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时代,在记忆中那段时间的管理很是宽松,各地为了发展经济纷纷出了大招。为了鼓励工作人员可以下海经商,也为了减轻财政上的负担,镇里甚至出台过“停薪留职”的政策,也就是出去挣钱吧,万一挣不到钱,再回来上班,没事。
凌老板对刘海说要不办个“停薪留职”到建筑公司来帮忙,收入肯定比在学校的工资高多了。凌福贵本是乡建筑公司的一名建筑工人,但他头脑灵活胆子也大,渐渐地由工人变成了工头,进而成了公司的经理。集体的资产成了他个人的攻关的本钱,他和乡里的大小领导关系搞得非常好。虽然在他担任建筑公司经理其间,公司连年亏损,年底时都要乡财政拔钱给公司的地步,但凌老板依旧稳坐公司经理位置。后来公司进行改制,由大集体单位改成民营企业,乡政府派人来查了公司的财,发现公司是连年亏空,已经到了资不抵债的程度。建筑公司仅欠凌福贵个人一百多万,要转制先得把这些帐给平了才行。最后乡里工办主任以及分管工业的副乡长会同财政所长到公司里谈转制的问题,凌福贵很赞成乡领导关于转制的决定,目前公司经营不善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他个的管理能力也有限,愿意让贤,但务必请乡里把公司的帐平了才好。最后乡里和凌福贵达成了协议,公司由集体企业转成民营企业,凌福贵拥有公司百分之八十的股份,乡里拥有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同时乡里给公司注资四十八万,以前公司的帐由新公司自行解决,公司的老员工安置由乡里解决。就这样,凌福贵把乡建筑公司变成自己的公司,更名为“宏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为凌福贵的老婆也就凌小芳的妈妈吴巧英。
宏厦建筑公司成立之后,凌福贵招兵买马大杀四方,把业务做到了苏南,在各大开发区建厂房。公司年年增资,乡政府的股份越来越稀,到最后几近于无了。有人说凌老板是千万富翁,也有人说最起码有十个千万,反正凌福贵很有钱。随着公司越来越大,凌福贵感到管理有些力不从心。那天晚上吃饭时他曾说过,建筑公司挣钱挣的是安全生产的钱,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就大。他说建一幢房子能挣几个钱不错,可要是摔死一个工人就全赔进去。而他的手下人不管公司的死活,全想着自己捞钱,采购吃回扣导致建材质量得不到保证,工头为赶工期不管建筑质量,等等,这一切都让他头痛。他急需要一个得力的人帮他管理,现在公司几个台柱子和自己都沾点亲带点故,不能让人完全放心。他希望刘海能到公司里来发展,因为刘海这孩子做事认真,从他辅导凌小峰学习这事上就可以看出来。别看凌福贵大大咧咧的,识人这方面还真有一套。
刘海办了“停薪留职”之后就跟着凌老板到宏厦公司上班,这个家伙学习能力强悟性高加上做事情的责任心强,很快就熟悉了建筑上的那点事。公司的采购员凌四是凌老板的远房侄子,跟着凌福贵好多年,是公司的有功之臣,他在采购一批不合格的石子导致混凝土的强度不够,一幢大楼的地基全部返工。凌福贵很生气,在公司内部会议上点名批评了凌四,凌四嘴里的嘟囔着自己是看走眼被人骗了。凌老板把他吃回扣的证据摆了台面上,说这不是走眼是犯罪,要么自己掏腰包把返工的损失全部承担过去,要么以受贿罪吃几年牢饭。凌四在确凿的证据面不敢有半点反抗,只能求凌福贵网开一面,不至于有牢狱之灾或者倾家荡产。最后凌四把自己在公司中占有百分之十的股份给吐了出来,这些股转到了刘海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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