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的特点及功能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如下特征。
保障性: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准是劳动者的人身,保障的是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普遍性:社会保险覆盖所有社会劳动者,既包括劳动者,也包括用人单位。
互助性:利用参加保险者的合力,帮助某个遇到风险的人,满足其急需,以达到劳动力的再生产。
强制性:由国家立法限定,强制用人单位和职工参加。
福利性:社会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不以盈利为目的,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社会保险不仅有如上表所示的特征,也有特定功能,其三大功能如下:
(1)稳定社会生活的功能;
(2)再分配的功能;
(3)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功能。
这三个功能可以这样理解:第一个,社会保险制度作为需求管理的一个重要工具发挥作用,从而对经济起正面的作用;第二个,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第三个,社保成为企业招揽人才的基本条件。
二、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费是指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雇员和雇主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的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社会保险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以职工工资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提取。它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等,不包括纳税人为职工所支付的各种商业保险费支出。
(一)基本养老保险及计算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部分是商业养老保险。前三部分的养老保险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建立和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这一制度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劳动者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其支付养老金,从而保障其基本生活。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经批准退休后,相关机构凭借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性总付或分次支付给个人。
2.基本养老保险的计算
养老保险的缴纳由用工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对于公司而言,员工承担部分由单位代
扣代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x16%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x8%
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一般是当月职工工资的总额,也可以是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其中,单位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通常是以该职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核定,即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在这个范围内的,一般直接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若低于60%,则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若高于300%,则以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二)基本医疗保险及计算
1.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是指为被保险人治疗疾病时发生的医疗费用提供保险保障的保险,是职工因疾病、负伤或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我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医疗保险由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三个层次的医疗保险构成。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险中最重要的一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因适用的对象不同,有不同的具体表现形式。现阶段,我国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表现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种医疗保险形式。此外,公费医疗制度在现阶段也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表现形式之一。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来确定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以较低的筹资水平,尽可能地覆盖城镇所有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
2.基本医疗保险的计算
医疗保险费是由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出资而形成的。当参保职工因病就诊时,可以从中获得部分或全部的报销额。它体现了个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只有按时缴纳足额的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报销权利。医疗保险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补助,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x9%
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x2%
大病医疗补助的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x1%
大病医疗补助的职工个人缴费额=3(元)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也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的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如下的条件。
第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原因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第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必须有求职要求,这是失业保险中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功能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 x 缴存比例
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 x 缴存比例
(四)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会因为行业风险程度的不同而不同,但平均缴费率原则上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左右。风险较小行业、中等风险行业和风险较大行业这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和1.9%左右,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应缴工伤保险费=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 x 平均缴费率
(五)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生育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费用,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应缴生育保险费=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x0.8%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包括两部分,一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的部分,二是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其中,职工个人缴存部分一般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与单位缴存部分一起存入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账户。单位一般通过银行汇款或支票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 x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合同工按月聘用工资计算),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且个人缴存比例和单位缴存比例一般是相同的。
三、住房公积金
社保缴纳的注意事项:对于以下几类人员,用工单位可以不给他们交社保:劳务派遣工、退休返聘人员、聘用实习生、停薪留职人员、与原单位和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的保留社保关系三方协议的下岗员工、兼职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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