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仍浮现春节的情景,秋天的脚步却临近了。暑气未消,秋气已随着雨的到来慢慢紧了。
前些天杭城下了几场大雨,让人感受到了一丝凉意。放晴之后,白天依旧炎热,晚上却已是凉风习习。凉风所带来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用借助空调,让人可以伴着美梦入眠了。
这几周的工作虽然忙碌,多在同城转悠,我已经好久没有出差了。昨天,因为需要奔赴外地法院开庭,终于有了出差的机会,我早早就赶到了杭州东站。在高铁上,一路思考庭审上将要面对的各种状况,对出行的天气并没未过多留意。
庭审并不是一帆风顺,而且让人很是窝火。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始终保持着惯有的傲慢,且不出庭应诉。全场只有我、我方当事人和法官。庭审程序,当然也不会出现想像中的激烈辩论场景。自己想要达到的效果,并没有完成。
拳头打在了棉花上,无着力点,这样的庭并不能让人很高兴。庭审结束,迈出法院门口,我只能心里暗暗长叹,又是一场凶吉难料的战争。
青天下的国旗与国徽回程的列车上,我独自依靠在窗边,看着窗外的风景。这天真是出奇的好看。宝蓝色的天空,无任何杂质;棉絮般的云朵散在空中,云朵随风而动,在风的呼应下呈现出各种形状。眼前有碧绿的稻田,河流交错在田间,天上和地下的景致交相辉映,真有“稻花香里说丰年”的味道。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认真地看过窗外的风景了。
这是近年来难得见的“蓝天”,倒是让我想到了今天开庭的案子。青天古来就是印证的司法的“公正严明”,而这个响了几千年的口号,如今实现起来还是那样的艰难。
为了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政府公信力,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已经明确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别的地方不敢说,浙江的绝大多数行政机关已经该项列入考核,作为行政司法工作的重点。然而,总有意外,而这个意外让我碰见了。行政机关就可以这么有自信,这样的傲慢,任由原告诉讼不予理睬,对自己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不予解释。给这片“依法治国”的蓝天,抹了一笔不大协调的颜色。
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底线,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希望这样的案例还是越少出现。对于行政行为,行政机关都应该非常有自信地来解释自身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而不是一有诉讼就回避。回避会让唯一理性解决问题的道路堵死,激化矛盾。
蓝天给了我们美的享受,我们也要维护蓝天,使之每天存在。
高铁窗外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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