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要想写的好,先得多看多博多览,肚子里有货不怕往外倒,你不倒它还自己往外跑哩,你懂的……
大多数人写东西往往不知不觉就把自己写进书里了,真的,一开始就打算做个冷眼旁观者,结果一不留神就披上书中主角的光环,呵呵,其实都正常可以理解,谁还没点向往呢,尤其是在自己做主的情况下,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不过有时也是真佩服那些脑洞大开的大神们,一部几十万上百万的小说,那么多人物,发生那么多的事儿,而且前后上下都还环环相扣,真是厉害,有时候听人说,写作是要后天努力很重要,但先天的天赋素养还是占主导地位,我对这种说法还是比较认可的,让我写个千八百字倒也还容易,真是再多点就明显感觉捉襟见肘了。
不过还好我喜欢写,每天要不摸几下笔那都浑身不舒服,准确的说不是摸笔,而是敲键盘,现在还愿意用笔写东西的人估计是不太多了。之所以这么喜欢写,是因为我发现自己不写东西的时候没什么话,本身朋友也不多我也不好热闹,可一旦拿起笔 呃不 一旦敲起键盘随着自己当下的心情胡写乱写时,感觉整个人都变得轻盈了许多,也许这就是变相吐槽吧,哈哈哈。
小的时候喜欢看书,那时候书籍的来源比较单一,你有我有大家都有,为啥呢?因为是学校统一发的呗,但即便是这样也还是能看出各人与书缘的深浅,有的领完书毫不夸张的说直接往自己家的厕所一立,可不是说等上厕所看啊,那是为啥呢?嗯 啊 是吧 他 你猜呗.....
我有时会玩一种游戏,就是什么呢?在自己的群里发个片段,或者说起个头,然后邀请群里的活跃分子顺着我的故事开头往下编,其实开始只是无聊突发奇想,后来没想到参与的人还挺多,真有的时候写的是五花八门,什么你把我含沙射影得写死了,别人又弄棵仙草把我救活了,一会儿谁疯了,一会儿谁发达了,反正那是真一片乱写,到最后哈哈一笑,还别说,也还是真有文笔好的,尤其是在这帮二等文盲的群里,那是格外的扎眼,你这费劲吧啦的写了他一大堆,结果人家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就管教你峰回路转,服气,不服不行啊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