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看 《月亮与六便士》时,看到这样一段话:如果我能正当地加以评判,那很多书真的是作者精益求精、呕心沥血,甚至终其一生的成果。而我从中得到的教训是:作者应该从写作本身,从思想的宣泄中获得快乐;至于其他,都不必介意,一本书或成功或失败,或赞誉或诋毁,他都应该淡然一笑。
这种对写作的热爱程度,我恐怕永远不会到达。想想自己开始每天日更自己的随想,那都是带目的性的:我希望提高我自己的写作水平,已达到赚点生活费的目的。如若告诉我,我一个仔也不会得到,那么我可能就不会坚持下去了。
说到底,我还是不够爱阅读,不够爱手边的书籍。我看书和写作一样都是带有目的性的,我喜欢看能实实对自己有价值的书籍。那些文学类我几乎不怎么去触及。
如果不是发自内心的爱书,发自内心的爱写作,不计得失的写下去,那可能这条路,我走不远。
这两天在豆瓣上关注了两位豆友,关注她们是被她们爱书的样子所吸引。我一边浏览着她们所看过的书单,一边惭愧于自己知识的贫瘠。
当有一天,我听说写作也能挣钱后,我就开始想着自己正好全职在家,边写文字,边带娃。但是十几天下来,我发现自己和她们的差距太巨大。晚上娃睡着我也困了,而早上我起的也不早,一天能用在看书写作上的时间太少了。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没有那么多时间的付出,如何能够成功!如此周而复始下去,我的写作之路也只能是一个白日梦而已。
最后我想引用卡夫卡的一段话结束我今天的自娱自嗨。
“我经常想,我最理想的生活方式是带着纸笔和一盏灯待在一个宽敞的、闭门杜户的地窖最里面的一间里。饭由人送来,放在离我这间最远的、地窖的第一道门后。穿着睡衣,穿过地窖所有的房间去取饭将是我唯一的散步。”——卡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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