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经常看到人们谴责别人时,说:“你摸着你的良心问问你自己……”那么人们口中的“良心”到底是什么呢?
善与恶并非人类头脑中先天就有的观念,而是后天社会习俗的产物。再往深里想一层,那就是:当我们拍着胸脯说自己做某件事是“凭着良心”,是“问心无愧”的时候,这个所谓的“良心”其实和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一样只是一个虚幻含混的概念,良心就是我们心中的道德观念,而道德观念体现的正是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中的一般习俗。正如古老的蒙田所说:“我们以为良心来自天性,其实它诞生于我们的习俗。”
是社会学的先驱涂尔干以严谨的学理分析给了我们比较明晰的解释,他提出了一个“集体意识”的概念──原始的社会群体的成员们出于共同的生活经验而形成了种种共同的理念,个体成员从“集体意识”当中体验到了对群体的归属感,而“集体意识”也逐渐形成了它的无形的强迫力量,这就是所谓的“良心”。
这样一来,良心也就有了时间和地域之分,如果我们生活在几百年前,也许会“凭着良心”把没有守节的寡妇私刑处死──例如浸猪笼;如果我们生活在几百年后,也许会在阅读历史书的时候对二十一世纪很多人“问心无愧”的行为义愤填膺。古人的眼界没有现代人这么宽广,所以很多人都拿自己本地的习俗为标准,外人只要不符合这些标准就会被嗤之以鼻,比如汉人说匈奴人寡廉鲜耻,女人如果死了丈夫,居然会改嫁给丈夫的兄弟或者儿子──王昭君在呼韩邪死后,就改嫁给了呼韩邪前妻的儿子。这在中原礼俗来说确实称得上寡廉鲜耻,可匈奴人也确实就是这个风俗,而对男方来讲,这甚至还是应尽的义务,不这样做才是寡廉鲜耻的。所以在匈奴人来看,“继承”了哥哥的妻子,这就是“从俗”,也就是“善”。萨姆纳从民俗学研究中罗列过很多这样的例子,五花八门得令人骇然,仿佛这世间真的没有永恒的善恶标准似的。是呀,在我们通过观察和阅读而品评着他人的“历史局限性”的时候,我们自己又何尝不是处于另外的局限性之中吗?正如本尼迪克特所谓:“谁也不会以一种质朴原始的眼光来看世界。他看世界时,总会受到特定的习俗、风俗和思想方式的剪裁编排。即使在哲学探索中,人们也未能超越这些陈规旧习,就是他的真假是非概念也会受到其特有的传统习俗的影响。”
当我们在网上看到各种奇葩新闻时,在惊讶之余,我们应先深入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事件的背景,再对此事加以评论。否则就会不由自主地凭着自己当地的风俗习惯,带着满腔的火药味对一些事件加以评头论足──这是不可取的。正如一句话所说的:“没有了解,就没有话语权”。
就拿我们自己来说,如果我们可以把眼界放得更宽广,放得更深邃,看到澳洲土著氏族甚至有时为了消除灾祸而全体互换妻子等等许多让我们瞠目结舌的例子时,就会知道李银河南京演讲中那些“伤风败俗”的言论虽然确实伤了我们的“风”,败了我们的“俗”,却未必就是荒谬的,因为我们的“风”与“俗”不过代表了我们所在的当时当地的一般社会观念,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是非原则,在时过境迁之后,“伤风败俗”也许就成了“移风易俗”呢。所以人们心中哪怕最最毋庸置疑的观念都是带有相对性的。例如现在女人的服饰,齐B小短裙、透视装等等,在现在看来是再正常不过了,充其量是为了展示自己的性感,但要是在改革开放的时候,那么这种服饰无疑是“伤风败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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