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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网络小说如何让读者在一章内就喜欢上你的主角。

写网络小说如何让读者在一章内就喜欢上你的主角。

作者: 一次搞大 | 来源:发表于2021-02-19 10:57 被阅读0次

    如何让读者在一章内就喜欢上你的主角。

    这看似普通的小问题,其实是久负盛名的“亚瑟阿伦三十六问”。

    亚瑟阿伦是美国心理学家,他设计的三十六问拥有超强“魔力”!可以令两个完全陌生的人,在短时间内彼此了解,增进好感,甚至共坠爱河。

    “同理!我们也让人物展现这三十六问的答案,读者就能产生好感,喜欢上这个人物。”

    例如在《赘婿》的楔子中,为什么男主追忆曾暗恋过的女孩?

    因为,那是“亚瑟阿伦三十六问”中的第一问啊!

    为什么男主回忆自己的奋斗经历?

    因为,那是“亚瑟阿伦三十六问”中的第二问啊!

    .......

    为什么男主多次提到要把公园这块地真正开发好?

    因为,那是“亚瑟阿伦三十六问”中的第十四问啊!

    男主说:“如果能再来一次,我想我会跟她表白的……”这为什么?

    因为,那是“亚瑟阿伦三十六问”中的第十七问、第二十一问啊!

    “《赘婿》在楔子的两千多个字中,男主宁毅向读者展示了三十六问的所有答案!!!”

    太厉害了!我们只知道《赘婿》这本书很牛。

    可能万万没想到,在这部书的楔子中,竟然包含着“亚瑟阿伦三十六问”!

    “大神的作品之所以成功,那一定是做了什么,并且做对了!”

    总结:

    要想让读者喜欢上一个人物,我们可以让人物向读者展现“亚瑟阿伦三十六问”的答案。

    展现答案,并非一问一答,而是将答案揉进人物的心理描写,揉进对白之中。

    要想在千字内完成这个目标,那就压缩一下文字,让多个问题共用一个答案。

    亚瑟阿伦三十六问的具体内容:

    1. 如果你能在全世界任选一个人和你共进晚餐,你会选谁?

    2. 你想出名吗?你希望以什么样的方式成名?

    3. 打电话前,你会预演你即将要说的话吗?为什么?

    4. 对你来说,“完美”的一天是什么样的?

    5.上一次一个人唱歌是什么时候?和别人一起是什么时候?

    6. 如果你能够活到90岁,并能在你生命的最后60年保留一个30岁的人所拥有的精神或身体,你会选择哪个?

    7. 你内心能预感自己何时会离世吗?

    8. 说出3个你和对方在外表上的共同特征。

    9. 生命中什么事情让你感激不尽?

    10. 如果你可以改变自己的成长轨迹,你希望改成什么样子?

    11. 用4分钟尽可能详细地告诉对方你的生活故事。

    12. 如果明天醒来你可以获得一个品质或一种能力,你希望是什么?

    13. 如果有颗水晶球能向你揭示关于你自己、你的生活、你的未来,或是其他任何事情的真相,你想知道些什么?

    14. 你有没有一直梦想要做的事情?为什么没有做呢?

    15. 你人生中最大的成就是什么?

    16. 一段友谊中,你最重视的是什么?

    17. 珍贵中最珍贵的事情是什么?

    18. 记忆中最可怕的事情是什么?

    19. 如果你知道一年后你会突然离世,你会改变现在的生活方式吗?为什么?

    20. 朋友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21. 恋爱和感情在你的生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22. 逐个列出对方好的一面,共列举5个。

    23. 你的家庭成员彼此亲密吗?氛围温馨吗?你觉得你的童年比大部分人都开心吗?

    24. 你和母亲的关系如何?

    25. 用“我们”组3个基于现有场景的句子,比如,我们在这个房间都感觉……

    26. 把这个句子补充完整:“我希望有个人能跟我分享……”

    27. 如果你想和对方成为亲密的朋友,请列举出对他/她来说最重要的事情。

    28. 告诉对方你喜欢他/她的地方,这一次你要非常诚恳,说一些你平常不会跟刚认识的人说的话。

    29. 和对方分享人生中最尴尬的时刻。

    30. 上一次你在他人面前哭是什么时候?是莫名地哭吗?

    31. 告诉对方你已经喜欢他/她很久了。

    32. 有没有什么事情是你认为非常严肃,不能开玩笑的?

    33. 假如你今晚会离世,并且没有机会跟任何人交流,你最后悔没有对谁吐露心声?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对这个人说出想说的话?

    34. 你的房子着火了,所有的财产都在里面。救出了亲人和宠物之后,如果你还有时间最后努力一次,并且安全地挽救任何一件物品,你会选择什么?为什么?

