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republic卷1-3

republic卷1-3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4-02-05 17:07 被阅读0次

    卷一 开始于地府之行。这是从认识论开始谈起,从认识论上在先给出来的东西开始,通过正义指出一条向上的路。向上的路是认识论中作本体的认识。但是何为正义?这里还没有展开讨论。
    那么,在一个东西的定义之先,根据什么可以对它作出一种合法的讨论?

    卷二开篇就通过自身好和结果好的区分开始,并且指出结果好的原因在于自身好的东西。这个因果关系在回应前面这个问题。这因果关系作为一种语境的东西,先于正义的定义,就通过指出正义的东西总是好的,而非偶然为好,从而把正义作为嵌入这对因果联系之中受到定义。这里有某种语境原则的运用。
    只是这里的语境在于一种先天的东西:人总是诉求或意愿一种结果的好。从而引起何以能够达到结果好,通过一种方法可预期地做到,而非无意识的偶然的产物。这就把方法论给突出出来了。这是后话

    并且,从卷二开始,基于何为正义的定义,在以大见小的用法下,展开一个实在的理念的实践的思想实验,一个设想:何为正义的城邦。并且,正义的定义在卷2里被嵌入自身好和结果好的联系或因果关系之下被讨论。但是一直到后面的3个隐喻才对这对因果联系作出更进一步细节的展开。
    理想国的构想区别于卷一的地府之行,可以用亚里士多德的对于是者的含义的多种划分中的两种的比较来类比。偶然的是者,和作为范畴的是者。经验的偶然之为真,范畴作为先天命题之为真,后者突出一种自身审视的分析命题的指出,它总是真的。
    卷一的何为正义的讨论在一种经验的偶然之间碰撞,缺乏一种讨论的根据。缺乏一种认知或见识或者说智慧之下的个别洞见为轴心的规范,而处于否定的否定之间胡乱碰撞。偶然的东西的否定并不能带来必然的是者。不能通过否定的穷尽这种方法来达成真理的发见。
    卷10的轮回的故事里,一个正义者但是并非基于理性的自觉而是基于环境的规定不得不行正义,他并没有认识到自己基于不得不的文化制度的传统的偶然的正义的环境而行事正义的价值。他并没有认识到自身行动的善。他只是在w的语言游戏中不假思索地遵从规则,遵从规则时不作善恶的判断,或者说并不考虑善恶不作伦理命题的判断,并没有对于自身最终结果的好负责。可以把它称为一种伦理的无意识的情况。由于缺乏对于善的知识,以及对于理念之作为善者的判断,导致这基于外在环境而行正义者并不能认识到自身做出来的东西的好。并不了解自身做出来的东西作为善者的之为善的根据。而使得他认为自己行事正义实质上是吃亏,是不好的。在轮回里选择下一世的真正要紧的一刻,选择了做一个大僭主。可是,世界分为直接可见的,和需要经过有意识的理性才能预见的东西。后者如果缺乏理性,并非直接可以见到。他只看见了做一个大僭主的种种纵欲的畅快,没有看到由于同一个原因带有必然吃孩子的选项。这个结果是事到临头他又不能接受懊悔不已的。吃孩子只是理念的向下运用的一例。真正要指出来的,是灵魂上的做一个僭主使得为一时的欲望而把理性取消,本来人的理性分为向下运用的理智和向上运用而走一条向上向善的路的理性,纵欲使理性屈服于欲望。这颠倒和理性的定义相悖。选择纵欲就意味着杀死自身的理性,只留下理智的运用。而理性是对于结果上最终的东西负责的,泯灭理性也就是对于自身最终的利益选择盲目。其实践最终把自身带入灾难,是为必然。

    而正义的城邦的谋划里,始终基于理性对于激情和欲望的统辖为原则。苏格拉底先指出时代背景下对于城邦的生存的使命,然后围绕这个使命的明见来规范内政外交的种种策略。这里是一种城邦的正义作为实在的理念,总是仅仅围绕城邦的诉求的认知而展开来方式。这种目的的有意识给出城邦的正义的一个条件。在方法上体现对于目的的呼应。
    苏格拉底的问题,如果落到正义的城邦的考虑,在于目的的东西要落到正义的谋划上,不仅在于方法上体现对于目的的呼应,而且还要考察人性本善的本性固然的规律性。这是向下的路能走通的踩到牢靠的地面的一面。但是苏格拉底把人性看作一张白纸可以任由理念的实践所涂画的东西(关于教育地讨论)。他认为能塑造人的人性。

