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背景简介:
王总是A市某大厦建筑承包商,经人介绍讲部分劳务分包给余总,双方签订了分包合同。合同用标的500多万,余总按合同约定完成了承包工程,双方进行了结算,王总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下欠工程款十几万。王总会计王2给余用出具了欠条和承诺书。欠条上有所欠具体金额,承诺书上支付工程款的日期和王2承诺还款的约定。
我是王2的委托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的了解了案情,查阅了对方证据。再和王2第二次见面核对证据时,发现了问题。
案件突破口:
余总篡改了承诺书,在承诺书落款承诺人处添加了担保人三个字。因为承诺书原件就一份在余总手里,万幸的是王某2手机里有照片。
策略:
1.庭前给对方说明情况,撤掉对王2诉讼。
2.对方不同意,申请笔迹鉴定。
庭前,方案1奏效。因对方伪造证据事情而心虚,直接对王2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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