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收到一个微信,竟然是多年不见的他。 我的初恋。
认识他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但所有的一切就像发生在昨天。
那是一个春天的上午,在乡下,我去妈妈所在的工作组驻地取东西,他正好出门,我们差一点撞了一个满怀。凭借着我的舞蹈功底,一个侧身蹉步,把他让了过去。他的妈妈也在工作组里,跟我妈是好朋友。
他匆匆忙忙走老远了,他妈妈突然发现放在地上的篮子没带走,赶紧追出门喊住了他,我不由自主地接过篮子跑出去很远,追上了他。就这样我们算认识了。
他是当年我在乡下认识的所有人里面最最帅气的人,我更是所有姑娘中最漂亮最神气的那个人喽!
记得茨威格《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里有这样一句话:“我爱他,与他无关”。
从来都是被所有目光追随的我,那一刻像着魔似的,有一股力量推着我,想近前仔细看清楚他的模样。
也许这就是所谓“爱”的萌动吧?
他的眼睛特别好看,深深的双眼皮毛茸茸的睫毛,看人的时候仿佛隔着一层淡淡的云雾,有点儿外族人的样子。他身材不高却相当精神,走起路来脚下生风,黄军装里面白衬衫干干净净,袖子卷起来的地方也白得耀眼。
我把篮子递到他手上,就这样直着目光眼神在他脸上停留了几秒钟,看得他倒是有点儿不好意思了。
那时我在公社中学念高中,作文挺优秀的,在那一方穷乡僻壤也算远近闻名的吧!
他是知青,带了不少文学名著下乡。
在往后的日子里,他非常乐意把所有的名著都借给我看,而我正好求之若渴,像海绵吸水那样汲取着书中的营养,然后去润色我的作文。
用文采飞扬、同学景仰来形容我当时的况味,恰如其分。
他们家住在离学校不远的地方,我们家在四五里路之外。有时候他借故蹭在我们几个同行姐妹旁边,一直跟着走到村口,然后回头走回去;节假日他就拿着几本小说坐在村口大槐树下等着我去拿。我们约好了每个星期我跟他换一本书。
他们家的书很快被我看完了,他就想法子到处借书,然后送来。有几次为了能借到好书,他还专程去别的公社知青点,软缠硬磨地为我借书。
要知道,我们公社在一个小岛上面,根本没有汽车,走出公社,最近的15里,最远的25里。再加上磨蹭周章,一去一回,真的费神费力呀!
可是他乐此不疲,这大约就是爱情的力量吧!
读过的书,我基本都是“过目成诵”,有机会只有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我就模仿故事里人物的不同身份,演绎书里的各种情节对话,可谓绘声绘色呀!
他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表演”,常常尽情的笑着为我鼓掌,露出了左边的一颗虎牙。
后来,我父母不在家的时候,他也会悄悄地来家里坐坐,但我们的心总是在外面,喜欢月光下的麦香和星光下的土香。
有一次,在那通往外面最远的路上,我们整整走了一夜,不觉间走到了小岛伸向湖里的犄角之地。
微风轻轻追随着我们,一路送来远远的犬声和淡淡的清香。那一夜,我觉得这就是我青春岁月最美好的样子。
……
中国的老话“天时地利人和”,其包涵的宏大哲理,在往后生活里慢慢的教育着我,什么叫做“时宜”!
原来生活不是我当时想像的那样,世事变迁才是永远的不变。可是它让我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精神的身体的。
就在那个晚上的一年以后,他顺利的考上大学,而我因为早恋,疏忽了学习的全面发展,甚至没有勇气走进高考考场。
过后的情节,就像所有类似故事一样,分手、隔绝。
可是没想到,今天一大早收到一个微信,竟然是他……
尽管我已经过了天命之年,但心里那一块好久不愿去触碰的地方,还是感觉到了什么。
我没有即刻回复他,暂时让他等待着吧。
爱情已然走远,算是曾经的伙伴吧?好像又不是那么简单。
再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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