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喜欢诗的人来说,像那句被用烂的话,远方有着不可抗拒的引力。这个时代有太多朝圣地梦想。说走就走也活在很多的心里,我读的书不多,朋友圈也都是些不知名的小地方,吃过不多的美味,还好我还年轻,每一次不远不近的距离都有他在身边。
20岁花季的姑娘交过三三两两的异性朋友,可是都是无疾而终的感情,这也算是正常吧。身边的人换了又换,只是唯独他一直在我身边,我们会有很久不见,三两个月会一起出去玩一次,每次见面为了让他让他刮目相看,我试着穿高跟鞋学着化妆,可是见了他吃东西还是大口大口弄得满脸,在大街上把鞋扔掉,看剧的时候会把腿放到他的电脑桌上,以至于有时候去找他,遇见他的朋友他会说去车站接弟弟。
第一次去北京找他,地铁12345678线弄得我晕的不得了,就静静跟在他身后,然后认真的对他说,你一个人刚来北京会不会每天哭。他走路从不会拉我的手,只会每走一段回过头来看一眼,我们走过不算多的地方。我可以只带着自己一个人连钱也不带,我可以很晚给他打电话去流泪,可以和别人玩的开心的时候一个月也不理他。发短信不回我我不会慌张的胡思乱想,打给他他每次挂断再拨回来,不知道这样算不算绅士?
我不知道这一辈子有多少人真正的在我生命里经过,只是我们身体里流着一样的血,从小到大被人欺负站在他背后很踏实,他大我五岁,我叫他哥哥。我们的远方在脚下也在心里。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