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忙里偷闲,看了一本《王国维点评<红楼梦>》,对那篇大名鼎鼎的红学评论又有了一些认识。看似王国维借叔本华哲学说红楼梦,其实他是在说自己啊!
人生实苦,解脱之道不在自杀而在出家。但王国维却最终选择了自杀。有些人分析起别人来头头是道,等轮到自己身上时,就不知所措了。
命运真是吊诡啊!
下面是关于这部论文的介绍,概括与摘抄。我学识尚浅,只草草看过两遍《红楼梦》,没资格评价王国维的红评,只能先学之。
1904年,红学史上第一篇运用西方哲学、美学观点评论《红楼梦》的长篇宏文问世,这就是时年二十八岁的海宁王国维撰写的《红楼梦评论》。《红楼梦评论》共有五章,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第五章《馀论》,凡一万四千多字。
这是中国文学研究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中西文学比较研究论文。当中他以叔本华的哲学思想为理论基础,从故事内容、人物描摹着手,系统探究小说题旨和美学、伦理学价值,是红学史上的里程碑。
第一章《人生及美术之概观》
论述人生与艺术的关系,借叔本华哲学,认为人生的苦痛在源于生活的欲望,使人免除利害的念头的只有美。
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
故人生者如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夫倦厌固可视为苦痛之一种。
然则人生之所欲既无以逾于生活,而生活之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
然则非美术何足以当之乎!
故美术之为物,欲者不观,观者不欲。而艺术之美所以优于自然之美者,全存于使人易忘物我之关系也。
而美之为物有二种:一曰优美,一曰壮美。(普通的欣赏的美为优美,如眼前一朵花;激烈的大起大落使你心情摇曳的美为壮美,如悲剧。)
至美术中之与二者相反者,名之曰眩惑。(将人从纯粹审美状态中拉回到生活现实中的一种媚美。)
而美术中以诗歌戏曲小说为其顶点,以其目的在描写人生,故吾人于是得一绝大著作曰《红楼梦》。
第二章《<红楼梦>之精神》
男女之欲强与饮食之欲,使人逃脱人生之苦欲的解脱之道,哲学在叔本华的《男女之爱之形而上学》,而文学在《红楼梦》。《红楼梦》中的解脱之道不是自杀,而是出家,是绝欲。
男女之爱之形而上学:恋爱是为了结婚,结婚是为了繁衍,繁衍是为了种族利益而不是为了个人利益。恋爱的热情依靠的是一种幻觉,这种幻觉会让人把种族目的当成个人目的,一旦种族目的即传宗接代完成,幻觉就随之消散了。有兴趣的可以去看叔本华的《论性爱》。
玉,欲也,还玉,还欲也。
此可知生活之欲之先人生而存在,而人生不过此欲之发现也。此可知吾人之堕落由吾人之所欲而意志自由之罪恶也。
而《红楼梦》一书,实示此生活此苦痛之由于自造,又示其解脱之道不可不由自己求之者也。
而解脱之道存于出世,而不存于自杀。
故苟有生活之欲存乎,则虽出世而无与于解脱;苟无此欲,则自杀亦未始非解脱之一者也。
而解脱之中,又自有二种之别:一存于观他人之苦痛,一存于觉自己之苦痛。
呜呼!宇宙一生活之欲而已,而此生活之欲之罪过,即以生活之苦痛罚之,此即宇宙之永远的正义也。自犯罪自加罚,自忏悔自解脱。
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也。
意志是一种盲目的、永无止境的冲动,用叔本华的话说:大自然的内在本质就是不断地追求、挣扎,无目的、无休止地追求挣扎,而这同时也是人的全部本质。这本质无非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维系自身的生存,二是繁衍子孙后代。所有这样的意志可以称之为生命意志,就是王国维常说的生活之欲。生命意志的客体化创造了我们所能看到的、触摸到的表象世界,这就是王国维所谓的“宇宙----生活之欲而已”。
