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以前看过一部电视剧。名字大概忘记了,但是剧情我还记忆犹新。
一个作家,家里面养了一条白色的小狗,傍晚作家带着狗出去溜达。然后被本地的一个混混儿一脚踢死了。
作家对这条狗寄予深厚的感情,后来作家找混混理论,被打了一顿。
事后作家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权,但是在维权的途中,混混却威胁他的家人,然后他的家访邻居纷纷劝他息事宁人。
劝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一个混混计较什么?
“混的怕恶的,恶的怕不要命的”这句话根植人心。
但作家坚持维权,这期间家人百般阻拦,作家想过很多办法试图说服家人,甚至以死相逼。
但是有一天作家的女儿被挟持了,混混中直接有人威胁他的家人。
作家陷入了一种困境,若坚持自己认为的正义则家人会受到危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不停地冲击着他,最后他服软了,跪在混混面前,祈求对方不要伤害他的家人。
看到这里我就没再看下去,结局或许是好的,恶人受到惩罚,但是过程呢?
周围人的软弱,正是滋生恶痞流氓的土壤,生活里一步退,步步退。
中国人从小接受的观念就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很恶,他很凶,我们不如躲着点儿”
以至于到了近代日本侵略之时,很多人都抱着不过是“换了个皇帝”的想法。
也抱着“他很强他很恶”我们应该臣服的态度。
我本以为历经百年沧桑,中国人站了起来,可是并没有,心中剑和手中的刀早已被驯化。
什么狗屁正义,什么狗屁正确的道理通通被抹杀。
书中重拳出击,现实中却唯唯诺诺。
所以有人总是说中国人缺少英雄主义。
但其实不然,我今日终于明白何为侠。
不是为国为民那么高大上的理由,而是不畏惧“世间理所当然的恶。”
当恶字当头,身体不再本能的颤抖,当恶字当头不再以其它东西掩盖内心的软弱。敢于坚持心中的正义,这才是侠。真正的大侠。
那仙侠又是什么?
无惧天地之恶,无惧众生之恶,仙侠争的不是长生,争的是心中之念。
我想这将是我以后所有作品的核心思想,我要去描绘“侠”的故事,让世间理所当然的恶无所遁形。
古人言不以小善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修身,修心,修恶。
我悟了!
以前我想,我若行医当救死扶伤,后来我想我若写文该如何?描绘一个真实必须的世界吗?
不,文字终究有局限性,世界真实也好幻想也罢,终究没有拔高到能升华人心的地步。
所以,写字慢慢变成苟且偷生的交易,慢慢变成逐日要完成的工作,随着年岁增长,随着生活压力的增大,早已没了那份热爱与冲动。
只因为我没有一个点,就像人生观一样,没有一个足以立得住的理由。
成为大神,月入百万?我能奢求吗?不能,而我需要一个新的动力,一个熬过慢慢寒冬,一个固执,执着寻觅的大道。
我要以笔为剑,斩去世间理所当然的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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