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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3日读书笔记

2024年3月23日读书笔记

作者: 龙套哥萨克海龙 | 来源:发表于2024-03-22 16:27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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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北朝察举与学校制度为之服务的官僚机器,是一个以鲜卑军事贵族为最高统治者并且吸收汉族士人参加的,处于不断汉化与官僚化过程之中的王朝政府,那么,这一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就必然使北朝选官体制的变化,呈现出与南朝不尽相同的面貌。

在鲜卑部族进入中原之后,农耕社会所要求的那种管理方式,被赶走的那个帝国留下的文物制度,与鲜卑军事部族组织的结合,创造了一个强大有力的专制皇权,并为官僚政治的发展,开拓了新的前景。在南朝,尽管皇权已有所振兴,但士族政治积重难返,“主威独运”是打了折扣的;而北朝乏皇权,却具有真正的权威;它所支持的官僚政治,也因而获得了南朝所不能比拟的发展可能。

北魏之散官“或以贤能而进,或因累勤而举”,而且并非尸禄素餐之人,“任官外戍,远使绝域,催督逋悬,察检州镇,皆是散官”,他们有大量繁剧的临时差遣,且不能免去考课,考课时待遇又低于职事之官。

北方少数族政权的士族化政策是基于这样一个历史背景:在它们所可以直接效法的、被视为“礼乐正朔之所在”的汉制样板之中,士族的优越特权已成传统。因此,它们不能不把士族制度作为汉制的当然组成部分而加以接受。这不仅是为了保障与之合作的汉族士族的地位,更是为了使鲜卑姓氏也成为门阀。但归根结底,鲜卑军事贵族的门阀身份,是被皇权“认定”或“指定”的,这与五朝高门的形成就大不相同;其权势的最终来源,在于征服者的力量和身份,而不是“姓族”的资格。

孝文帝定姓族时,采取的是兼顾魏晋旧门和本朝高官的办法,以三世官爵高下为准。这就将使许多本非名族但有功本朝者进入门阀行列,或为之提供了以此要求门阀资格的可能,从而使士族标准趋于含糊。

这些士族门阀向来不屑为伍的“佞幸小人”甚至宦官,居然担负起了“该鉴氏族,辨照人伦”、“清定门胄,品藻高卑”的中正之职,那么中正制度及其为之服务的士族政治的衰微征兆,就已是较然可见的了。

北魏孝文帝确定的“门尽州郡之高”一条,至北齐已开始被打破了。一度被士族独占的秀才之途,开始恢复原有的向社会各个阶层开放的特色。这就为察举制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因为,只要士族在察举上拥有优先或独占的地位,考试入仕的途径,就不可能向一切人开放;以招考和投考为主要特征的科举制度,也就不会诞生了。只有打破门第限制,才能容纳更多的来自各个阶层的士人,在考试面前作公平竞争。

在周、隋(特别是隋前期),尽管官僚政治发展迅速,但在察举方面,不采用策试之法的、主要面向吏治人才的特科尚较活跃,而传统浓厚的、以策试取人的秀才、明经等科虽然被承袭下来了,但王朝对之的态度却是有保留的。

那些文化上处于劣势,政治上又备受当朝姓族歧视的下层少数族官兵,以暴力作为回报。此后北齐与北周,与孝文帝锐意汉化的政策相反,都采取了许多“鲜卑化”的措施,以获得鲜卑武人的支持。在北齐,“鲜卑共轻中华朝士”,如厍狄伏连“不识士流”,衣冠参军动遭捶楚;韩凤“尤嫉人士”,动辄骂云“狗汉大不可耐,唯须杀却”,“若见武职,虽斯养末品,亦容下之”。秀才举而迁延不调的情况,也因而出现了。

知识群体的动态,一直是影响王朝选官的重要因素。中古士族政治形成之后,王朝不得不保障其入仕特权。而士族的素质和兴趣在于文学,王朝也就无法绳之以吏事,所以秀才对策便不能不为文学之风所浸染。后来门第限制虽已打破,然而士风已成积习,秀才科重文采的传统,已有不可移易之势。

由于鲜卑尚武风习的传统影响,由于保证军功官僚集团自身利益的要求,由于对山东及江南士族的疑忌排斥,由于官僚政治的复兴带来的重新确认文官选拔标准的要求,由于察举策试已集中于文辞经术而无关于政务吏能的发展状态,那么在周隋之时,王朝对选拔吏才的特科尚较重视,对采用策试的岁贡诸科则颇有保留,就是很自然的了。

正是由于北方少数族的军事部族制度与组织的力量的巨大冲击,以及由此而来的不同文化的碰撞融合,才使中古士族制度趋于衰微,使官僚政治恢复了活力。周隋王朝在皇权——官僚政治的复兴与发展之上,有承前启后的卓越成就;这在事实上,仍然是为察举制向科举制的演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唐代对应试之士子,不再假以官员的冠服,投考者一般都穿着白色麻布袍衫。所以人们将进士及第者,称为“白衣公卿”、“一品白衫”。

察举岁贡初行考试之法时,它只是一种辅助性的检验;当时的察举标准是多元的,德行、功次、吏能以及吏员供职的经历等等,都构成了察举资格。所以史传中对考试等第很少记载,反映了时人对之的重视是有限的。但随着考试日渐成为察举的中心环节,考试等第的记载就愈来愈多了。北齐落第者的出现,标志着察举策试,与“纯粹的”或完全意义的开科考试制度,更为接近

在初行察举之时,举士即等于举官。虽然此时也有钻营请托而求举之事,但这不但属于非制度现象,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求举”与考试无关:他们所求的,是由秀孝身份直接而来的官位,而不是一个检验才学的考试机会。但随着察举的重心逐渐转向考试,情况就逐渐发生了变化。我们看到,刘昼与马敬德所求的,只是一个考试的机会;刺史举之为秀才,也仅仅是给予他们这样的机会而已,并没有就使之得官。

隋代秀孝仍然不能自由报名。又据《隋书·高祖纪》开皇七年春正月:“制诸州岁贡三人”。但并未明确规定包括哪些科目。大约刺史可以根据情况自由决定,在秀才、孝廉、明经等科目间加以选择。得举者中有一些举前居职,但这已无关紧要。只要允许自由报名,并取消员额限制从而使等额考试变为竞争性的差额考试,那么,察举到科举的最后差异就将不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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