    正义的城邦的考虑作为何为善的引子被使用。所以,这里有2层东西。首先,正义的城邦是比正义的定义具有更多内涵,更复杂的具体工作。而非只要知道何为正义的定义就足以使人能够建造正义的城邦。苏格拉底可能持后者错误的看法。这里也涉及苏格拉底对于理念的理解。他把理念看作太阳,一切从中生成。事实上,理念仅仅是一种原则性或原理的东西,是作为分析产物的分析命题,是经验的或实在的真理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其次,反过来如果从论述何为善的目的出发,实在的城邦的正义的谋划里出的经验判断的错,并不构成对于基于城邦的正义在一种二阶概念的分析所得到的作为分析命题的正义的定义的指出的威胁。也并不威胁到对于善的论述。那些经验问题的错误,在一种分析命题的分析中,恰恰被忽略掉了。留下来的只是其中作为分析命题的原则性的非实在的东西,苏格拉底把它称为绝对原理。
    这一点将会在通篇的讨论中反复出现。如同一个音乐的主题在不同的东西里的变调不断盘桓。

    实在的理念作为偶然的真理,成问题,这无损于通过它引出非实在的理念,对于理念提出方法论要求,作为有根据地判断,它作为实践领域的伦理学的逻辑而言的合法性。这点反过来也说明单单只有善是不构了,它对于实践不是充分条件。就像形式在没有得到质料的补充之前,还只是形式的思想,还是不满足的,还不是实体。把实体看作满足的东西。理念作为抽象对象可以看作满足的。但是置于实践的背景里,它还是不满足的。这点也可以和把它作为一个分析所得的分析命题相印证。

    落到正义的城邦的构建,卷2基于生存诉求,一样样的必要的需要出发展开对于城邦中分工职业的逐个引入。这里要注意的是,这里只是扣牢城邦的生存所需为根据,而非享乐为出发点来考虑职业分工的安排。因此,这里不存在种种事情自身作为脱离整体城邦的生存诉求这个背景之下的自在的需要作为实践的出发点。任何东西都在扣牢城邦的生存这个主题下在根据理性或确切说理智的眼光下受到安排。这点有别于近代社会的个体主义的时代背景,基于人作为主体而非作为工具,而提出来对于人性的内涵在人为自身立法的意义上自我定义的赋加:天赋人权的理念。在古代和近代的比较中,可以看作人对于自身的定义处于一种基于条件的改变而引起的对于自身认识的进展,一种内涵的赋加之中。近代天赋人权,并不取消生存诉求,而是保留生存诉求之上赋加了更多的规定性。这种自我定义通过内涵的规定性的增加,导致了结果上人倾向于某种先天的先天的自我认识自我定义的理性,来取代古代基于单调的生存诉求为外部条件所迫工具理性地考虑一切具体的事务。理智中基于生存诉求有着不择手段的一面。比如苏格拉底在外交中合纵连横,在国家之间缺乏一种原则或道德底线。特别是对于希腊之外没有文化认同的外邦,看作敌人而没有任何底线。内政方面为了生存诉求塑造一种如同瘦狗的穷而有武力的状态。不惜公民处于有意造成的贫穷之中。近代则在生存诉求之外,它已经基本被解决或满足了,提出了更多的先天概念。它们作为理智或工具理性的运用之先被自我定义,不得触犯。因而,作为轴心的人所考虑的东西,具有了更丰富的内涵。

