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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之城: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坏人

上帝之城:以前我没得选,现在我想做个坏人

作者: 陆郎电影慢谈 | 来源:发表于2019-12-12 11:15 被阅读0次

    这里是上帝之城,在这里,做个混混或许会更安稳地度过一生。

    这么一部连枪声都很稀疏平常的电影,却丝毫不让观众感到压抑。得益于导演对人物漫画般性格的描写,配上南美洲富有活力的音乐,将这一切行为看作是“理所当然”。

    “理所当然”:有别于一些将人物正反立场刻画鲜明的影视剧(比如古惑仔,你就不会希望陈浩南出事),上帝之城仿佛就是以旁观者的角度述说,无论谁死了,怎么死的,也该,也不该。你都不会惋惜或高兴,因为本质上他们都“死得其所”。

    就算本片以“芝麻菜”为视角述说,尽管他哥哥被杀害,他也并未表现出太大的波澜。就算他女朋友被混混挖了墙角,他也并未十分悲伤。在上帝之城生活着仿佛有着自己的一套法则,仿佛不合情理,但在其大环境下又非常合乎情理。

    在我大天朝谈之色变的毒品,在上帝之城却是在沙滩边玩耍的少年们的日常之物;在还是拿着砍刀,镀锌管火拼的某国小混混,也很难想象他们人手一支枪只为了追着一只逃出升天的鸡。

    当然,故事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子的,而我所能表述的也仅仅是“芝麻菜”的回忆之初。对了,忘记介绍一下,“芝麻菜”便是影片的主人公,是一个比较怂但还有些许摄影梦想的贫民窟男孩,他的哥哥是阿呆。

    那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上帝之城(巴西里约热内卢的贫民窟)。有三个还算是  小(臭)有(名)名(昭)气(著)的混混:三毛,剪刀,阿呆。他们仨算是上帝之城的“一代目”了,还有一直跟在他们后面的小孩:傻蛋和小骰子。

    一代目们做事全凭一股莽劲儿,他们劫掠了过往运煤气的车子,虽小有收获但不足挂齿。在小骰子的怂恿下,他们决定干票大的。情人旅馆自然是不二之选。住客在床第之上翻云覆雨之时,破门而入,稍加恐吓,无须动真格,自然收获颇丰。

    但小小年纪就想出旅馆打劫的小骰子必然不是等闲之辈。在提出方案被采纳而自己只能在外面把风的小骰子自然不满,在佯装警察到来吓走一代目们之后,小骰子来到旅馆,将旅馆人员全部灭口。

    这样事情性质就变了。小骰子暂避在外。黑锅却全由着一代目三人组背着。直接导致了一代目的分崩离析。剪刀心有余悸,不再做混混。阿呆被父亲训斥后开始卖鱼却因勾搭矮子的老婆,逃跑途中被在外干勾当的小骰子杀害。三毛势单力薄,逃跑途中被矮子看见告发,被警察开枪打死。至此,一代目的时代结束。

    二代目的时代由小骰子开启,他于杀戮之中绽放。在一阵阵枪声之中逐渐在上帝之城有了名气,成了上帝之城最受敬畏的混混。在他十八岁生日的晚上,望着夜市上毒贩头子们的香车美女大金链,他知道抢劫一辈子没出息,毒品才有赚头。他接过了巫师的护身符,仿佛完成了涅槃,那一刻起小骰子这个称谓随着他过往的十八个年华一起成了历史。从此只有里尔泽,他将接手被上帝抛弃的上帝之城的毒品生意。

    在里尔泽为开辟自己的“事业”大开杀戒时,芝麻菜还在沙滩上惦记着别人的女朋友,一个叫做安吉莉卡的姑娘。安吉莉卡喜欢大麻而他的男朋友蒂亚戈却夏欢白粉,这或许是他们分手的原因,但谁又知道呢?因为并不重要,不过芝麻菜抓住机会上位了,为了和心爱的姑娘一起吸毒,他去找同学黑仔买大麻,碰巧遇到里尔泽和傻蛋带人来兼并。

    六十年代的足球场上,芝麻菜是阿呆的弟弟,小骰子是三毛的弟弟。他们本在一个起跑线上。而如今,面对杀害自己哥哥的里尔泽,芝麻菜怂得不敢抓起桌上的枪为哥哥报仇。在里尔泽的眼中,芝麻菜犹如蝼蚁一般。 

    黑仔自然不敢同里尔泽叫嚣,拱手相让。城里的毒贩子很快都被里尔泽兼并,但仍有一个名叫萝卜的毒贩幸存,因为他是里尔泽好兄弟傻蛋的朋友。在傻蛋的调停下,里尔泽暂时放过了萝卜。这也为其“王朝”的覆灭埋下了隐患,当然,只是后话。

    上帝之城由本来多个毒贩混战的局面变成基本由里尔泽接管后倒也变得平和许多。里尔泽甚至会教训那些在自己地盘上进行抢劫的小混混。手段残忍之无所不用其极。出名要趁早,里尔泽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自然对小混混下狠手。

    而与里尔泽这种天生杀手性格不同,傻蛋总是在里尔泽痛下杀手时进行阻止。按傻蛋的意思是,明事理就好,不必赶尽杀绝,或者说滥杀无辜?这种性格注定使傻蛋有一天会厌倦这种混混生活,哪怕是有身份地位的混混头子。在遇到帅气的蒂亚戈(上文提到的芝麻菜惦记的女孩子安吉莉卡的前男友),傻蛋仿佛找到了新的生活方向。他开始打理自己。与里尔泽暴戾的个性不同,傻蛋一向平易近人,加上其本就不错的底子,成为了上帝之城最酷的混混。

