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传》初鉴 十一

作者: 南川子 | 来源:发表于2021-03-20 19:43 被阅读0次

    引:其妻淫於鄰人,恐主父覺其淫者,憂之。妻曰:“無憂也,吾為毒酒,封以待之矣。”三日,主父至,其妻曰:“吾為子勞,封酒相待。”使媵婢取酒而進之。媵婢心知其毒酒也,計念進之則殺主父,不義;言之又殺主母,不忠。

    南川子曰:自古奸情出人命,一如后世之金莲西门之事也。幸乎有此媵婢,能存其主也。而如此义媵,何其少也乎哉。

    引:夫名无细而不闻,行无隐而不彰。

    南川子曰:是也。有声人必闻,有事人必知,故当谨言慎行也。

    引:母吁而言曰:“夫见利而反上者,逆也;畏死而弃义者,乱也。今持逆乱而以求利,吾不为也。且夫凡为人养子者,务生之,非为杀之也。岂可利赏畏诛之故,废正义而行逆节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擒也。”

    南川子曰:有舍生而取义者,有舍生而弃义者。人各有所取舍,然终是舍生取义能动人心魄。何也?义能动人也。

    引:礼,为孺子室于宫,择诸母及阿者,必求其宽仁慈惠,温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为子师,次为慈母,次为保母,皆居子室以养全之,他人无事不得往。夫慈故能爱,乳狗搏虎,伏鸡搏狸,恩出于中心也。

    南川子曰:古人之教子,亦可谓煞费苦心也。慎择于师,严于教,故能有成。

    引:颂曰:梁节姑姊,据义执理。子侄同内,火大发起。欲出其侄,辄得厥子。火盛自投,明不私己。

    南川子曰:虽不私己,然亦过也。性命为最贵,不为虚名而失之。

    引:婧曰:“妾闻之也,毋老老,毋贱贱,毋少少,毋弱弱。”

    南川子曰:是也,人各有其能,不可轻视也。

    辛丑二月初八

    西元2021.03.20于北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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