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篇文章,是在张明楷教授回母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时候所做的一次访谈的整理。
印象最深的有以下三点:
1、法学生不用总听讲座;
2、看专业书,要“竖着看”而不要“横着看”;
3、如果打算搞研究,要多学几门外语。
边看边想,确实对自己有所启发。当然,所谓的建议都是基于此前的状态、朝着既定的目的而提出的,也就是说会随着当前状态和设定的目标的不同而变化。
第一点,于我而言主要是反思听讲座的目的,主要表现在求知的目的与凑热闹、打卡、“追星”等目的的占比情况。有的讲座属于入门类,可以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某一新知识的框架;有的讲座属于探究型,侧重于传达学术观点,这种有时候不如阅读论文、著作效率高。
此外,一定要重视看书,而且不要认为看书是脱离实际。看书,重点要研读案例,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思维能力(开设小型讨论课是一个比较好的途径)。
第二点,对于看书,要一本书从头到尾扎扎实实地看,要反复看几遍。遇到不懂的问题要多思考,不能因为畏难而逃避转去看其他书。
第三点,直接接触到的外文文献和翻译过来的文献肯定是不一样的,必然或多或少掺入了译者的理解。因此,最好自己懂外语,不要什么都指望别人。
从柏神那儿听闻张教授大名,一文洋洋数千字,读罢回想方才忆起寥寥三点,而“想得起”与“做得到”之间又隔着不知多远。
连调侃版的费曼学习法也说是“绞尽脑汁想三天,然后做出思考十五分钟便得出结论的样子”。可见,只有先竭尽全力,才能看起来毫不费力。
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求知之路,尚任重而道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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