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练字,是前日晨起时的一个想法。
《字》在23日写《浮世画家》读书笔记时,竟发现自己的手写字已经退化至小学水平,歪歪扭扭的如同鬼画符。兴许是因为告别学生年代之后就没握笔的缘故了吧。
前日起床时的有了想练字的想法,当日下午就到书店去买字帖,我不禁为自己如此强大的执行力感到自豪,但又担心自己“三分钟热度“的毛病,便不敢一次性多买,生怕几日后练字的热情褪去之后,书桌上还有许多未开动的字帖,眼见心烦。
今早七点起床,特意叮嘱自己把字帖塞入手包,以便在公司午休时,可以拿出来写写练练,这种把午休玩手机的时间用作于培养一门技能的想法,也是极好的。
整装出门之际已是三十分有余,我往常出入的小区侧门今日有些异常,任凭我怎么刷门禁卡,锁梢依然不打开,无奈之下,只得多行几百米去小区正门。此时已经七点四十五分,若是再乘一小时地铁去公司,十有八九会迟到,便招手拦的士。
到公司的时间刚过八点,离上班时间还有三十分钟,便从包中拿出字帖消磨时间。字帖是《高考必默古诗文64篇》。我一边在临摹纸上写,一遍在心中默读,一来二去觉得这番光景有些熟悉,一时却又能以言述出是在哪里呢?
约莫是在八九年前,上次练字的时候,但在我上次练字的时候还是初一初二年级。
当时我寄住在老师家,在写寄住老师送我的那本《朱自清散文》字帖,也是和今早的模样如出一辙,当时也不知怎么就将“练字”这一活儿坚持下去了。因为当时字写得工整,笔划清晰,得到一位老师和一位同学的表扬,那位表扬我的老师姓什么我是不太记得了,就记得是名女历史老师,当时五十多岁左右,脖颈和两侧脸颊白癜风;而表扬我的那名同学我到现在还对他印象深刻,虽说早已没了日常往来的联系,但我们还是时常给对方的朋友圈动态点赞,在这个年代里,“给朋友圈点赞“”已经成了维系久远生疏的亲友关系的最佳方式。好像话题扯得有些远了,我想说的是为什么我对表扬我“字写得好”的这位同学印象如此深刻,其一原因是因为他现在在上海念书,念的建筑设计之类的专业,我在美国的姐姐也恰好是念的建筑设计专业,并且我在经过设计师同事的“审美熏陶”后,在视觉艺术、平面、空间设计有一定层面的认识与见解。但这也不是我对他印象深刻的主要原因。对他印象深刻的原因是因为在初中的时候,他就特别喜欢看我写字,说来也好笑,若是我在下课的时候补文科类的板书作业,他都会跑来看我写字。有时他会叫我在一张白纸上写他的名字,有时要我抄写一首他心仪的小诗,所以,他的名字——黄天祚我是已经熟记在心了,并在那个时候,我才认识了余光中先生。他也曾问过我书写的字体是什么字体,我当时本想说是行书的,转念一想,他可能不知道行书是什么字体,我便随口一答:“小楷”,他貌似得到了一个十分令他满足的答案,笑着说道:“哦.....小楷....小楷。小楷好看哇!“
我在写字帖的时候想到这“小楷”件事时忍俊不禁,突如其来的笑声倒是把公司的行政喻姐吓了一跳,她估计会想:“这孩子怎么练个字也笑嘻嘻的,多半是傻了吧”。可她作为我内心世界的一名局外人、旁观者,自然是看不到此刻我潜意识流经过的记忆趣事,这是可以被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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