    卷2首先指出结果好和自身好的区分,以及用自身好并且结果好来定义正义。但是自身好和结果好之间再次还没有指出一种内在的联系。为了使得这个定义不是偶然的,进一步赋予自身好和结果好之间具有一种因果关系:由于自身好而结果也总是好的。但这是后面3个隐喻所论述的东西。它还不是卷2谈到的东西。但是联系后面指出的因果关系来看卷2,就可以看到苏格拉底的谈话在逐步引向两者的某种内在关系联系的揭示。
    关于正义的本质的定义,比如做正义的事是利,遭受不正义是害。这里把判断正义的标准或者说定义正义的根据放在了利害作为一些实在的东西之后。比如把钱财的获得称为利。正义本身看作逻辑,这里讨论的正义却是一种后于目的或结果的情况。但是在谈到正义时,是把它反过来用作任何具体的东西的好坏的判断的标准,是理念在先的情况。因此,这定义违背了正义的逻辑设定。是不合法的。
    另一个例子是对于正义是否作为伦理命题的真知。举了一个反例,差不多就是卷10轮回的故事里那个处于周边环境的规定而不得不行正义的人,他并没有认识到正义是好的那个例子。这里的例子是一个隐形戒指的故事。
    这个例子有2层解读。一方面是隐形戒指使人能够免于行事不义和受到惩罚之间的因果联系。比喻人可以偷偷摸摸行不义之事。另一方面是整体考虑的思想如何在个体的利己行为中得到实现,达成整体主义和个体谋私作为人性固然之间的衔接。两方面合起来,隐形戒指把私欲极端地释放出来,挑战正义。只要正义是作为具体的利益为标准在它之后为它规定的东西,那么注定不能经受这种挑战。这例子也是在否定或排除的对于正义的定义之中一种后于具体的利益或后天概念的立场。

    卷2的后半部分为了何为正义的考察,提出在一种基于以大见小的用法之下考察一个城邦的正义,反过来作为前者的考察的契机的给出。不再在一种偶然性或没有根据地作为后天概念来定义,而是开始一段科学的或者说有根据的论述。从这里开始,进入正义的定义的正式破题。

    正义作为先天命题,基于什么?苏格拉底从正义的城邦着手谈起。这里有一种目的对于怎么做的规定。并且目的本身的给出也基于一种现况的考察或曰认知。无论城邦的诉求的认知,还是认知对于这么做的规定的正义,都存在一种基于整体审视的统一的要求。正义首先根植于这种整体的统一的认知,它作为理性所在。基于分析得到的分析命题,就是苏格拉底的非实在的理念,类比弗雷格的不满足性,非实在的理念就是突出分析命题的逻辑作为对于具体的实践而言的普遍形式。这些是后话,可以看作阅读时使用的眼光。类比w的语言之外理解论述的用法所在。
    苏格拉底在卷4里谈到灵魂问题,灵魂是无限世界的投影,但是灵魂作为可见世界的投影,自身可以看作可思世界中实在的东西,而非影子。这样,就从可见的东西进入可思的概念或理念世界了。灵魂总是基于理念的践行,它总是要求一种自身审视的统一,要求一种整体性的being。它对实践中的利害提出在理念上的标准,或者说利害作为理念之后的东西为理念多定义。而非可见世界和感官世界中为感官的欲望所奴役。而可思的理念世界是一种有意识的情况,是认识自身所产生出来的东西,是某种自我造就而非为别的东西所造就。

    正是为了正义和利益属先属后的辨析,苏格拉底引出了基于由大见小的方式来处理构建一个正义的城邦的论述。
    而卷5开始城邦的进一步论述和3个隐喻所指出的用法相配合,是基于正义的定义的给出,进一步考察正义作为真理和知识的原因。灵魂问题只是在一种可见世界的东西的统一的那个投影所在的幕布,基于统一本身作为直接的诉求,而指出理性对于欲望的统辖。它还不涉及正义作为真理和知识的原因的考察。只是在灵魂之内整体统一的诉求上提出正义的定义。而卷5之后联系3个隐喻,揭示的是通过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为方法,指出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作为真理和知识的原因。
    从正义的城邦到正义的定义,从正义的定义到真理和知识的原因的考察,这是一条向上的路

