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实际上,常道是不存在的,常道的存在是通过分化出可道,然后把自己证成的,这其实就是所谓的辩证法思维。道其实就是普遍,可道就是特殊,而常道实际上就是具体,这就是普遍、特殊、具体的辩证法。
学过辩证法都听过一句话:普遍寓于特殊性之中,普遍不可脱离特殊而存在。这句话高中政治都讲过,但是99.9%的人都没明白。一般人的理解仅仅只是:张三是个中国人,但是,他也是人,人是普遍,中国人是特殊,张三就是普遍和特殊的结合。对吗?这种理解不能说错,但是非常肤浅。普遍性实际上是以特殊为存在手段,特殊不是别的,恰恰是普遍性把自己实现出来的方式,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之前,普遍不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而特殊实际上恰恰是普遍性实现自我的手段。
回到老子:道实际上是不存在的,除非它把自己生成为可道,但是,可道作为特殊并不是普遍本身,可道实际上是道把自己“证成”的手段,没有可道,道也不存在了,道家说: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般人可能会觉得:一可以生二也可以不生二,也就是说道可以演化出万物也可以不演化,仿佛这是道自己的选择,道不演化万物并不影响它是道。这种理解就是错的:实际上,道在演化万物之前并不存在,道正是通过演化万物把自己“证成”,也就是说,对于道来说,它是必然要演化万物,否则它自己就是不存在的,用个西方文化说法:不是上帝突然创造了世界,相反,上帝创造世界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上帝自我创造的过程,通过创造世界,上帝把自己创造了出来,上帝创造世界过程实际上是道成肉身过程。
道亦是如此,道演化万物即可道的过程,就是道自我创造的过程,自我实现的过程,如果道不创造可道,那么道本身也不存在,正是借助于可道,道把自己实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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