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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喜歡,其實都有跡可循

所有的喜歡,其實都有跡可循

作者: 七怪先生 | 来源:发表于2020-02-08 03:57 被阅读0次
    七怪先生

    01.

    ——————————————————

    我其實沒什麼真正喜歡的東西,

    我甚至說不出我最愛哪一道菜,哪一首歌,

    沒有最喜歡的愛豆和歌手,各種爬墻是常態。

    包括我現在所謂的興趣愛好。

    我的“三分鐘熱度”​毛病真的很嚴重,且一直沒被治好,甚至有點病入膏肓了。

    如果還有公認的妳覺得是我喜歡的,

    其實都是有跡可循的。

    要知道,喜歡一樣東西,喜歡的可以不是它本身。​

    長久地喜歡一件東西一樣事​物,要有原因的。

    不然,真堅持不下來,都說啦,三分鐘熱度。

    熱度一旦降下來了,喜歡也就到此為止啦。

    ——————————————————

    例如我一直堅持的寫日記;

    例如我一向“引以為傲”的一手字;

    例如我保持不斷的閱讀習慣;

    例如我往常愛更新的自編小故事​長貼;

    例如我很迷戀​的各種動漫各種手辦;

    例如……………

    這些我所謂的興趣愛好,

    其實吧,

    都不是​我自己一開始就喜歡的。

    這些興趣愛好,都是我,偷來的。​

    只是後來偷來的久了,就成為​我自己的了。

    今天突然清醒,我好像沒什麼一開始我自己就很喜歡的東西呢。​

    或許,除了“三分鐘熱度”​這個快病入膏肓的毛病,

    我還有另一個​跟了我很久的毛病——跟風。

    不過,此“跟風”​非彼“跟風”就是了。

    跟你們日常了解的“跟風”​相比,自認我這個“跟風”要稍微"高級"一點點。

    ​​​​​​​

    日記輯錄

    02.

    ——————————————————

    寫日記是一種沉澱心情,自我的緩慢過程,

    很悶同時需要安靜,

    其實不大適合我,我很跳脫​的。

    只是以前的某一天​,

    我認識了兩個​將寫日記當成一件無比鄭重的事去完成的人,

    並且有些小秘密,只在寫日記的人裡才會流傳;​

    我想進入那個圈子,避免獨留一人,

    於是也學會了,鄭重的對待寫日記這一件事。​

    有一點不同的是,

    大部分人認為,日記是一種特別私隱的東西,

    而我卻覺得,日記是我主動向外打開的一道門。

    有那麼一段時間,我開門開的十分的勤;

    來往的人很多,熱熱鬧鬧的,甚是歡喜。

    後來嗎,門可羅雀,更多的是只當成一種丟不掉的習慣罷了。

    打開的大門呀,或許,它終會有一天關上不再開了吧。

    至於練習寫字吧,我後來才懂,它呀,練的其實是一個人的心境,心態不優,字也難好。

    我一開始,也沒打算練好點字什麼的。

    還曾因為字寫得太醜了被老師批評過。

    關於寫字太醜被老師批評這件事,到了現在我是經常當笑料說與他人聽,尋一樂呵,皆因已成歷史,字也不醜了。

    可放在當時,真真心酸的要命啊。

    那個時候,對我來說,最重要的大概只有三件事:第一是朋友,第二學習成績,第三,父母師長的批評。

    當老師的批評與朋友聯繫起來的時候,事件可謂重量級的了。

    "XX的字醜得我拿放大鏡看都看不清楚。"

    "XX不是你好朋友嗎,妳看看人家寫的。"

    回去看,發現老師罵的,很對啊。

    謝天謝地,我終於意識到自己的字醜了。

    至此之後,我寫字時,認真了許多。

    不過,靠老師的一時之罵,也沒法堅持多久的。

    之所以能堅持一筆一劃的把字寫好,其實是那時那些會認真閱讀我日記的朋友們隨口誇的那幾句話,"哎,沒發現啊,妳字寫得還不錯啊。""你的字,好看的耶…"嘿,把我誇得飄飄然的,便更有動力繼續練字了。