    卷2在城邦的成因的考察里,基于的是一种经验的态度。从分工合作更有效地谋生,这是现在还是接受的,到战争和军队的引入,基于城邦的诸多人口使得需要在周边抢得耕地和牧场来供养,这个理由现在就不能接受了,以及随后地教育地讨论,等。可以看出在城邦的构建里,作为目的的东西是基于时代背景给出来的东西,它有一种随时代而给予的随意性偶然性。
    但是基于前面讨论过的正义城邦的构想并非用来确保一个正义城邦的建成,它只是作为设想而非确保可实现的实例,在关心一种在分析意义上的分析命题的正义的定义的引出这个目的而言,作为设想而非作为真理的正义的城邦就已经够用了。作为真理的正义的城邦,是个经验科学,是近代社会科学所考察的东西,比如政治学 社会学 教育科学 心理学 管理学。那要引入正义的定义之外,更进一步的落实到经验条件上的具体方法的考察。这就已经是超出正义的定义,是关于更多的蕴含经验的东西的考察。
    现在,暂且就从苏格拉底基于背景给出的作为一个城邦的需要的考察所规定下来的城邦的目的出发,开始一个正义的城邦的营建。

    在通过食物的需求带来土地的需求,带来土地的抢夺的战争的现实,和对于军队的需要。随后开始专业分工的考虑。要求各自专做擅长的事情。而分工是引出灵魂的三分的契机:理性 激情和欲望。灵魂的特征,作为社会中分工参与对内在的投射,具体分工的角色对于内在的禀赋提出要求,基于这种条件的区分落实公民之间具体而个别区别的分工安排。这是一个小小的在上的理念在下落到实处,给出分工具体怎么分的方法的例子。通过具体的方法的给出,一个理念才算落到了实处,是可行的。
    然后谈到教育。教育作为对于禀赋在具体的实务里的运用的技巧的训练,把禀赋化作实际能力的一步。
    但是苏的城邦分工里,教育类似w的语言游戏的理解,并不蕴含或考虑伦理命题。他基于分工完成,假设禀赋和分工的匹配的达成之后,考虑这个训练计划。但是,问题在于他的教育是从孩子抓起的。孩子还处于一种禀赋的有待发见而非已经大体认知已经确定的情况。它还并没有充分地去认识自己,甚至还没有开始一种概念化地自我认识。这时的教育不可避免地实质上存在伦理判断。是一种成人或管理者对于他地判断,在这里取代了他的自我认识。这里存在判断的真假及其根据的问题。
    而伦理命题应该摒弃于教育的目标之外。它不可说,也不可教。言传身教,也只是作为信念的传递而非真理的传递。
    苏格拉底很聪明地或恰当地把本体落到非实在的善上。善作为伦理学的逻辑,是一种不满足的方法论,而非实在的伦理判断。这是说的清楚的。

    关于神的讨论置于教育这个题目下。神是善的原因,而非一切事物只因。这点倒是和古希腊的多神崇拜的文化有出入。而近于一神的基督教的观点。但是这个看法更多看作为教育考虑的一种思想,而非论证的结果。
    教育这件事情本身就是造就城邦中核心的一环。造就一种人,以造就这样的人所构建的城邦。

    卷3 继续讨论教育,以及神明塑造为何种形象。诗在这里用作教育的道具,承担一种工具理性的职责。在1153/5711,对于真也是一种用作工具的处理。可以为了实在的目的教育的目的不惜颠倒是非。求真在这个局部里不是先天的。这里突出来的是一种实在的理念或目的在先的情况,真是在后的东西。