    35. 如果有家庭成员去世,你认为谁的离开最让你恐慌?为什么?

    36. 说一个个人问题并询问对方的处理意见,让对方向你反馈,你对这个问题所表现出的态度。

    “亚瑟阿伦三十六问”的原理?

    以心相交者,成其久远。

    这句话是化用孔子的:以势交者,势倾则绝;以利交者,利穷则散。故君子不与也。

    在现实中,人与人的感情要相处深久,就需要交心。

    小说中的人物,虽是虚拟的,却也可以向读者交心,从而增进感情。

    一定要按照“亚瑟阿伦三十六问”来写吗?

    马克思曾说过:理论是行动的指南。

    当我们没有方向时,我们可以按照“亚瑟阿伦三十六问”来写。

    当我们懂得原理,有了自己的方向,那就可以放下理论,专心于自己的创作了。

    再举几个举例:

    《九儿》

    最孤独的时候,我盼望有这么一个人和我搭伴。最好是个女孩。知性,幽默,大方。当然必须要美丽。胶原蛋白充盈的脸颊,小巧的鼻子。瀑布一样的长发,不,飒爽的短发也好,那样摸上去柔软而温暖,像小奶狗的绒毛。她爱穿素色的衣裙,一双打了蝴蝶结的小白鞋严丝合缝地包住她嫩芽一样的脚趾。

    她爱坐在靠窗的地方,借一束白尘曼舞的午后阳光读书。有时她会写诗,诗词功底远在我之上。我盼望这样一个理想中的女人。她会净化我的心灵。她会拯救我。

    然而冷不丁她却嘶喊:让我救她。

    我吓了一跳。

    然后我明白了。

    于是我写道:她并不国色天香。她爱吃滚烫的红薯。一边吹一边双手捧着,毫无体面。于是这样完美的人,坚持几个小时后,终究也会放屁的。实在憋不住了,曾经她还会脸红,借口说去卫生间补妆,后来就硬着头皮,精心控制,腮帮子一样的臀吹一声微巧的唢呐。然后她佯装气哄哄的样子,指责是我。我抗议,她就想起还有个知性的人设,背诵起莎士比亚:有许多芳香非常逗引人喜欢,我情妇的呼吸并没有这香味。

    她的莎士比亚是为了这段故事而特地背的,只会那两句。她会痛经,当然更会吃喝拉撒。她坚持一定要用避孕套。十四岁的时候,她霸凌过一个同学。后来她们和好了。她十七岁的时候,偷偷抽过一根烟,没人知道。她受过伤害,难以启齿的伤害,却并不是可供大众消费的戏剧化事件。于是我愿意等她自己说出来。我只知道,她不是理想的情人。那是我强加给她的谎言。

    她这才终于真的动了。句子组成的锁链松动了,碎成词,然后是字,甚至笔画。所有四字成语不复存在,或是本就不该存在。她不必国色天香或小鸟依人或知书达理。她的名字不是慕容璃或上官雪,她吐气并不如兰,肌肤绝不是吹弹可破。所以她动了。她挣脱了锁链的一只脚踏出了我的电脑屏幕,接着是一只手,带着期盼向我伸来。有一瞬间,我想起了贞子。但我还是握了上去。

    有温度的手。

    我想要她。我的心在狂跳。我不止想将她公主抱到我的卧室,甚至其实一点都不想。我只想和她多聊聊。我想知道她打饱嗝时手放在哪里,认真学习时会梳怎样的发型,她家中是否有我浑然不觉的苦楚,父母是否让她难堪,是否有人曾伤害过她,是否有人让她终生难忘,我想要知道这些,让我再写她时,可以让她不必效仿类型片,仍可以让看到她的人说:这是个活生生的女人,不是作者用辞藻和不切实际的美好愿望堆砌起来的人偶,而是完美的不完美,就好像写到此处,算上标点,这个故事并不是完美的一千字,而是带着一颗遗憾的九百九十九。

    诺兰蝙蝠侠三部曲的首部《侠影之谜》中的台词:“定义我们的并不是我们的内在,而是我们的作为。”

    而去写一个“作为”,1000字是很奢侈的。试试看五十个字。

    她静静地跟在同班同学后面,踩着吱吱叫的小鞋,偶尔弯腰捡起队伍乱丢的糖纸。

    《画龙》

            最近,我儿子和儿媳最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爸,你又糊涂了。我是不以为然的。我跟他们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们不听。我冷笑着说: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他们也尴尬地笑。他们说:爸,我们依然爱你。可一转头,以为我听不到的时候,就又要说:爸是真的糊涂了。

