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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效能”再讲“效率”

先讲“效能”再讲“效率”

作者: 朱敏_5fb2 | 来源:发表于2019-02-05 08:43 被阅读0次

    彼得·德鲁克是世界著名的管理学大师。他曾在论著《有效的主管》里提出:“效率是‘正确地做事’,而效能则是‘做正确的事’。效率和效能不应偏废,但这并不意味着效率和效能具有同样的重要性。我们当然希望同时提高效率和效能,但在效率与效能无法兼得时,我们首先应着眼于效能,然后再设法提高效率。“

    看到上面这段文字,马上联想到我们平时常说的“抬头看路”“埋头拉车”,前者是把握方向——效能(做正确的事);后者是好好干事——效率(正确地做事)。要处理好两者关系其实并不难,先选对方向,再好好做事,做“正确的事”永远是第一位的。

    正如彼得·德鲁克所说:“对企业而言,不可缺少的是效能,而非效率”,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其它行业,如政府机关。如果不讲效能,所做的事不正确,那么效率越高其结果反而越差。试想一下:一家电视机厂,当黑白电视市场已经饱和,彩电正方兴未艾,但企业依旧把黑白电视当作目标产品,那么不论他们效率多高,最终产品都会滞销,产得越多,滞销越多。在麦肯锡,他们把这种行为叫“从老鼠身上挤奶”,无论花费多少努力也不会取得什么成效。

    “做正确的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思想,对企业适用,对个人也适用。

    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做“正确的事”比“正确地做事”重要的多。这要求我们从某项工作开始,就要知道所要到达的终点,坚持目标导向。现实中人们往往背离这一原则,所坚持的不是效能导向,而是效率导向。比如:有的单位召开工作例会,汇报的不是围绕目标完成了什么工作,而是汇报这周这月做了那些工作,比如写了几篇文章、开了几次会议……,这些都是混淆效能与效率关系的表现。做正确的事,检验的是你做成了什么,而不是做了什么,常听人讲”只问结果,不问过程“这句话是对的。

    大目标需要拆解,分解成若干小目标。比如把年目标拆为月目标、周目标、日目标,循序渐进。

    单位如此,个人也是如此。我们许多人工作没有聚焦正确的事,疲于应付。就象二八定律描述的那样,用80%的时间处理日常杂碎,往往做有效能的事很少,看起来很忙,可回头想想自己也不明白忙了些什么,这是本末倒置。

    麦肯锡流传这样一个故事:一群人来到丛林,清除一片小矮灌木,费了好大劲清完了却猛然发现旁边还有一片灌木林——那才是真正需要清除的丛林。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多么象这群清除灌木的人,看起来都在努力清除灌木,可真正需要清除是另一片灌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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