    苏: 对于 一般人 来讲, 最重要的 自我 克制 是 服从 统治者; 对于 统治者 来讲, 最重要的 自我 克制 是 控制 饮食 等 肉体上 快乐 的 欲望。

    在这里,指出一般人的节制是一种接受它者的规定,他律。而统治者的节制在于一种自我自律。
    教育在这方面要有益于节制的培养而作出模范。

    在诗人模仿的问题里,苏忽视诗人并非只模仿。

    城邦的正义预设了城邦的存在的诉求或目的的在先确定,指出来。这里城邦的正义是在后的逻辑或后天的逻辑。但是开始这些讨论的,是正义的定义,而非具体的东西的正义。正义的定义联系到卷2里自身好和结果好的区分里,作为一种自身好并非结果好的东西被规定下来。但是这里仅仅给出关于正义的定义或内涵的一种规定,还并非定义。类比指称词组的语词表达式中的概念的东西,作为涵义的东西,与其意谓的对象之间的区别。关于正义的定义,就在统一起自身好和结果好之间某种内在的必然性,最后落实到因果关系上。这就是突出实践领域或我的存在作为某种有意识的所思所行。在这个表达式里,吐出来的是“有意识的a”,就是有意识这个概念。有意识不只是想到,还包括所想到的东西作为可以做到的东西,突出一种可预期性或确定性,它就是实践之为实践的逻辑配置的东西。
    而从城邦的正义谈起,一方面是呼应向上向善的路最终落在向下的地府之行里做出来,两者之间存在一种表里关系。某种广义上语言和意义的关系,或可见的东西和可思的东西之间的关系以及实在的理念和非实在的理念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在向下的路里去践行理念,对于理念指出去走一条向下的路,作为实践的逻辑配置。可以从地府之行中基于形式的分析而得到一个作为分析命题的非实在的正义的定义。在正义的定义里,突出来的是理性和欲望之间的主导和自制之间的关系。但是,理性从何而来?引入灵魂的考虑就在于此。灵魂作为自身审视的主体统一的要求及其践行而言,在处理一种多和一的关系。一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基于多的整体审视的权衡的产物。因此,实在的理念,具体的智慧或洞见,作为一种先天的整体审视的统一的要求落在具体的多之上的产物。
    向上的路:以正义的城邦的讨论为台阶,拾阶而上。它通往的是正义的定义。基于灵魂的讨论的引入。城邦的正义是目的在先的,或可思世界确定而有限的目的给出对作为逻辑的城邦的正义的决定。因此,城邦的正义是一种工具理性或理智的运用的产物。而灵魂对于可思的实在的东西而言,对于实在的理念而言是无限的。它是关于任何可能的实在的东西的谈论。它突出来的是一种逻辑在先的理性的运用。作为一种绝对原理或先天原则的产物。并且,通过灵魂谈论的,不是具体的东西,而是一种统一本身。x,它服从绝对原理或先天原则。这里的绝对原理作为概念类,处于其下的实例,推理中的同一性等可以看作例子。
    并且,从城邦之前离开基于正义的城邦的分析得到正义的定义这种有根据地说,作出了一些直接对于何为正义的漫游式讨论。在那里展现的是一种离开根据的漫想。不具有方法论,或者说不严谨。对于说出来的想到的东西,缺乏真的确定。从一个偶然的随意的设想,基于其否定转到另一个,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基于此,苏才提出通过正义的城邦的讨论,基于以大见小来考察正义的定义。而这种讨论方式的考虑本身,才是正义的定义的给出方式:产生正义的原因同时又作为正义受到认识的原因。这就是后面日喻所谈论的东西。这就是善落到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上。
    从正义的定义作为偶然的信念谈起,这是地府之行的起步。地府是不是有两层比喻?一层指其离开真理而言,另一层指落到实处的基底的东西而言。把两层东西合起来,就可以看到地府指的是类比语言游戏和意义之间的关系:一方面,需要落到实处基底的东西上,另一方面,如果秉持一种表层语法,模糊可见和可思的区分,以及可思的理念中实在的和非实在的区分,就注定会错失正义。在和语法考察做类比时,突出来的是正义作为一种方法的东西。突出它的非实在性。而卷一的讨论的起始处,是作为实在的理念之中漫游式的探索,考虑的是一个实在的理念之中最先的一个、绝对真理的东西。但是这种探索由于缺乏根据而无果。从而从这种脱离根据 偶然的being中退一步,推到一种基于根据来考察的方式。最后得到的正义的定义,也是这么一种从方法论引出来的东西,一种相对的从欲望诸多之中升起理性的统一,或者说基于多的统一的诉求,基于一种整体的权衡产生出目的的一来。在这里一是从多之中升起的,但是从多到一,有赖于统一的诉求以及落到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这里突出来的是类比语法考察之于语言的理解中的逻辑位置,在实践中正义的定义的位置。实践划分为可见的做出来的东西、结果的东西对于目的的符合——这里目的指实在的理念它先于实在的或具体东西的正义、以及目的本身为善或目的本身的伦理判断。正义的定义在于第三种情况的考虑。
    这里,理念的定义基于分析产生出来,并且作为一个不满足的分析命题。这使得非实在的理念先于实在的理念,两者之间置于因果关系中。分析的方法使得分析命题总是为真。而在实在的理念中探究一个实在的理念的原因,这是一个综合命题。离开根据的考察,综合命题总是可能出错。它成为亚里士多德的偶然的是者而非总是为真。而分析命题作为分析的产物,先天蕴含分析的方法。分析的方法是一种有根据的判断,它总是为真,基于分析的方法的定义。苏格拉底在理想国里通篇在通过置于背景中论述一个基于分析的方法而得到的分析命题。它就是理念善,落到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上。是关于伦理学的逻辑的阐述,而非伦理命题的阐述或论证。城邦的正义是一个伦理命题。它可以在苏格拉底的论述中出错。但是作为论证的要求的突出,只要苏格拉底在论述中强调论证基于论证的方法,这伦理命题的出错举无损于理想国整体的主旨。

