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一个人前往美国打工。
在希尔顿酒店做清洁工,晚上常去洗衣房加班。一个月赚两千刀左右。
那个时候我十九岁,刚念完大一,一副没心没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样子。
两千刀的工资,已经可以过很富足的生活。交完房租,吃吃喝喝,还经常一个人去奥特莱斯血拼,最后还有钱省下来一个人在美国周游了一个月。
那个时候,就算每天工作在十多个小时以上。还是有时间跟朋友出去玩,去鬼屋,去跳水,去看烟花,去游乐场,水上乐园闹。也有时间谈恋爱,骑上他的摩托,去山上看星星,去溪里抓小鱼,去水库里撒野。
那个时候,我相当的自由。自由且无忧无虑。
没有人会把你当真,毕竟只是三个月的暑假工,所以我也没有很当回事,无论是把自己或者工作。
来来往往的都是全世界的年轻人,三个月的打工生活结束以后,都会分道扬镳,各自安好。
我们玩到最疯,闹到最神经。我们九点上班,凌晨四点才睡。
有时我们来不及赶上末班车,有时上班的路上会遇见黑熊,有时上班来不及只好搭便车,有时下班能蹭到别人的车,吃到别人的点心,有时一不留意打碎个玻璃杯,有时在路上走被小丑耍了恶作剧。
我没想那么多,于是过得稀里糊涂。
我是所有人里面年纪最小的。
也是最与整个世界毫不相干的。
有人打两份工,为了回家娶他的未婚妻。有人起早贪黑,为了攒学费。有人什么都不图,看别人省钱他也跟着省。
只有我,一个放假的周六,一个人去隔壁镇的奥特莱斯,逛了一天花了九百刀,买了一大堆衣服鞋子,开心得不得了。
在那三个月里,快乐和自由是很极端的。
这种极端,只属于十九岁的夏日,也只属于我和我那两千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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