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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8日 灵修笔记 论心里的光

2017年4月28日 灵修笔记 论心里的光

作者: 色拉美学 | 来源:发表于2017-04-28 13:08 被阅读0次

    马太6:22-23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亮了,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

    【眼睛的作用是看见】

    我们都知道“盲人摸象”的故事,故事里的几个盲人,都是看不见的,都是用摸索来认识大象,摸索出来的大象成了柱子、蒲扇、细细的绳子,与真实的大象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可见“看见”是何等的重要。

    【眼睛是灯】

    圣经里将眼睛比作身上的灯。有灯,就有光明。有了光,就不再有黑暗。在这地上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是撒旦。属世的王、黑暗的王是撒旦。我们若是没有灯、没有光,势必就陷在黑暗中,从里到外…… 眼睛若亮了,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很多时候我们的心眼都是昏花的,甚至是黑暗的。

    我想到了我之前的理财公司的工作,为什么会去做,就是因为我内里的灯,暗了。不再是追寻上帝,而是追逐世界。想着自己的认真工作换不来所谓的公平待遇,抱怨、不满,满眼都是梁木……灯,暗了,这黑暗是何等的大呢!路,自然就走岔了。回想起来,那段日子才是我走过的最黑暗的日子吧,不是因为累、辛苦、或不被理解,而是因为陷在贪婪的罪里。灯黑了,路走错了,前面必然是跌倒,并且跌得很深很重……

    唯一感恩的就是,在摔疼了之后,总算看清了自己的境况,感恩主又重新给了我小小的火苗,小心翼翼的捧着,重新站起来、走出来。

    【眼睛的看见与心的看见】

    圣经里有一个人不信别人说的,坚定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一定要自己亲眼看到,甚至亲手摸到才能相信。那个人就是多马,在那么多妇女、门徒多次讲论耶稣复活后,仍坚持一定要自己看见,说:“我非看见他手上的钉痕,用指头探入那钉痕,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总不信。”后来耶稣来了,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摸我的手;伸过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总要信。”多马呼叫:“我的主,我的上帝!”耶稣对他说:“你因看见了我才信;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这样的“看见”又似乎成了反面教材。如同孟子那句“尽信书,不如无书”。将眼前看见的成为唯一的证据。

    这样眼睛的看见,是一盏对外照射的灯,照不进自己的内里。最近在看白岩松撰写的《白说》,他说“在感触和表达之间,还有追寻”。就如同我们读经,我们祷告,我们寻求上帝,在我们看见经文,输出自己的定义当中,还有非常重要的追寻——默想。上帝是光,眼睛是灯,返照出上帝的光来,向外照射容易,照亮自己,难。难就难在追寻的过程,一个向内挖掘、进深的过程。一个不断思索、反省的过程。一个看见、默想、感动、领会、转换、外发的过程。将眼睛的看见变成心的看见的过程。


    看见一篇灵修的文章上说——人的自我选择,是想从中得着良好的影响力,或者为得着属世的利益,其间有很大的差别。世上有许多事物,能把我们带往索多玛,我们都需要有受膏的视觉,使我们可以识别那引向上帝的道路。

    是的,我们都需要有受膏的眼睛,看见光,返照光,于人、于己!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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