    (理想国的坏名声,源于苏格拉底的正义的城邦在近代成为一种臭名昭彰的社会实践,它是恶的。而上面的讨论指出,即使其正义的城邦实质上或先在看来不正义,也无损于这本书就善作为伦理学的逻辑的讨论而言的成就。)

    但是,这里苏格拉底也指出信念作为逻辑的一面,免于偶然的情况。比如在把感觉的东西看作事物的投影而言,相信事物的存在。类似的是对于神的信念。神在苏格拉底不是指希腊传统中喜怒无常的存在者,更接近后来作为一神教的全知全善的存在者。但是对它,苏格拉底没有进一步展开讨论其存在。而是在一种如果它存在,那么它是如此这般的给出这么一个对它的定义。信念之合法性的部分,在于根本不同的东西作为世界的认知这个前提下,它们之间存在鸿沟,只能用一种不同东西之间的因果联系在信念的意义上来统一它们。这是一种不得不。在这个意义上信念是一种逻辑预设或对于某种逻辑预设的回应的东西。

    苏: 一个 木工 当他 病了 要 医生 给他 药 吃, 把 病 呕吐 出来, 或者 把 病 下泻 出来, 或者 用 烧灼 法 或者 动手术。 但是, 如果 医生 叫 他 长期 疗养 搞 满头 包 包扎 扎 的 那 一套, 他 会 立刻 回答, 说 他没 有 工夫 生病, 一天到晚 想着 病痛, 把 当前工作 搁置 一旁, 过 这种 日子 没有 意思。 他 就要 同 医生 说 声 再会, 回家 仍 去 干 他 原来 的 活儿 去了。 他也 许 身体 居然 变好 了, 活 下去 照常 工作, 也许 身体 吃不消, 抛弃 一切 麻烦, 死了 算了。
    格: 这种 人 可称 为善 于 利用 医道 的 人。
    苏: 是不是 因为 他有 一种 工作 要做, 如果 做 不了, 他 就不 值得 活 下去?
    格: 显然 是 这样。

    这段对话体现出当时的时代背景,一种整体主义的思想。个体置于整体的目标之下找到自身位置。这源于对城邦的理解的僵化。或者说,作为基于时代背景给出来的东西,考虑城邦的生存诉求而不再进一步造就城邦的原因。其实基于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对于人自身的审视才是造就何种城邦的依据。
    这里是基于人的某种诉求被确定下来后,来考虑建造满足这要求的城邦,以及带来随后的对自身处于这样的城邦之中确定的规定性。这一切要带回对于自身的诉求的认识,要从置身城邦之中谋求何种目的。后者和前者之间就是目的和实践的结果之间的关系,实践的有意识要求前者规定后者。因此,问题在于那个时代下,人对于自身的认识落到生存诉求。所有的理念,都是服务于这生存诉求展开的。而生存诉求作为人性的认知,它作为认识人自身中的最初的一步。它可以看作相应于理念体系的另一端地府的东西之中的实在。人性固然。
    人性固然中的东西的认知,和理念的向上的路相对。理念只有在一种向下的路里直接或间接最后落在它上面,才算是落到了实处。人性之于人的行为和诉求,和理念之间的勾连,处于一种亚里士多德的建筑的例子中形式和质料的衔接。质料不分有形式的思想。但是形式如果没有落实到质料上,就还不是实体。
    同时,人性并非单调的,而是呈现一种层次性的上升。这是马斯洛的观点。古话饱暖思淫欲,富足而知礼,就是类似的意思。但是,人性固然作为某种心理学考察的规律性,所存在的一条向上的路,和苏格拉底指出来的向善而向上的路作为逻辑认知之间,相区别开来。苏格拉底在生存诉求作为基调的时代背景下,走出一条向上向善的路。揭示实践领域的伦理学的逻辑。而心理学规律的人性固然在层次秩序中的模型,指出来的则是基于具体各种条件所焕发出来的人的某种诉求,它作为实践的实在的或绝对的出发点。这里的绝对的可以看作实践中目的对于行动的规范中目的的东西外在于实践作为最初的东西作为一个自变元给出。它是人对于自身认识的结果。关乎知识和智慧。是局限条件下探究我可欲的最高的东西。条件不到,或离开条件去谈论认识人自身,是空话。