    我其實是有私心的。那時我怕我字再這麼醜的話,寫的日記就算是好朋友也懶得看,那怎麼行呢。人家寫的日記,乾淨整潔,字兒齊整飄逸,字體比本子漂亮;反觀自己,字體緊湊細小且字跡潦草,本子漂亮反襯得字兒更醜了。

    如果不是目的性如此強的話,大概以我的心性,是寫不成一手能看得過去的字的。浮躁,不定性,三分鐘熱度,能寫的好才怪了。

    帶著"不純目的"練字的人是很難真正把字練好的,好看跟真正的練好了還是有區別的啊。所以到了現在,是定形了,難以更上一層樓。

    嗯,除寫日記外,這是我偷來的第二個興趣了。

    我很是享受那種和朋友呆一下午什麼也不幹就只是各自閱讀自己手上選好的某一本書,偶爾間會有幾句交流,不交流也不會顯得尷尬,然後就這麼消磨掉了一下午時光的日子。

    也許,我愛閱讀,能靜下心來認認真真讀完一本書的習慣便是如此養成的吧。

    能陪妳一起瘋一段的朋友固然難能可貴,但能與妳一起靜靜消磨時光,熬過無聊也絲毫不會尷尬的朋友,也很不錯啊。

    與其說我很愛閱讀,不如說是我丟不掉這種溫馨的消磨無聊時光的方式吧,喜歡的不僅僅只是閱讀而已。丟不掉的,最後都成了一種個人習慣。

    路飛路飛

    身為雙魚座的我,日常好像真的有點點幻想體質,兼間歇性中二病。有中二病的人,稍稍迷戀下二次元的世界,很是正常吧。

    關於二次元的,其實真的就只是小小的迷戀罷了,最多只算入門級。二次元是個神奇的世界,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裡面都有。

    在偌大的二次元世界裡,我也就只喜歡那麼三兩個角色而已。譬如幼稚暴躁但其實是個暖男的犬夜叉,譬如樂觀愛笑缺根筋關鍵時刻又很可靠的吃貨男蒙奇.D.路飛;譬如有點內向笑起來卻很陽光為人又超溫柔的男孩夏目…

    二次元的世界美好且不是真實的,所以才更令人所嚮往啊。不過曾幾何時,我所在的世界,我身邊的人,就真的給了我一種我其實就身處在二次元裡的感覺。那幾個我最喜歡的角色人物都能從身邊找出真實副本來。

    有段時間總會被身邊人笑說,"哎呀,你怎麼那麼幼稚…""想法真的太天真了啊,傻嘛…"每當這麼被說的時候,我總會假裝不憤的回一句"你懂什麼呀,不知道有句話說的,幼稚是天使的代名詞嗎?"。那段時間裡,這句話,可以當做是我的口頭禪了。不過往往那時這麼說我的人,到了最後還是會陪我,把看起來很幼稚的事都給做完了。

    現在看來,其實一個人被別人說是幼稚、天真或者不全是壞事。也許是他被他的身邊人保護得太好了,也許是他身邊的人寵他寵成這樣的呢。有人一直在保護著他的舒適圈,他不需要那麼快的成長成熟。這種人,從某一方面來說,是幸運的呀。

    哎,我的舒適圈,曾經一定也被人保護過保護著吧。可惜我不太乖,不大懂事,一直被維護著的舒適圈,好像被我自己的任性,給撕扯出好大一個破口子了吧…

    所以…我喜歡的到底是那些動漫手辦背後那個美好的二次元世界,還是在現實世界裡卻給了我二次元體驗的那些人呢…

    ——————————————————

    這世上,所有事情,都有它的目的性。

    就連喜歡一件簡單什物,它的背後,也並不簡單。

    沒有單純的喜歡,喜歡從不單純。

    透過表象,看下本質。

    這個世界上,所有的喜歡,其實都是有跡可循的吧。沒有毫無原因的喜歡,當然,討厭亦然。

    ☞注:已在同名公眾號發表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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