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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税务大稽查:税局看到这一点,就知道你在做“两套账”!

2019税务大稽查:税局看到这一点,就知道你在做“两套账”!

作者: 财税时代 | 来源:发表于2019-05-19 09:03 被阅读0次

    今天跟大家聊聊“账外资金回流”的问题。

    今年6月,我在广州讲《老板利润管控》课程。课间,有一老板跑来找我聊天。

    “我公司是做塑料制品的。今年3月我们采购了1000万元的货物;这批货物在当月就全部卖完,卖了1500万元;但其中有40%的客户不需要发票,所以财务将需要开发票的60%的销售收入900万元用企业公户收取并记账,其余不需要开发票的40%的销售收入600万元就直接进入打进我的个人卡中,不在企业账户上反映出来。”

    他陆续跟我说了他的情况。这个老板的厂子这个月货物销售盈利500万元,但从企业公户上来看却是亏损了100万元,因为企业公户的资金是900万元。于是,到了下个月,企业再采购1000万元的货物时,企业公户上的资金已经不够。此时股东或老板就将个人账户上的收入以借款的形式转到企业公户上使用。

    这种状况就叫账外资金回流。

    01

    形成原因

    有很多企业以股东个人的名义一直借款给企业的公户,为什么这样做呢?

    原因是企业将采购项目都用公户进行支付,但收入的款项却只有部分到企业公户上,剩下的相当一部分就收到股东或者老板的个人账户中,导致企业公户出现资金不够用的情况。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老板就将原来流到股东个人账户的资金以借款的形式“借入”企业,才让企业得以进行正常的运营。

    这种现象就是账外资金回流。

    02

    严重后果

    账外资金回流在很对企业是很常见的现象,但老板却没有思考过这样做的风险和后果。

    1、检查账外资金回流是税务人员在稽查“两套账”时很常用的手段。发现大量的账外资金回流,税务机关首先怀疑的就是企业存在“两套账”,即有账外资金。

    2、另外,对于企业向股东或老板借款而且长期未归还,将牵涉到借款需要支付相应利息的问题,企业向个人支付利息就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发票,这将涉及税务风险。 尤其是随着金税三期系统的全面上线,其强大的数据评估与云计算能力将对纳税人的影响越来越大!

    03

    解决方案

    面对账外资金回流,我们可以采取怎样的措施进行防范或补救呢?

    我简单分享一下其中一种:

    账面资金偿还,消除长期借贷关系

    对于企业已经形成的向股东的借款,用企业公户的资金进行及时归还,消除长期借贷关系。

    在企业公户资金不足时可以向股东或其他人员进行借款,但借款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的身份是企业老板或股东,同时支付相关的利息,且在支付的利息中缴纳税款。在支付借款利息和交税后,资金将完全为企业所有。

    借款还回是目前企业借款的主流形式,这样做的目的可以简单描述为:

    交税增加企业费用,减少企业利润,从而间接的减少了企业所得税,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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