    在医生和法官的讨论里,苏秉持一种回到原因的东西,去从原因上处理问题,而非离开原因的东西考虑作为结果的问题。这点在健康里,就是心理心灵的健康作为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原因。现在的预防医学归于这个思路下面。法官的讨论里,要求法官能够认识和分辨善恶,这知识作为他能裁判的原因。而恶者不识其恶,也不识善者之为善;同时善者(人)能同时辨识自身以及它者身上的善恶。其原因在于善者具有善的原型,他具有判断的标准,而非仅凭主观臆断。医生和法官的例子都指向对于善者之为善,恶者之为恶的原因的认知。在一种因果关系里,指出决定结果的东西在到其原因的东西里去找。它比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好。后者看作一种蹩脚的医生而非好的医生。法官裁判也是一样。

    这段讨论为后面对于正义的城邦作为由大见小的用法下引出日喻中指出的因果关系,为怎么以大见小,其具体的分析方法或具体含义具体用法的给出埋下伏笔。
    回过来看教育中的一系列讨论,都是这个思路。教育要教什么?教自身好的东西,正义的东西。而正义总是置于围绕基于时代背景下人的生存诉求而来对于城邦的职责的生存需要的定义,而展开来。这里始终突出正义的城邦作为一种整体统一的谋划,围绕着同一个目的。
    而这里又有两层。一层是基于无论任何理念作为统一的轴心,作为逻辑。另一层是对于具体理念的选择落定的考虑。这关乎智慧,或苏格拉底指出的认识人自身。
    正义的城邦的构思,是一种从理念出发,自上而下贯彻渗透到城邦运转的方方面面中去。一方面是人性实然的认知作为起点。但是即使人性的认知,也还是要基于一种整体审视的统一的诉求,无论基于何种情况都要求一种统一的给出的诉求。这里总是需要作为统一的意愿和善,以及落到怎么做的作为方法论的辩证法为一的认知的产生的条件。另一方面,则是运用工具理性或理智来贯彻它。

    苏格拉底的方法论,首先就是对于方法论在实践中的作用或位置的认识的需要的指出。善是最大的知识问题。然后,它向下,在实在的理念或知识的考察里运用它。善是产生知识的知识,或知识的原因。

    在线喻的四分里,走一条向上的路。认知的上升。从可见的上升到可思的理念。这里还没有突出理念之非实在和实在的区分。上升的路指的是沿着原因的认识而上升,把结果的东西归之于原因的东西。实践不是在结果的东西里起作用,而是通过原因的可思的认知里求真向善,而谋求结果为善的可预期或确定性。

    然后是关于某种角色的人选的考察。这是向下的路。落实一种设想。基于一系列方法的指出。而这些方法紧紧围绕角色的职责所需而指出。

    人种划分的故事成问题。金银铜铁说。什么地球深处蕴育而来可以只当故事听听。(荒诞的故事说出真切的事实)只要的是指出人的天性的区分。这和近代心理学是一致的。在这里,人种的成因的部分是装饰,重要的是作出这个区分的合理,以及它作为因材施教和因人任事的条件具有必要性。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republic卷1-3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fpsxad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