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给一个朋友聊天,随口说起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一件事的始末,这位朋友说,你会不会也把这件事情写出来?当时我很诧异,只是简单回道:这个倒没有打算。其实,我当时心里是这样想的:不是身边发生的所有的大事小情,都值得去写。首先要看它具不具备一定的意义与艺术价值,否则,那真给记流水账一样,不会给创作能力带来多大提升。
还有一次,是最近走亲戚,几个老表聚在一起吃饭,其中一个老表就对我说:“你会不会把今天咱们吃饭这个事,写一篇文章出来呢?”我苦笑着打趣的说到:“这个可以有,正好今天文章还没有日更呢!”说罢,我们欢笑一堂。
其实,很多人都觉得,作为一个创作者来讲,遇到的事情都值得写出来,尤其是与他们有关的。但是,笔者认为,他们过于自恋了,大多数有点高估自己,这只不过是一些平常的小事情。
以前我曾说过,写的东西过于平淡的,没人喜欢看,没有吸引力。创作一篇文章出来,单从“创作”这俩字上就可以看得出,它是需要有创新,有创意的。就像秦观的那首《鹊桥仙》(纤云弄巧),像这类的题材,已经被很多人写过,如果再写出来,没有一定的新意和创新的话,很难被认可。但是这篇就提出“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新颖见解,自出机杼,化故为新。这在所有同类型作品中不多见,所以明人李攀龙认为“最能醒人心目”。由此可见,创新的重要性。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