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小说自己都不敢相信居然写了好几个月,多少次我都要放弃了,但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
这篇小说是我春天去西安的经历写成的。都说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肯定算最让人惊喜的。而我恰恰遇到了。当然了我遇到的既不是青梅竹马也不是女人,而是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灵感就来自这里。
生活中其实处处都有遇到,按照东北人的惯例自然是一顿酒,如果不尽兴那就两顿。这样的经历话说根本不会成为故事,太普通太平常了。于是我根据这一年所学给这次相遇安排个矛盾点,使其具有可观赏性。那么两个人相遇怎么才能具有可观赏性呢?难道只讲怎样怎样激动,又怎样怎样喝酒吹牛?我觉得这样的文写出来估计连看的人都不会有。
那么在所有的关系中人们对什么最感兴趣?我想要数两性了。于是我首先把相遇的两个人性别定了下来——一男一女。既然是“他乡遇故知”,说明他们之前肯定认识而且关系自然比仅仅相识要深得多,于是我安排了青梅竹马。提到青梅竹马,那自然会想到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然后又顺利结合,但这里不行。我把他们定位为都过了而立之年,因为如果太年轻肯定不会有一定的社会经历与一定的话语权。这样势必会形成他们各自心里一点小小的遗憾,为以后出现的各自行为找个很好的理由。
人物有了,那么怎么制造矛盾点呢?自古以来就流传着“肩膀齐才能成为朋友”,这话一点不假。过去是讲学识,只有同样学识的人才能聚在一起成为朋友;现在肯定讲钱,只有贫富差距不大的才能成为朋友。有谁见过富人愿意真心结交穷朋友的?所以我的设定就是两个人身份一定要悬殊。可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是男人有钱,那么衍生出故事的概率必然很低,因为一个包养就全解决了。所以只能设定为女人有钱。
现在故事可以这样讲了:一个即将中年的男人背起行囊去远方打工,巧遇了青梅竹马。通过接触,这个青梅竹马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只知道跟在他屁股后面的“跟屁虫”了,她的生活已经与他完全是两个世界了。现在,他面临着两个选择,要么一走了之要么吃软饭。可他自认仗着自己的技术虽不能大富大贵,但也不用沦落到吃软饭的地步。于是他开始拼命努力,最后出人头地。
故事梗概出来了,可先不用说别人,就是自己看了都太狗血了吧,狗血到随便一抓都是一大把。这种被人用烂了的桥段就算是写出来也完全没有一点自己的特点。于是,我又放弃了,但人物一直在心里装着。
偶然间听说一个故事,大意是一个人跟着一位老板辛辛苦苦的干了十多年,从无名小卒一直升到了老板的左膀右臂。本来就在他准备大展拳脚之时,老板却带着以他的名义贷出来的款跑了,留下他独自面对牢狱之灾。
我灵机一动,把这个桥段融入进我的小说里是不是就具有了可观赏性。所以,最后的小说故事就形成了。
至于文笔,我就不想多说了,我自认目前还在练习精简文字阶段,根本谈不上文笔。天赋这种可望不可即的东西对我更是奢望,我只是老老实实地练习,按部就班地走下去。
反正也写完了,无论喜与不喜的,勿喷。当然了如果能给点意见我还是会非常感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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