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美学中的“无利害性”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哲学家夏夫兹博里(1671—1713)提出的。每每看到这些先哲们的生卒年月,我总会感到自己的无知和渺小,我每天咀嚼着人家吃剩的馍,发现几百年前就被人吃过了,最重要的是还有很多看不懂的东西,不休不眠也读不完他们的思想啊!
这篇文章也是作者1999年前写成的,距今也二十多年了。就是想讲清楚原本“审美无利害性”是现代美学的一个关键性命题,经过康德、叔本华、克罗齐等人的理论及其影响,后来随着西方美学一起被引进中国。王国维、蔡元培、梁启超、朱光潜、宗白华等人洋为中用或者说是依他们的理解又将西方学者的观点本土化,又形成20世纪中国美学和文学艺术的一种新人文精神和思想血脉。
也许是翻译的缘故,也许是“视界融合”的缘故,总之我们再读的时候,“审美无利害性”已经中国化。
王国维一方面把无利害性作为审美或美的根本性质,另一方面又把它作为审美或美的一种特殊功能,对美的特殊功能又加以强调,“无用之用”的著名论点中的“用”值得探讨和研究,“无利害性”被理解为“无用”,这表明“无利害性”被引入中国后,其主要内涵已由原来对审美知觉方式和意识态度的特征的规定,转变为对审美和艺术功能的规定。朱光潜把“disinterested”无利害性翻译为“无所为而为”,与王国维好似有异曲同工之处。其著作《谈美》就是要使读者“懂得像什么样的经验才是美感的,然后再以美感的态度推到人生世相方面去”。无利害性就成为赋予审美和艺术以人文教育功能的根本依据。
“审美无利害性”命题变异为向功能论的转化,在当时集中体现为对美育功能的理解和对美育的提倡,审美教育一度成为十分重要的心灵拯救和精神提升的良药。
作者提到一个观点,即“大凡在新旧文化交替之际,文学艺术界的先行者们往往会打出反道德的旗号,究其实质,是要破旧立新。”我不知道可不可以理解为,他们的目的不在于学术讨论,而在于建立一种新的价值观体系。就如作者所说:“一种新的文学思潮、新的文学形式的涌现必定要求摆脱旧的文学规范(包括内容、形式、地位和作用等一些列常规),同时又必定寻求一些列新的、与之相适应的观念价值体系。”
引进西方审美无利害命题并对它作“无用之用”的变异阐述,完全是与当时中国社会文化变革的实际相适应的。推及现实中的很多事情,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套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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