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与我无关。
《局外人》这本书的故事情节非常简单,只有两条主线。一、默尔索的母亲去世。二、默尔索在海滩上杀死一位阿拉伯人。可这本书的精妙之处就在于作者用这样简单的故事,不到150页的篇幅给读者以精悍的阅读体验。
允许与你不同的人存在。
整个审讯过程除了默尔索律师的那句“说到底,究竟是在控告他埋了母亲,还是在控告他杀了一个人?”让我看了拍手叫好,其它的话都是那么刺耳,让人愤怒。
简单说整个审讯过程,对方律师及请来人所有证人(默尔索的邻居们、养老院相关人员、丧葬人员)基本都在揪着默尔索把母亲安置在养老院,以及参加母亲葬礼时的“无情表现”对他进行控诉。明明是在审他杀人的案子却强行把这两者放在一起进行对比,从而证明他是一个冷血的人,这不荒谬吗?
那些证人一个个平常在相处的时候都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大家就只是见面打个招呼的关系,他们又凭什么觉得自己了解主人公,可以对他的人品说三道四。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看到对方展现出来的东西都仅仅是他生活中的冰山一角而已,你根本不曾正真的去了解,更多时候也没想多了解,他就只是你茶余饭后的消遣罢了。
我相信一个好的社会一定是一个允许多元化的社会,允许我们用各自的方式去表现喜、怒、哀、乐。为什么大家都觉得默尔索不爱他的母亲,很简单,因为他没有在母亲的葬礼上哭,第二天还交了一个女朋友。可是这些根本不能证明他不爱自己的母亲,有多少人在葬礼上假哭,而又有多少人表面坚强,一个人的时候默默流泪。也有人非常理性,能极强的管理自己的情绪。而家庭与家庭之间的相处模式更是不尽相同,世界上的人那么多,没有任何两个是相同的,而为什么要用同一把尺子去衡量所有人呢?你可以不了解,但请你至少懂得在不了解的时候闭嘴。如果你作为证人必须上庭,那么请只说自己清楚了解的部分部好,不要戏精上身。
男主人公确实杀了一个人,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可是不能因为他真的犯罪就随便往他头上扣帽子。他所身处的社会也是成就他这样性格的重要因素之一。书中有一个场景我一直记得,就是默尔索在一面玻璃窗前看着外面的街道,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但这一切仿佛都与他无关,他存在,却是个局外人。其实他不喜欢这个世界,所以对大多事物都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就只是活着,就好像他和女友说结婚时的样子,结可以,不结也可以。他在法庭上也是个局外人,明明是审理他的案子,可是好像他在与不在都可以。
合上书 满是无奈。
没事找事不一定是件坏事。
人们每天那么努力都是为了让自己生活的更好,吃喝拉撒解决了,就开始搞事情,开始寻求生命的意义。每天想多读读书、看看电影、去没去过的地方,参加一场场演唱会,最后只留下一堆堆的书,许许多多的票根和无数张照片,还有一本本拿不出手的手帐本,没有一篇算得上有文采。这些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却承载了我们对于生活全部的热情。人终有一死,可没有人因此觉得此刻的一切是荒诞的,反而让活变得更加有意义。人会死,但文字会留下来,音乐会留下来。就算有一天宇宙大爆炸,一切都不存在了,我们还是会选择这样活着。
ps:存在主义(Existentialism),当代西方哲学主要流派之一。这一名词最早由法国天主教哲学家加布里埃尔马塞尔提出。存在主义是一个很广泛的哲学流派,主要包括有神论的存在主义、无神论的存在主义和人道主义的存在主义三大类,它可以指任何以孤立个人的非理性意识活动当作最真实存在的人本主义学说。存在主义以人为中心、尊重人的个性和自由。人是在无意义的宇宙中生活,人的存在本身也没有意义,但人可以在原有存在的基础上自我塑造、自我成就,活得精彩,从而拥有意义。
《局外人》阿尔贝·加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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