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常常被人们认为是一种独特意识状态,最早,甚至与巫术有着某种联系。尼彻莱斯.斯潘纳斯认为并非如此,他与同事们进行了长达十年的研究,有其强大的研究成果证明:催眠并不神秘的,催眠是一种自主行为,由较高的动机水平引起 。
他认为由于以下因素使人们相信催眠是一种改变了的意识状态:
1、被试把自己的行为解释为由别的东西引起,而不是他们自己引发的。
2、催眠形式让被试产生了一种期望,这种期望促使被试以与期望一致的方式表现某种行为。
研究发现:
1、被试把自己的行为解释为随意还是不随意的,主要取决于暗示性指导语。
受到行为暗示的一组被试更倾向于认为自己的行为是不随意的。越专注于暗示的指导,对指导语想象的越生动、精确,就越不会想到这是自己想象力起作用的结果。因此一些觉知更敏锐、更专注的人,越容易接受催眠中的暗示。
2、在催眠中,人是按自己对催眠的想象来行动的。
之所以在催眠状态下做出某种特定行为,是因为他们觉得催眠就应该那样。他们不可能在违背自己的愿望下被催眠,在催眠状态下,不会做出他们认为非常规的行为,也不可能表现出超人的力量。
需要注意的是:斯潘纳斯及同事们的研究并非是为了证明催眠是否存在,而是要证明“受催眠影响的行为”是一种较高的动机和受目标驱动的社会性行为,而不是一种改变了的独特意识状态。催眠仍旧是一种心理治疗方式,帮助人们改善生活某方面的有效方法。
202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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