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米花的葬礼

作者: 来去无常 | 来源:发表于2020-09-05 20:25 被阅读0次

    一句“养儿防老”,把自己对以后岁月中的无限憧憬和希翼都寄托在了儿女身上。

    “ 卧冰求鲤”, “子路负米”,“乌鸦反哺”,“小羊跪乳” , “百善孝为先。”“谁言寸草心,报得三寸晖。”“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不孝的人是世上最可恶的人。”……都在倡导、教育、警示人们要孝敬回馈父母。

    但是,  无论读多少别人的故事,记多少名言警句,都不能消弱“人之初、性本恶”的自私本质在其成长历程中所起的作用。

      马米花就那样在2000年的端午节,在风呼电闪、冰雹雷雨交加的下午,迷一样地死在了她家的梨树下。

    人已然离去,接下来,儿女们本该随乡俗,让老人入土为安的,可谁知她的大儿子、大儿媳(连剑光和张春琴)竟又做出让村民唏嘘、议论、并且成为一代代人的谈资,永远载入村史的事情。

    米花生育两儿两女,米花的丈夫在米花三十四五岁的时候因病去逝,是米花又当爹又当娘的拖大了四个儿女。大女儿远嫁他乡,三五年都没见回来看望过母亲。小女儿(连玉莲)嫁在本村,马米花的日常洗洗涮涮,就是小女儿在照应着。两个儿子分别娶了媳妇成了家,大儿子(剑光)一家与小儿子(明光)一家开始时都跟米花住在一个院子里,大儿子分得西厢房三间,小儿子分得堂屋三间,东厢屋三间属另外一家,米花在院子东北角住着一间小晒棚。

      小儿子先成的家,大儿子成家没多久,米花家的院子便成了村子里大人小孩隔三差五看热闹的地方――要么大儿媳与小儿媳吵架;要么大儿媳与米花吵架;要么大儿媳一家与小儿媳一家大混战(两个儿子打在一起,两儿媳撕扯在一起)。有一次大儿媳竟挥舞镰刀,在小儿媳腿上割了一刀,鲜血喷涌,多亏村医刘大夫也在看热闹的人群中。

    至于生气打架的原因各有说法,不一而足,总归是农村惯见的:婆婆偏心,房屋分的不公,堂屋东暖夏凉应老大住,结果却分给小儿子;土地分的不公,哪哪哪的土地肥沃,长庄稼,哪哪哪的土地不好,不产粮食;她家的猫偷吃了她家的鸡蛋,她家的狗吃了她家的猫,她偷了她家的一个板凳,她拿了她家一个水桶……。

    后来,小儿子在别处另建新屋搬走了,另一家也从大院搬往新居,大院里只留下大儿子一家与米花。

    在米花猝死的前几天,米花刚因大儿子两年没出一分钱赡养费而把他告到镇派出所。

    无论往日有多少恩怨,在村民“死者为大”的观念里,儿孙们都应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同心合力安葬了母亲才是上上之理。

    然而,凡事总有例外,总有些人干些悖人性、逆人伦的事,连剑光和张春琴两口子便是此种人吧?

    正当明光与玉莲准备给母亲筹办丧事时,剑光却一把大锁把他母亲的尸体锁在了院子东北角的小晒棚里,而且手里拿把菜刀,并大声 嚷嚷着:“马米花不是个东西,把老子告到了派出所,死了活该,谁敢靠近屋子,老子就让谁去给马米花陪葬……”

    就这样剑光与明光、玉莲疆持到第三天(五月初八)的时候,东北角晒棚里便一股股臭气冒出,隔天,已有蛆虫从屋内一弓一弓地钻出。

    “就因为米花住的那间晒棚,兄弟两个又扛上了。”

    “马米花已被蛆拱了,剑光真是作孽!”

    “有什么事不能等葬了他娘后再说,真是没见过剑光跟春琴这样的,还不如养个畜牲。”

      ……

    最后,邻居们因为臭味太大,蛆虫乱爬,实在忍无可忍,才一起向村干部提出抗议。村干部面对凶狠的剑光也是束手无策,无奈之下,上报了镇派出所。派出所派来十多个民警来到村里合力制服了剑光,给他戴了手铐,接着又把呼天呼天抢地 、鬼哭狼嚎、发野撒泼的春琴给制服,戴了手铐,一并押上了警车。

    炎炎夏日,米花的尸体在无任何保护措施下,被剑光锁在自己生前居住的东北角的一间晒棚内,历时半个月,直到5月20日,剑光和春琴被民警带走后,小儿子明光和小女儿玉莲才在乡亲们的帮助下,把已成一堆白花花的、涌动的蛆虫装进多层塑料袋内,封了口,入了棺,草草葬在米花丈夫身边。

    我不知道剑光和春琴两口子的心理历程,我只知道两人被关在派出所十天后就放了回来。两人仍照常地生活在院子的西厢房里,春播秋收,冬天也会和其他村民们聚在太阳下,拉拉家常,说说笑笑。

    但是村民们私低下对剑光和春琴两口子的贬损却多了,即使历经二十年之久后的今天,你若有闲去小窑村逛逛,还是会听到有关这两口子的许多议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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