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3批次征地告知书
征 地 告 知 书
冀州镇彭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衡水市冀州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区纬三路西侧规划四路北的土地,该地块面积约0.005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7.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25日
征 地 告 知 书
周村镇北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衡水市冀州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区纬三路西侧规划五路北侧的土地,1号地面积约2.082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7.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3月25日
征 地 告 知 书
周村镇北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衡水市冀州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区纬三路西侧规划五路北侧的土地,2号地面积约1.6324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7.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25日
征 地 告 知 书
周村镇北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衡水市冀州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区纬三路东侧规划五路北侧的土地,3号地面积约0.557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7.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3月25 日
征 地 告 知 书
周村镇北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衡水市冀州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区纬三路东侧规划五路北侧的土地,4号地面积约1.710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7.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3月 25日
2019年44批次征地告知书
征 地 告 知 书
冀州镇彭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衡水市冀州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区迎宾路南侧、建设路东侧的土地,该地面积约2.502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7.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3月25日
2019年45批次征地告知书
征 地 告 知 书
周村镇北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衡水市冀州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区纬三路西侧规划五路北侧的土地,1号地面积约1.575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7.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 3月25日
征 地 告 知 书
周村镇北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衡水市冀州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区纬三路西侧规划五路北侧的土地,2号地面积约1.1148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7.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 月25日
2019年47批次征地告知书(北曹庄村)
征 地 告 知 书
周村镇北曹庄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衡水市冀州区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南区纬三路西侧规划四路北的土地,3号地块面积2.2037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衡水市冀州区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87.75万元。
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衡水市冀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 25日
发布机构:冀州区国土局
发布日期: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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