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讲了一个观点:一个人应该为错误负多大责任?
如果责任太大,将让人失去安全感,整个世界丧失活力。
如果责任小了,会让人更胆大,更有活力。
如果责任太小,会有什么问题呢?如果一个社会里每个人做错事都不需要负责人,那会变成什么样?
所以,说到最后是一个度的问题,在社会的变化中不断地改变这个度,而这个度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所谓无限的责任,就是类似于“父债子偿”这种观点,公司破产还要有人倾家荡产来还债。
所以万维钢老师认为:最好的局面是一方面有责任感但是也有安全感,一方讲权利但是愿赌服输。
最后还是适度原则。我认为本篇并没有具体谈什么大道理,只不过引出了“在投资与经营两者中的责任”的一个应用“适度原则”的观点。
整篇文章其实都在钱这个框架内讨论,只有几个例子谈到了杀人偿命这种话题。
我认为如果要思考这个问题,需要深入思考“责任”这个概念,以及“负责任”这个行为。
对于什么样的事情,负什么样的责任?如何负责任,负多少责任?
这里先开个头,慢慢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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