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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忘交了怎么办

保费忘交了怎么办

作者: 微博保险经纪人方晶晶 | 来源:发表于2020-11-09 09:30 被阅读0次

    不少客户朋友问到过这个问题:保费忘交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涉及两个概念和法律条款:

    1、宽限期:保险法第36条

    2、复效: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8条

    保险法第36条


    “宽限期”条款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先敲一个重点!中止≠终止。中止状态,合同是有效的。

    先敲一个重点!中止≠终止。

    人身保险中,宽限期一般为催缴保费之日起30天,或应交保费之日起60天,不增收利息,不加收手续费,在宽限期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照常赔付,但会从赔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所欠保费。

    也就是说:忘交保费,60天内都没事。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给了咱们两个月的账期,聪明的小伙伴肯定get到了JJ.晶晶的意思哈~

    那60天以后呢?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8条

    “复效”条款

    保险法司法解释三 第八条:

    保险合同效力依照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投保人提出恢复效力申请并同意补交保险费的,除被保险人的危险程度在中止期间显著增加外,保险人拒绝恢复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保险人在收到恢复效力申请后,三十日内未明确拒绝的,应认定为同意恢复效力。

    保险合同自投保人补交保险费之日恢复效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补交相应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实际工作中,客户申请复效,往往掺杂着逆选择的风险(比如,感觉自己身体不大好了,就想把保险重新交上),所以保险公司会慎重对待。

    申请复效,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复效,人民法院支持;

    2、被保险人的风险程度无显著增加,保险公司不能拒绝复效,人民法院也不支持;

    3、被保险人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保险公司30日内没有明确拒绝,视为同意;

    4、保险公司恢复合同效力,可以收取相应的利息,人民法院支持。

    如果不想恢复合同效力,这份保单就不想交了,不想要了,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办理退保。(具体退保能拿回多少钱,得看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在保险合同有显示,也可以打保险公司全国客服电话查询)

    总结:

    保单忘交费了,60天内都没事儿!合同仍有效,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会赔付。

    60天后,保单中止,在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负责。如果想重新恢复保险合同的效力,得申请复效,复效就需要保险公司重新审核了,有可能复效成功,咱们补交保费+利息,重新获得保障;也有可能复效失败,就无法享有保障了。所以,保费断缴最好不要超过60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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