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框定是指将人们赖以理解或经验某种情境的概念与情绪的假设或观点,改变成另一组同样也能“符合事实”(甚至更好)的设定,经过这一转换,该情境对人们的意义已全然改变。重新框定的机制并未涉及情绪的变化,而是当情境并未变化时,人们赋予该情境的意义已经改变了,以至于结果也不一样了(但具体的事实仍然维持不变)。这正是哲学家爱比克泰德所说的:“不是事情本身令我们困扰,而是我们所持的关于事情的意见在困扰我们。”这句话中的关于点醒了我们一件事,即任何意见(或是所赋予的意义、观点)是对该意见或观点这一客体的后设层次,亦即另一较高的逻辑层次。
具体来说,重新框定是一种达到“第二序改变”的技术,用最抽象的说法:重新框定强调将一个客体(事物)的种类成员改变成另一相等有效的种类成员;或者说,将这一新的种类成员引进我们的概念中,并使我们能用这一种新的观点去理解事物。在这里,我们再次地拒绝去问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传统企图,而来看看重新框定涉及了那些人类的经验:
1. 我们对世界的经验是建立在我们将所知道客体(事物)分成不同的种类之上的。
2. 一旦某一客体被人们概念化成为一既定种类的一个成员,人们便很难把它视为同时属于另一种类的成员。
3. 是什麽使得重新框定成为达成改变的有效工具呢?一旦我们觉知到另一种类成分后,便无法轻易回到原来的格局或是先前对“实体”的设定之中。
重新框定并不是让我们注意到什么——不是生产什么洞察——而是教我们玩一个不同的游戏,以使得老把戏不再管用。 ——维特根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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