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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
中国自春秋公羊学形成以来,即以标榜天下大一统主义的历史哲学为当然。可是历史哲学与历史现实是有所分别的,与天下大一统理想背道而驰的现实事态,在历史上层出不穷。南宋时代正是天下世界二分化的时代。这种天下二分时代的矛盾结构与动态——南北间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历史过程,的确是中国史上值得研究的重要场景之一。
而是在人类各项活动中,专门将焦点集中在政治本有现象、政治权力运动过程上,亦即就所谓狭义的政治现象加以记述者。举凡政治权力,尤其是国家权力之取得、支配与维持,国家权力之行使等政治势力间的政治斗争,国家意志或基本国策之决定过程,以及存在于其背后的影响等利害状况之检讨,皆为其中心内容。由于在人类各种团体中,没有比国家更强大的权力体,也没有比建立国家更重要的行为,所以,在把握某一时代的历史个性问题时,政治史占有独特的枢要位置,也是当然之事了。
政治史的研究对象就可整理为(1)国家统治机构、制度,(2)国家意志、政策,(3)重要政治事件,(4)政治主体、政治势力等四者。
可谓是流寓地主—士大夫代表的赵鼎,虽因秦桧而罢去相位,却在绍兴买置族田,至其孙赵监已成昆山地方有力士族,娶苏州名门范仲淹五世孙范之柔女;而在北方人秦桧之下任参知政事(副宰相)的王次翁定居明州,其子王伯庠出任御史,被视为是明州“衣冠盛事”
以往所谓君主独裁体制、皇帝绝对专制体制,都是在国家制度上检讨描绘皇帝面相。可是透过政治过程观察皇帝,才能具体地描绘出现实中的皇帝面相,而我们也才可以藉此测定国家体制与现实间的落差。
岳飞虽死,他英雄的战斗精神,攻击敌人时所展露的智慧,所表现的崇高民族气节,不断地鼓舞着中国人民,培养中国人民的民族斗志。尤其是鸦片战争以后,当外患长期持续之时,人民始终纪念尊崇自己的民族英雄岳飞,用他的事迹作为教育自己及后代的教材”
本书主要记述南宋第一位皇帝高宗时代的政治过程,基本上,这由两个部分构成。其一是自南宋政权从诞生到稳固,即所谓南宋政权确立的过程,其二是已确立之南宋政权如何维持、运作暨变动的情况,亦即如何继承绍兴十二年体制的过程。
要恢复因外敌、内乱而乱上加乱的乡村与国家间的关系、纽带。南宋朝廷既想要继承并恢复中央集权体制,就必须让国家重新全面且一元地掌握领域内所有的乡村,并且将乡村置于路、州、县的体制之下直接掌控。特别是之前时局混乱之时所曾试行的种种间接支配方式——如藩镇制,纵然只实施了一部分,唯为了重新确立集权体制,南宋政权亦必须扭转这种情势。
建炎元年以迄绍兴十二年间的南宋政权确立过程,乃是关于南宋对金关系与收兵权两大政治课题如何定计决策的政治斗争过程。
既然无法指望继承政权的军事组织力量能够克敌制胜,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让金人改变甚至放弃追捕、歼灭赵构——赵氏唯一幸存者,还有立异姓的基本方针,自是与南宋政权确立具有同等意义的重要问题。
《续资治通鉴》(清毕沅撰,以下简称《续鉴》)卷九八建炎元年五月丁酉条谈到:“初制,殿前、侍卫马、步司三衙禁旅,合十余万人。高俅得用,军政懈弛。靖康末,卫士仅三万人。及城破,所存无几。”
这种无统制关系、不断扩张又散漫的军事势力,也在各种状况中陆续地被淘汰、整理,并渐次集结在有力的领导者(将军)之下,所谓家军体制由是而生(8)。甚而演变成“今日之兵,隶张俊者则曰张家军。隶岳飞者则曰岳家军。隶韩世忠者则曰韩家军。相视如仇雠,相防如盗贼”(《要录》卷一三七,绍兴十年七月乙卯条)。
这种即位方式在日后也曾带来问题,如建炎三年(1129)三月,杭州禁军因恩赏问题而发生叛乱(明受之变),被迫退位的高宗简直无计可施,禁军中全无忠心护卫之人,幸赖吕颐浩、张浚、韩世忠、刘光世等人组织勤王军,才打开局面。
赵鼎、张浚、秦桧等不同官僚集团——政治势力的领导者们,在收兵权一事上都同样地尽力。尽管他们在对金政策上激烈对立,却都一致认为,军事力量应归皇帝一人统辖。于是,政治势力虽有所交替,收兵权的政策却始终一贯。这也暗示了在南宋政权确立过程中,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政治课题。
