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看新闻,知道附近的济南洪楼大润发超市要拆迁了。一个超市要拆迁,本来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可是,由于这是济南办得较早而且吸引了许多人青春的超市,它可以引起很多人的回忆,所以,济南的地方媒体就有了多个报道。
《生活日报》记者的文章题目是:《济南洪楼大润发将要拆迁打造成为第二个泉城广场》。文章称:
“最近有消息称洪楼大润发要拆迁,生活日报记者了解到该消息最初源于济南市政府网站的一则文件。2017年2月23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2017年全市城乡建设项目计划》根据该计划,2017年全市共安排城乡建设项目1012项,其中,棚改56项,其中便涉及到了‘洪楼百货大楼、大润发项目’”。
《山东商报》文章的标题是《济南洪楼大润发将要拆迁 已列入今年棚改项目中》,文章更是给出了该项目在政府文件中的编号。文章说:
“前两天,记者在济南市政府网上看到一则消息:2017年济南全市共安排城乡建设项目1012项。其中,最重要的一块是棚改56项,城中村改造61项!
其中棚改项目中的第46项为:洪楼百货大楼、大润发项目!”
我看到了这样的文章也很吃惊。我吃惊倒并不是拆迁了就不方便买东西,与大润发紧挨着的邻居便是银座超市,也是一个大超市,对于我这样的老头儿,就这么一丁点消费,在哪里买东西都差别不大。使我吃惊的是报纸上公开的政府文件,各媒体记者都提到了这是一个棚改项目,编号是第46项。他们记者们年轻,消息灵通,而且都是是从市政府的文件上看来的,想必是不会错的。
什么是棚改?那是棚户区的改造的简称。2013年7月,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2014年7月,国务院又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与一般的城市建设不同,中央的这些文件对在棚户区改造工作中,从资金的支持和政策优惠,到行政审批的快速通道,都有具体的规定。它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于解决棚户区群众住房困难问题的极大关心和早日做好这项工作迫切要求。
要棚改的那个地方离山大老校只有百米之遥,多年以来,本人一日三顿除新鲜蔬菜外的食品几乎都从那个超市买来,对大润发前后左右的街道房舍了如指掌。这个超市南靠花园路(那是当初被称为济南第二个泉城路的),北面是西口正对着洪家楼教堂大门的花洪路,西边是高耸的“海蔚大厦”,东邻是“洪楼百货大楼”(偏南)和“慧都大厦”(偏北),南北相距约200米,东西约60米的四条马路之内,没有一家住户,唯洪楼大润发一个商业大楼。下图引自《天地图》,图中文字为我所注。
至于大润发的超市大楼的模样,各位可以看看下面的照片。
在我的记忆中,该楼建于80年代末期。
它的东邻就是被列入同一个棚户改造项目的洪楼百货大楼。下图是它的尊容。
这是一个L形的商业大楼,建于80年代。那里曾经是整个历城县也就是后来的历城区最大的百货商业大楼。目前该大楼都已租赁给许多单位。上面照片上左部有两个绿色尖顶的大楼为慧都大厦,那是2000年以后的建筑,大概不属于这次改造的地盘。
在L形建筑的后面,即“洪楼百货大楼”的“院内”,有一幢很小的四层宿舍楼,也建于80年代,当为百货大楼当初的职工宿舍,大概住十几户人。这是这里唯一有住户的地方。
从“天地图”上可以测得,大润发超市及它南面的停车场,北面的货场共占地约12500平方米左右,洪楼百货大楼占地7000多平方米,两块地总面积大概2万平方米。其中住人的房舍为那个四层小楼,住十几户人家。
就这样的一块地方,被称为“棚户”,被列入“棚改”项目,我总觉得不好理解。你见过这样的棚户区吗?
已经经历了三十年的房子,如果政府认为要改造,认为它有碍济南市争取“国家中心城市”或者国际大都市的观瞻,看上去像一个“大县城”(某济南市主要领导人语),要拆掉重建,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的。如今盖了二三十年的楼房就拆了的到处都是,与我这样的老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我只是好奇,这样的项目怎么说是“棚改项目”?我们的“大县城”里大概没有人住在真正的棚户区了。
中国政府网专门有一个专栏,就是“棚户区改造”。专栏的题头是李克强总理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的讲话:“城市病,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改造一千万户以上各类棚户区,这既是解决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也是降低城镇化的门槛。”如果把重建城市中心商业区都算成了棚户区改造,都要从“棚改”那里捞到一些政策上的好处,那么,真正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势必受损。当“假作真时”,“真亦假”就是必然的了。
不过,写到这里,我又想,人家都是国家的搞管理的大干部,吃这碗饭的,了解政策比我这样只会抠字眼的读书人深刻得多,他们应该知道怎样做才既符合政策又能够有最大的好处。但愿他们是对的,我是错的。因为,如果反过来的话,事情就会不大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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