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质彬彬,一直以来都是在形容一个男子的高雅形象。
今日在读《论语》的时候,才知道这个成语的出处和渊源。
在《论语》中,原文是这样说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
这是孔子说的一句话,他的意思是说:一个人质朴多于文采,就难免显得粗野。文采超过了质朴,就免于流于虚浮。文采和质朴完美地结合在一起,才能成为君子。
孔子的文字思想,经过两千多年的实践,不但得到丰富和发展。直到现在,“文质彬彬”演变成了,形容男子的一种形象。
我读到这里,我觉得这个词不应该只用于形容男子的一种形象。其实,也可以用在对我们写文字方面的要求。
质胜文则野,如果我们在写文章,写文字,写小说时,过于质朴的文字,可能会显得这个文章过于寡淡,让读者读起来,索然无味儿,无法坚持读下去。
文胜质在史,如果在写文章的时候,过于追求华丽的词藻,优美的词句,就会让读者读起来不知所云。
所以将文采和质朴,相结合起来,既有优美的文字,又不失质朴,才不失为好文章。
反观我自己写的文字,我才发现,我的文字可能就过于质朴了,缺乏一些文采。可文采不是一朝一夕能立马表现出来的,它是需要日积月累的。
加强文采的积累,保持质朴的传统,将二者结合起来,才能让自己的文字发扬光大,流传更广。
我在读沈从文的《边城》时,我就发现了这个长篇小说,它既有质朴的一面,也有文采卓越的地方。他在描写周围的景色与人的心情,相结合的时候,发现他的景物描写,非常的有文采,非常的有意境。
而在书写人物性格和事件的时候,又是非常的质朴,接地气。让人读起来人物形象丰满,质朴。
《包法利夫人》这本书作者在描写包法利夫人的外貌时,特别彰显了作者的文采。主人公每一次不同的穿着打扮,不同的外貌形象,描写特别的生动形象,又富有文采,人物形象又栩栩如生。
而在写包法利夫人的生活和她胡思乱想的一面时,又特别的质朴,接近于生活。将一种日常生活呈现在大众眼前。
无独有偶,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这是一部世界八大小说之一,这本书里,也能看到作者展现卓越文采的一面,还有质朴的一面。
文采和质朴相结合的书籍,让你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不仅能欣赏作者文采带来的意境美感,同时有被丰富多彩的人物故事所吸引。这样的书,读起来才让人爱不释手,受益匪浅。
所以,我以为,文质彬彬,不仅适合于人,而且适合于写文字。
《论语》上的那句话,用于文字方面其实可以改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才为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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