宋军之统一,皇帝统制力的恢复,使金提出和议——改变了金的对宋基本方针。所以,收兵权在对金关系上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力。在这层意义上,比起其他政治课题,收兵权在南宋政权确立的过程中,也就因着前述对金关系的逐步趋于安定而具有特别的意义。
绍兴二年乃是叛乱情势逆转的分界点。再者,山内也认为,四大家军——张俊、韩世忠、刘光世、岳飞的军队——于绍兴二年底成立(11),或许也与这种趋势密切相关。
在地地主的动向,关系着叛乱情势之扩大与否,或能否平定
只要科举制还存在,在混乱、动荡中几无统治能力的南宋朝廷与士大夫地主们,就还能维持其一体感,士人对继承政权的忠心,也就能继续保持。据《文献通考》卷三二《选举五》所见之“宋登科记总目”,建炎二年,进士四百五十一人,绍兴二年(1132),进士二百五十九人,四川进士百二十人,之后,绍兴五年、八年、十二年、十五年、十八年、二十一年、二十四年、二十七年、三十年亦各有二百数十人至四百数十人不等的进士登科。即使是在建炎元年至绍兴十二年外敌内乱最严重、环境最恶劣的时期中,科举考试仍然规则地定期举行。这个现象的确值得注意。
政治过程是由扮演政治主体的政治势力所构成,结成集团的政治势力之运动总和即为政治过程。这样一来,政治过程的分析、记述对象或单位,就是政治势力。所以政治势力就是历史的存在,不能抽除历史的成分。
讨论到官户层(衣冠形势户)时,我们就必须想到,这是随宋代科举制度而起,经由人为、政治性培育所组成的群体。亦即官户的出现,始自唐末、五代的在地土豪们(形势户)参加宋朝实施的科举选拔考试,被承认具有任官资格——统治集团的成员,并被赋予特权。
这种为对抗外来压力,因自卫而有的自律性暴力编制,一旦在土豪的指导下形成暴力组织,则也相对地具有支配隶属农民、周边农民的武力机能。也就意味着在地土豪是一种权力的存在。
如前所述,在地有力地主、土豪构成了政治主体,掌握了基层权力,不过一般却不直接参与政治过程。相对于此,以在地有力地主即土豪为母体,由其中崛起的地主出身官僚群——社会史所称的官户层——才是宋代政治史的主角,是政治过程的主要参与组成分子,也就是先前金毓黻所谓“宋代为士大夫政治”的士大夫们。
此一阶层之所以能以一新兴阶层崭露头角,在社会上占有一定位置,北宋第二任皇帝太宗推行的科举制助力甚大。太宗改革科举制度的重点有二:(1)大批录取以求一般化。(2)引进解额制。就(1)来看,太祖治下十八年间,进士科、诸科合计取用402名,至太宗统治的二十七年间,则大幅提高为4685名,到了第三任的真宗时期,则于二十五年间取士5092名,确定了高额录取科举官僚的政策(24)。而宋政权之所以如此做,是为了要克服五代的武人权力体制,改采集权的文人官僚体制。
太宗的改革使科举制度的风格为之一变,成为一种结合宋政权与五代以来在地地主、土豪的制度,也是一种让地方有力者得以参加权力中枢的办法。
而在无法保证子弟世代都能通过科举考试的情况下,官户、地主官僚们为维持其特权与优越性,还有另一重办法可用,那就是子女的婚姻,藉婚姻与有力氏族结合而成为名门,或是靠着荫庇起家,以继承官户的特权。
宋代士人离开本籍,移往首都及其周边地区,或是迁往江南等富裕地带的现象,清代赵翼已举出相当多的事例,并且指明“宋时士大夫多不归本籍”
士人、官户迁居至首都或富裕地区的现象,具体表明了他们与其基层社会或母体违离的事实,这与前述藉通婚名门化,藉荫起家,乃是同样的社会趋向
总而言之,王安石的改革目的在于建立皇帝一元的经济营运,却为任职的官僚们一举打开藉法、制度致富的门路。
北宋末期的新旧党争是由蔡京等新党赢得胜利,其实,此时所谓的新党,不过是一些毫无改革理念的徒党而已,是王安石集团以外的另一种政治势力。可是由于他们取得财货的方式源自王安石的改革,故无论在当时或是后世,都把北宋末年的权门视为王安石的同类。
北宋末的权门集团却利用这种聚集方式扩大自己的财富,而其聚敛对象正是拥有地方财富的地方地主们。换言之,权门的掠夺对象并不是一般的小农,而是向财主们征敛,以累积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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