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听了第十课,费曼超级读书法:你从头读,尽量往下读,直到你一窍不通时再从头开始,这样坚持下去直到你完全读懂为止。
终于一个字不错的把它写了下来,其实这个超级读书法课程一直围绕这个在教我们。包括21天暴力突破英语就要求你用这样的办法去读,每天都从第一课开始背。仍然利用中午时间去背英语,发现同样的课程一个半小时就够了,深下一个小时搞了新的两课,完美的达成今天的目标,专业课就更不用说了,好爽啊!一点都不会觉得疲惫,只是兴奋,而且感觉英译汉的水平也提高了。现在每天不找一篇核聚老师的文章看看都觉得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去完成。
晚上读了《凡是把一本书读一百遍的人,没有一个不成大气的》里面也说了学习的核心就是重复,正常化来自于重复,天才来自于重复!为什么犹太人很多都非常优秀,和他们民族的学习习惯有非常大的关心。我一般一本书能读三遍就算非常好的了,记得只有一个《蜗居》读了三遍,过三四年才拍成电视剧,他们都是好看,我感觉演员根本就没有把里面的精髓演出来,实在看的无趣,特别是人物的心里活动。这么多年过去,对这个印象特别深刻,估计也是因为重复的原因吧。我就没有体会到这一点。
人们把祖先的智慧——“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先是当成了比喻、比方,最后终于当成了励志和鸡汤。怎么感觉这句话写的有点悲壮!
现在我们都活的很浮躁,还好有老师这盏明灯在照亮我前进的路,这是多么幸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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