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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践共同体”看家校社合作——读《家校社合作的反思与重构:基于

从“实践共同体”看家校社合作——读《家校社合作的反思与重构:基于

作者: 武义实小程露老师 | 来源:发表于2020-09-19 17:29 被阅读0次

恰逢周末,偶有空闲想着先阅读之前留下的文稿,结果被朋友一家的来访给打乱了。这朋友是带着事儿来的。两个小时的聊天过程中,朋友一直在试图让我帮着解决她此刻的焦虑,一来二去,终于明白了今天是来求解惑来了。

她的孩子在外地学校的中段学习,由于刚升入三年级,家长也好、孩子也好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焦虑状态,由于第一次参与到托管中,而多出来的一小时托管时间,孩子并没有把作业完成,许多时候更是一个字没有写,加上老师突然间加重的作业量,让原本就按部就班的朋友家乱了阵脚。原来的运动时间、练琴时间都没有了,所有的作息与学习状态都不对了。为此朋友很焦虑,试图与老师沟通,却又怕老师会不高兴。

作为教师,非常理解老师的状态,作为母亲,也非常明白家长的那份焦虑。于是与朋友谈开去后,不得不思考起眼前的家校合作关系来。

正巧,今天阅读的是张永老师和张艳琼老师写的《家校社合作的反思与重构:基于实践共同体的现象》,文中对于当前家校社合作的症侯以及实践共同体概念的提出,真的是让我找到了知音。

一、当前家校社合作症侯的现象解读

在文中提到家校社合作的症候,确实是非常真实的存在——对学生的全天候监控、简化为家校合作、衰减为家长配合学校,而合作更多的体现在线上的交流与沟通,大体也都以学习状态为主。就如今天的朋友来访,问其焦虑,也就呈现几点:一是孩子对于学习不舒适体验的过分紧张,让朋友担心;二是朋友担心孩子不去托管,会让老师不高兴,并影响孩子在校的学习状态;三是朋友认为这样机械化的学习方式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而问其为何不沟通,朋友只说尝试在微信中发文字沟通过一次,结果换来了老师的不回答。她便开始胡思乱想,觉得自己是否得罪了老师。

我相信大多的家长对孩子的老师都会有这样的心理,怕得罪。这也反映了文中提到的第三个症候:家长配合学校。学校要求怎样,家长就怎样做。有建议不提,有话不说……我不认为朋友说的都对,我们需要学会让孩子适应学习环境的变化,在许多兴趣的安排上也得学会取舍,不是孩子喜欢的都得学,更不是你觉得好的都得要。教师与家长间必须要有的是相互的理解,这都建立在有效的沟通之上。

当然,我认为其实还有一种症候——教师配合家长。这在一部分班级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并不阳光的分班的制度下,当孩子的班主任并不是自己所满意的时候,部分家长并开始指挥班主任做事,过多的干涉班级管理事务,具体表现为:每天要求到校听课,听课后对该教师一味的指责,诸如普通话不标准,自己的孩子上课没有表现的机会等。为了让家长满意,学校便会要求教师作出相应的调整,而得到满足的家长开始更甚——想方设法地要求更换老师,向学校提出各种各样的不切实际的要求等。这让学校与教师进入非常被动的状态。这样的家校合作状态每年都会出现。

在我看来,教师在教育教学上虽是专业的,但毕竟我们面对的服务对象是孩子,而孩子的背后是一个家庭,甚至是一个家族。每个家庭对于孩子的教育发展定位不同,我们如果没有合理的沟通,那自然无法达到共识,无法真正促进教育有效的发生。无论是家长配合学校,还是学校配合家长,都不是合理的家校合作方式。

二、实践共同体的个人解读

第一次听到“实践共同体”这个名词。我非常认同作者在文中提到的:“学习是构成社会实践整体的一个不可或缺、不可分割的方面,它所提示的重点是涵盖完整的对人的全面充分的理解,而不是‘被动地接接受’大量有关世界的事实性知识;它强调与世界的交互活动;强调主动行动者、活动和彼此相互构成的世界。”“在实践共同体理论中,有关人、世界和活动、参与的相关理解是学习理论的核心。”

我一直认为学习与实践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然而在现实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所提倡的实践性学习总是会被人认为是哗众取宠,被曲解成为“出风头”。但我们谁都不能否认“实践包含在学习过程中,因此,学习者投入实践(而不是成为实践的目标),具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成为学习有效性的一个‘条件’和学习的认识论原则。”

回想工作的21年,一直在与传统的教育教学工作弊端作“斗争”,21年前走向工作岗位,因为没有给一年级的孩子留书面的家庭作业,被家长告了,说我不会教书,作来都不给孩子布置,只知道让孩子看书、做家务。因此在当前的乡教育教学大会上,被狠狠批评了——某些青年教师的班级作业量太少,不认真思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只想着如何轻松……结果一年后,全班成绩在城郊学区的联考中高居榜首,便无人再说什么。从教第五年,因为我改变插秧式的座位编排,组建小组进行合作式学习,又被校长给叫到了办公室,说我标新立异,专搞一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此刻想来,确实感谢自己的那份执着与坚持。

从实践共同体的视角来看自己工作的21年,我努力让孩子体验真正的学习,回到真正的社会生活中去,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地学习——在学做家务中体会劳动教育,在少先队社区活动中体验社会属性,在假期实践中实现真正的学习……我不敢说,自己的学生以后会如何,可至少在他们的生命里,学习就不仅仅局限于学校与家庭,更应该走向社会。

当然文中的“社”指的是社区、社会,当前的社区、社会自然也应该有教育的责任与义务,给公民提供各种各样社区学习资源与社区学习保障的同时,也能促进学生对社区建设的关注。

三、终身学习视角下的家校社合作

“作为终身学习场,家校社合作包含了成人与儿童之间的相互学习。因此从个人角度来看,我与学生间自然也存在着这样的学习场。仅以目前所带的一年级班级为例,有参加过全国乐高比赛的得奖选手,有地市区轮滑冠军选手,有身经百战的演讲朗诵协会会员……在他们面前,我似乎成为那个最需要学习的弱者,他们所说的许多东西是我不明白的。那么学习便会在我们的交往过程中产生了。因此,我们必须更新自我的学习观,学会向家长、向学生学习,与学生背后的家庭真正建立一种学习交流的关系。如今年这批新生的家委会,我便专门成立了一个学习组,以促进家庭间的相互学习以及学习型班集体的建立。我们必须要转变一些非常错误的现实观点——孩子入学,家长就没有教育的责任了;孩子的学习就应该是教师的事;所有的实践活动都是给家长增加了负担……从终身学习的观点来看,没有一个环境中的个体是学习的旁观者,他们都应该成为学习的主体。

诚然,家校社合作本就是一个热点的话题,不同的地区不同学校不同家庭都会有不同的合作方式。但无论如何改变,我们都可以从实践共同体的视角来看待家校社的合作,以改变目前家校社合作的症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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