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列下协议如下:
1.甲方将自有坐落在 小区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租赁期为 年。租房费需要 年一交。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到期在议。
3.房屋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前,乙方须交清欠费。
4.房屋装修期间如需改造,必须争取甲方同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自愿解除本协议。
6.任何一方违反以上规定,依事实轻重,按年向对方交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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