叫后面那个女孩“默默”,她们问她想吃什么。那个叫“默默”的女孩抬头,额前的刘海微动,及肩的发丝刚刚好环绕在肩头,她澄澈的眼神恰好射进丛央的眼眸。恍惚间,丛央以为自己看见了她,他的她,他的阿鸳。从那以后,丛央就记住了那个女孩,那个叫“默默”的女孩。每次见她来,丛央心里都会有些开心,莫名的开心,有熟悉的感觉,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有很奇怪的好感。但是丛央自己心里十分清楚,知道那并非男女之情,就是在人群中的一种缘分,看见你,我会开心,仅此而已。所以丛央从未问过她本名叫什么,两人也未有过过多交流,就连联系方式都不曾互相留过。
三个多月来,丛央几乎每周都会碰见这三个女孩一起来吃一顿,通常是礼拜一晚上,因为她们三个会在礼拜一下午下课之后一起回来。通过她们堂食时的交流,丛央大概知道了她们的情况。她们三个是武汉大学法语系交换到巴黎七大的交换生。那个叫“默默”的女孩拿到了一年的签证,打算在明年春季申请巴黎的法语系研究生。“默默”每周还会单独来一两次,通常是礼拜四傍晚,因为她下午没课,会在图书馆自习然后傍晚回来;还有礼拜天中午,因为“默默”会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参加教区教堂的弥撒,在弥撒结束后,她会来中餐馆吃午餐。
记得十月初那个礼拜一晚上,她们三个小姑娘在堂食时,竟然小声打趣起了丛央。丛央的耳朵很敏感,当然听得到她们说了什么,只是默不作声。
“陌陌,我觉得他们家小老板好帅啊,不晓得是不是名草有主?”漂亮女孩边吃饭边往丛央那边瞥去。
“怎么,你还想嫁到巴黎?”精致女孩反问漂亮女孩。
“嗯嗯嗯,我们不是说好了么一起回国当老师。”那个叫“默默”的女孩直接给这个话题分了个岔。
“我就八卦一下,你们说他到底有没有女朋友。”
“也许没有呢,要不你去问问?”
“我猜——”“默默”微笑,非常自信地说:“肯定有。”
“为啥这么肯定?”漂亮女孩和精致女孩同时发问。
“你看他们家的餐具都是鸳鸯碗碟,而且看起来非常新,肯定是年轻人的品味嘛。还有啊你看他们家那两只猫,一白一橘,橘得发红,简直绝配,活得如此滋腻,肯定有女主人的照料啊。”
丛央听到那段对话时,起初是暗自发笑的,听到那个叫“默默”的女孩最后说的话,他的手不自主地抖了一下。他扭头,望向橱柜下窝着的那两团。
一只白猫,一只橘猫,那是当初他和林鸳商量好的,说结婚后要养两只猫,阿鸳连颜色都挑好了,可是这两只猫没能等到他们的女主人。
永远永远也等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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