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07年过年前,我抱着毛球,踏上抛弃它的路途。抛弃是有原因的,一来过年过节时,这只狗总妨碍你的出行;二来政府要办狗证,要花不少钱,还麻烦。我工作生活也不顺心,干脆就送掉吧。于是毛球又一次坐上出租车,车内空气闷,它晕车了,吐在车上。但它很乖,只是吐,没有挣扎吠叫,也没有吐到人身和座位上,只是低头,吐在脚边。
下了车,司机倒也不生气,他也看出这只狗很乖,自己拿水来冲,叫我们只管走。毛球便跟着我,一步一趋地上了虎跑的山上。这里的环卫老师傅,是认识的,叫余爸爸,他要了毛球,可以陪他上上山,也能看家护院。
没到余爸爸住所之前,我们行在路上,入冬的虎跑景色也好得很,有青色的草,这是毛球很喜欢的,就象它爸爸我一样,对大自然的生命力,充满了诗意的感悟。它颠颠地左右闻着青草的味道,尾巴摇着,很开心,我很欣慰。
见了余爸爸的家,我有点失望。家在公共厕所边,人来人往,毛球是怕生人的,和它爸爸我一样。而且空间也小,只一间房子,如果关在屋子里,它连散步的地方也没有。我便忙活开来,将随身带的所有毛球的家当铺陈起来,然后命它躺到窝里去,它低着眉眼,偷偷看看我,就躺进去了。
看出来余爸爸和余妈妈是喜爱毛球的,个头不大,不占地方,又不象那些哈巴狗一样娘娘腔,而且又听话。看到两个老人对它的喜爱,我很欣慰。
我要离开了,毛球不甘心地要跟上来,我呵斥一声,它又低着眉眼,偷偷看我,躺回窝里了。
2
一天和一天过去了,那双低垂的眉眼,偷偷瞥我的神色,在心里和眼前挥之不去。每次闲逛花鸟市场,那些可爱的小动物,譬如小鸡小鸭小兔子之类,总会惹人心痒。但我不会买它们回来,因为毛球那低垂的眉眼,总在我眼前忽闪。
那两只猫,也并非我主动要养。大猫是抱将家来,生米做成熟饭;小猫,是河边所拣,无法无动于衷。我有时候蹲下身,抚摩着两只猫,对它们讲:你们怎么这么笨啊?而且薄情寡义,对老子的养育视如理所当然!而且眼神极度白痴,完全缺乏深意,不象毛球一睑秋水,未语意先到,又不会钻床底惹细菌,只是一心的陪着老爸,爱着老爸。
3
我对动物的爱,无不从眼睛而始,就象我对女人的爱一样。我曾稀罕上那些眼睛会说话的女人,她们的眼色,就象我的毛球一样,轻轻地眨一下,就能将我感动得一塌糊涂。后来我认真地分析总结过,那些美丽的女人,其性状复杂多端,难以掌握,其眼神的欺骗性超过一切动物;而狗,尤其是我的毛球,却是一眼望到底的深情,真正的纯净透明,不掺杂质。
因为我暴戾乖张的性情,女人们终会换上不耐和厌恶的眼神;而我的毛球,却只有默默承受我的情绪暴力,在我制造的阴霾暗淡的气氛中,静静地睡觉,静静地吃饭,静静地偷眼看我,并试图过来舔一舔我的手。
聪明而有心理压力,使得毛球成为林黛玉一样的气质,并在每日的饭后,躺在凉快的地板上,用那心碎般的眼神,写意出一篇篇极为性灵的诗句。倘若田螺姑娘可以是真的,那毛球亦可化为女子,做我一个姿色绝伦、聪慧绝顶的小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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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儿的恋爱,一直看在我的眼里。
也许我见识短浅,确实从未看到象我毛球一样完美的小母狗。所以当它出门,总有一帮狗少爷垂涎而来,大多因惧我而不敢近身,但总有胆大妄为之徒,意欲霸王硬上弓。这时候我总要扯下斯文老爸的脸皮,大叫大跳,与恶狗近身肉搏!
毛球总是看不上它们的,这一点让我很欣慰。它简直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只是欢喜着路边的青草,或是充满爱意地仰望着老爸。
其实女儿的初潮早已来临,是一个大姑娘了,由于她的骄傲与矜持,我才放心有时候单独放它出门散步。那天我正在厨房做饭,忽然听到清脆的铃铛声响,毛球跑进来了,我以为它衔了一只铃铛回来,却不料想——它身后跟来一只小公狗!
话说这只小公狗,虽则是普通的草狗,但毛色干净清爽,且有光泽,身型健美,眼神不卑不亢,坦然望着我,又望着毛球。
好一个毛脚女婿!我满意地扔了一块熟牛肉过去,算是老丈人的见面礼。毛球却走过去,吃起来。女婿只看着它吃,也不争不抢,年纪轻轻却有成熟的大家风范。
后来这只小公狗,我就喊它“毛球的男朋友”,偶尔也能见到它,还是那样的矫健,那样的不卑不亢,只不知道便宜了哪家的邋遢丫头了。
5
在我住处的附近,有两栋旧楼房夹出的小道,树木阴翳,青草从生。那时候,我常常带着毛球在这里散步,尤其是清晨和夜晚时,我静静地走着,它悄无声息地跟着,我望望它,它也望望我,相看两不厌,生活乐无限。
动物医生都知道,湿润的青草丛中,隐藏着很多瞒虫的卵,很容易粘附到猫狗的皮毛上,并生长出来,其痒难耐,苦不堪言。当毛球也染上了瞒虫,全身皮肤红痒,用爪子狠狠搔着,搔到皮毛都破损了。我抱它打了出租车,到城西的医疗站,连续几周打了针,还隔日洗药水澡,每日涂抹药膏,并时时禁止它的搔痒。当毛球的皮肤病好清之后,我也脱了一层皮。当时不堪其累,现在回想起来,却是生活之乐趣,也算为它立一功劳,些微抵消对它的暴戾与恣睢。
那时候,给它涂药膏,涂到伤口时,毛球不禁哆嗦,可见疼痛。但在我好言抚慰下,它总是忍着不动,这比人类的孩子恐怕都要强一些吧,比那些只爱享乐却坦然躲避劳累的年轻一代们,也恐怕要强很多吧。
想到这里,我对那些人类骂人之语中,关于以狗为喻的,不禁感到愤怒,——明明是人不如狗的时候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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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毛球,却只能停留在美好的回忆中。当我想回去虎跑,再看看它的时候,余爸爸却告诉我,虎跑现在也禁养狗了,只好送给另一家人。好在这家人是极有钱的,也极喜欢毛球,余爸爸甚至说,这家人要到北京去生活,可能会开车带毛球去的。
我那时候都还没去过京城,想不到毛球却先行了。我只担心长途车上,毛球会不会再次晕车。但那家人既然有钱并爱它,总会让它很舒服的吧。
7
日子依然流逝,并不因我的怀念与忏责而有丝毫停留。在这流逝的日子里,毛球或正享受另一种的欢乐,或不幸身亡于地下。而这一不确定,却更加缠绕我的心,让我有了一个不知可否圆解的梦想:或有一日,我再能看到毛球,或听到毛球确切的消息,让这一切的怀念与忏责,能划上一个结束的符号。
而最完美的结局,当然是让我亲眼看到欢乐的毛球,并一直能看到。这笃定是痴妄的幻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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