    在蒂亚戈的介绍下,傻蛋认识了安吉莉卡,就在一支舞的时间里,安吉莉卡就移情别恋了。谁会对上帝之城最酷的混混不动心呢。芝麻菜虽无法脱离自己的处男之身,仍保持绿色的微笑。

    傻蛋决定和安吉莉卡离开上帝之城去过些简单的生活。面对从小时候就一起出生入死的小伙伴为了一个认识没多久的姑娘就要放弃共同打下的“事业”使得里尔泽怒火中烧。他们之间已经有了一种叫做羁绊的东西。在嘈杂的舞池里,里尔泽质问着傻蛋,为什么要为了一个“biao子”而离开。两人起着争执。

    而黑暗中,有人开了一枪。傻蛋应声倒地。傻蛋的逝去,也意味着上帝之城短暂维持的平静的逝去。

    女人有什么好呢,里尔泽想不通。这么多年的羁绊,就比不上一个女人?在里尔泽眼里,女人只不过是一个附属品。他“邀请”街上经过的女子跳舞,想知道她们身上有什么魔力,能让自己的好兄弟甘心抛弃自己和他们一同打下的事业。无奈,里尔泽与傻蛋除了性格上迥异之外,相貌更是天差地别。女子漠然地拒绝了他,走向了自己帅气的男友。习惯了掠夺的里尔泽,哪里能受此冷落,他在女人的男朋友面前强奸了她。于情侣两人是莫大的羞辱。

    局势的剧变往往需要一根导火索。而导火索有时候就是很不起眼的一件小事,当然说是小事,是在里尔泽的眼中的小事。

    里尔泽咄咄逼人到女子男朋友家外进行一阵扫射。这个可怜的男子叫做帅内德,在短时间内经历了女友当面被强奸,家人被机枪扫射致死。他的善良和坚定的信念动摇了。他将成为推翻里尔泽的最后那块拼图!

    黑仔慌张地跑到老大萝卜那里说自己误杀了傻蛋。原来黑仔对生意被兼并一直耿耿于怀,想找时间暗杀里尔泽。

    萝卜这么多年也不是白混的。他知道傻蛋是维持上帝之城平静氛围的唯一纽带,尽管之前暗流涌动,但傻蛋一直在中间调停,如今傻蛋死了,帮战一触即发。他把这个没头脑又坏事的属下杀了。

    帅内德在里尔泽赶尽杀绝和萝卜的极力邀请之下,终于决定加入萝卜的阵营。但他仍旧不愿滥杀无辜。对比帅内德出色的身体素质和绝佳的射击技术,里尔泽阵营更像是一帮乌合之众,所以尽管势力大小有差,但仍打得有来有回。

    两边阵营开始大量购买军火,扩充队伍势力。而身处上帝之城的少年们从小耳濡目染,些许的摩擦都想着暴力解决。只要加入,就给发枪。在正确的价值观还未形成,就一直被灌输着“暴力是解决矛盾的唯一手段”,两边的队伍都不断扩大。

    传奇的结束往往让人意想不到。听过蝴蝶效应吧。那今天这只蝴蝶就由鸡来充当吧。在尖利的磨刀声闪过黑幕,混混们熟练汆烫着鸡,活力十足的南美音乐,他们踏着步,小孩们举着枪大笑。而一只鸡“趁乱”挣脱了逃出生天,里尔泽带着他的混混们拿着枪一路追赶。芝麻菜此时好巧不巧地出现在了街上,他准备帮里尔泽抓鸡,而警车也停在了芝麻菜身后。两方对峙,芝麻菜动弹不得。警察见里尔泽人多势众,溜号了。里尔泽自大得率众站成一排,扛着枪,让芝麻菜拍照,他要向上帝之城的人宣布,他才是这里的“王”。

    一发流弹打来,里尔泽身边的马仔应声倒地。原来是萝卜率众来袭。乱战之中,帅内德的善良再一次成了他的软肋,不久前新收的马仔在他背后放了一记冷枪,原来他就是那个被帅内德反杀的店主的儿子。而里尔泽逃跑途中撞车被捕,萝卜也被赶来的警察控制住。一切就到此结束... ...了吗?上帝之城恢复平静了吗?

    里尔泽贿赂了警察,虽倾家荡产,但还有东山再起的机会,起码萝卜是出不来了。

    里尔泽召集着身边刚刚加入团伙的小混混们,

    而他忘了,曾经自己也是一个小混混,无形之中他教会了他们“出名要趁早”的道理,小混混们不甘屈从他人,他们自己要当老大。

    里尔泽被小混混们乱枪打死。

    像极了60年代的那个被捉奸逃跑的阿呆,当时还是小骰子的里尔泽,也是这样无情的一枪一枪将阿呆击毙,自己上位,历史仿佛在重演,但这次的主角是小混混们,里尔泽和阿呆成为了背景板,只是上帝之城发展的一个缩影。

    “当你不够强时,有的是人取代你。”

    至此二代目时代也结束了。三代目的征程还在继续。于杀戮之中最后绽放的人将会重新接管上帝之城。

    不过是谁,并不重要。

    这里是上帝之城,在这里,做个混混或许会更安稳地度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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