第三章《<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
提出《红楼梦》是彻头彻尾的大悲剧,因黛玉悲惨命运属于叔本华悲剧说中的第三种。这是一种轻易的、自发的、从人最自然的行为和性格当中产生的、近乎于人的本质所必然产生的东西,换言之,悲剧就在我们生活中,这样的悲剧,怪不得任何人。可能,黛玉生下来就是一个悲剧的开始。
且《桃花扇》之作者,但借侯李之事以写故国之戚,而非以描写人生为事,故《桃花扇》,政治的也,国民的也,历史的也;《红楼梦》,哲学的也,宇宙的也,文学的也。此《红楼梦》之所以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而其价值亦即存乎此。
《红楼梦》一书,与一切喜剧相反,彻头彻尾之悲剧也。
由叔本华之说,悲剧之中又有三种之别: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
此书中壮美之部分较多于优美之部分,而眩惑之原质殆绝焉。
叔本华置诗歌于美术之顶点,又置悲剧于诗歌之顶点,而于悲剧之中又特重第三种,以其示人生之真相,又示解脱之不可已。
第四章《<红楼梦>之伦理学上之价值》
极具美学价值的解脱之道,出家依然具有伦理学的价值。以人眼看,宝玉出家不忠不孝;但以天眼开,宝玉出世能掩饰父母祖辈的过失,即“原罪”,仍不失为孝子。从叔本华的先天意志来说,这正是弥补人生的过失,是人类的最高理想。
夫人之有生,既为鼻祖之误谬矣,则夫吾人之同胞,凡为此鼻祖之子孙者,苟有一入焉未入解脱之域,则鼻祖之罪终无时而赎,而一时之误谬反覆至数千万年而未有已也。
美术之价值,存于使人离生活之欲,而入于纯粹之知识。
要之理想者可近而不可即,亦终古不过一理想而已矣。
夫如是,则《红楼梦》之以解脱为理想者,果可菲薄也欤!夫以人生忧患之如彼,而劳苦之如此,苟有血气者,未有不渴慕救济者也。不求之于实行,犹将求之于美术,独《红楼梦》者同时与吾人以二者之救济。人而自绝于救济则已耳,不然,则对此宇宙之大著述,宜如何企踵而欢迎之也。
尽管真正的解脱遥不可及,但这个理想境界仍然值得所有人去追求。因为人生充满了忧患与劳苦,而美术如《红楼梦》使人可以暂时放下忧虑,享有片刻息肩之地。
第五章《馀论》
对《红楼梦》评论中的索引、考证等方法进行质疑,强调文学作品中的虚构人物具有典型化的特点,指出作者不等同于虚构人物。即使作者性格与人物性格完全不同,也可以将人物写得极富艺术魅力。
这也是我认同的,什么索引,考据全都是用错了地方,你不去研究文学怎么美,反而研究出处、影射、玄机、品评等乱七八糟的,真是丟了西瓜,捡了芝麻。
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唯一大著述。
叶嘉莹先生评价它说:从哲学与美学的观点来批评文学,这在今日的文学批评界已经被认定为一种必当遵循的途径。
下面是钱钟书在他的《谈艺录》里面对王国维写的《红楼梦评论》的评价:
然《红楼梦》现有收场,正亦切事入情,何劳削足适屦。王氏附会叔本华以阐释《红楼梦》,不免作法自弊也。
盖自叔本华哲学言之,《红楼梦》未能穷理窟而抉道根;而自《红楼梦》小说言之,叔本华空扫万象,敛归一律,不屑观海之澜,而只欲海枯见底。夫《红楼梦》,佳著也;叔本华哲学,玄谛也。利导则两美可以相得,强合则两贤必至相阨。此非仅《红楼梦》与叔本华哲学为然也。
吾辈穷气尽力,欲使小说、诗歌、戏剧,与哲学、历史、社会学等为一家。参禅贵活,为学知止,要能舍筏登岸,毋如抱梁溺水也。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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