      我是不以为然的。

      国家美术馆的院长来找过我,说我退休后画的龙踩雾行云,有草书之势。这不是一个糊涂的人能做出来的成绩。我女儿和女婿是职场的人,没艺术感。他们不懂这个。

      糊不糊涂,我心里清楚。

      正因为不糊涂,我昨晚才会看到了那条龙。

      小区里遛弯时,一抬头看到的。龙盘在花园的橡树上,熠熠闪着金光。橡树的枝杈像是一个巨爪,托着金龙和它的五只锋利的爪子,好像紫檀木的座子上稳稳挂着一条琥珀项链。我惊住了。这龙比我画过的每一条都更加威风。龙脊背的线条是雄劲的焦笔涂成,龙的须与鳞却是地地道道的工笔描画。我驻足看了很久。大半夜的,没别人遛弯。就我一个人看。

      怪我嘴欠,非要吃饭时提一句。果然,儿子和儿媳又说我糊涂了。

      可孙子却说,他相信。他也想看。

      晚上,我和孙子在花园院子里的石桌上铺了宣纸,上面搁了镇石。孙子咕嘟咕嘟往砚台上倒墨,然后装模作样地去磨。他说:“爷爷,你可一定要把龙画下来呀。”

      我说:“那当然了。到时候让你画眼睛。”

      可惜,龙没有来。也许是因为怕生。也许是因为它每家每户只会去一趟。也许是因为它不想被囚禁在一张纸上。

      女婿下楼叫了我们两次。第二天孙子还要上补习班去呢,他说。可两次孙子都说,不回,就不回。他不回,那我也不回。我们聊天说地,孙子不停地说,一点不觉得累,我只有不停地听。直到半夜过了十二点时,孙子才忍不住要睡了。女婿把他抱回了楼上,女儿帮我把笔墨纸砚收好。

      龙,一笔没画。

      只是临睡前,孙子跟我说,他看见龙了。他说龙就和我平时画的一模一样,脊梁粗粗的,鳞片细细的,身子黄黄的。我考他:“龙的须子是什么颜色的啊?”

      孙子说:“绿色的。”一点不差。

      我摸了摸孙子的头。龙果然出现了。大概是我没注意。大概是我把注意力都放在这孩子身上了。那倒也挺好的。龙嘛,毕竟已经看过一次了,再看一次也不新鲜。

      第二天晚上,孙子下班回来。我跟他说:“你还记不记得以前一起去看龙的事情?”

      他笑了笑,说:“不就是昨晚的事吗?当然记得!您还画了一幅画呢。”

      我摇头。“那副画没画出来。”

      孙子说:“画了。”

      我不信。于是一家四口,翻箱倒柜,在一个旧抽屉里找出来一副画。画上的龙盘在橡树上,笔法遒劲,墨如狂风。金色的身体,绿色的须子,唯有两只眼睛,七扭八歪,是出自孙子之手。

      孙子握住了我的手,傻笑。

      我想,他年纪轻轻,却也真够糊涂的了。笑啥呢笑。我从来没画过这幅。

      不过,如果这龙真是我画的,那就是我最得意的画作。

      尤其是那两只眼睛。

    1000字就够了。上文几乎没有性格描写,但你会对这个孙子有好感。这篇故事,因为是自成一体的微小说,花了些工夫去讲完故事。如果是长篇,就没有这个限制。而如果是名家出手,篇幅还能更精简,人物还能更丰满数倍。当时写这个答案的时候,随手从文件夹里拽了一篇出来;如要看更加贴切的示例,请去作者知乎专栏《海角拾星》。

    要让读者喜欢,让你的角色做一件能引起读者共鸣的事即可。

    如果是重要角色,可以仿照第一部《印第安纳琼斯》的经典开头。在那个自成一部小电影的场景中,我们看到了一个能干、幽默、却又有点小毛病的英雄角色。这应该是人物登场用的教科书了。

    而如果是龙套,并对主线有影响,让读者喜欢他所用的篇幅也能更短。

    主角受了冤枉,亲朋好友没一个相信他,于是被迫四处逃难。饥寒交迫之际,他钻进了一家便利店。看到前台的烤肠,他口水直流,就让心不在焉的售货大妈给他夹了一根。一摸兜,发现没带钱。

    他跟售货大妈直说了。鬼知道他经历了怎样的一天,钱不在身上。

    售货大妈停下了玩微信。她扫了男主几眼,哼了一声。

    男主说:“真的。”

    她说:“算了。拿了就赶紧走吧。放回去也脏。”

    男主匆匆出门。售货大妈打开收银箱,叹了口气,往里丢了五块钱。

    大概一百字。

    一个角色,任你吹得天花乱坠,智商武功颜值都点满,也未必能让人喜欢。那只是随处可见的页游默认角色而已。

    只有当这个角色做了什么的时候,读者才能评判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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