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了一点之后,每天写五百字,写着写着增加到七百五十字。会重读,次日再重读,反复的读,直到这个段落远远落后了进度,才继续往下写。
做过生意,做过记者,做过各种事情,然而唯一一直在做的就只是写作而已。
阿根的洗衣店就开在小区里,生意还不错,尤其到了周末,总要忙到晚上八九点才回来。阿根就住在小区里,锁上店门,两分钟便能回家。
阿根业余最大的爱好便是写作,每天写一千字左右。写得好不好阿根不敢妄评,反正也不够去加入很多作家协会的资格,自娱自乐而已。
老婆燕子对他颇有微词,认为一个大男人不好好研究怎么挣钱,一回家也不搞卫生做家务,就知道抱着本书,实在是不够爷们。
燕子是个能吃苦的女人,在老家时燕子就以勤快著称,又不爱打扮,因此很得村里人的喜欢。乡亲们都说谁若是娶了燕子,那是他前辈子修来的福。
那时的阿根也真是帅气,留着港台明星的分头,穿个白衬衣,衣冠楚楚。两个人在村里便对上了眼,有一年过完春节两人都上广东打工,坐同一趟车去,路上便恍如小两口了。出门在外,互相照应,日久生情,到了年底回家,这门亲事就算是定下来了。
婚后的燕子不想在过打工人的生活,于是和阿根商量一起去市里找点活干。燕子想,去市里毕竟离家近,家里有什么事能够有个照应。但是有了孩子,放家里也方便。阿根听老婆的话,两人便去沙湾市找活干。一开始两个人在工地做小工,后来燕子怀上了孩子,便不再干苦力活,去了一家名为洁丽的洗衣店打工。
城里人都不爱自己洗衣服,生怕弄坏了自己的金贵双手。即使有了洗衣机,主妇们也懒得动手,尤其洗完衣服还要熨一熨,太麻烦。因此洗衣店的生意很不错,时间一长,燕子便动了心。心想着如果自己当老板开一家,那该多好,挣得钱都是自己的,干活辛苦也值得。燕子把这个想法告诉阿根,阿根都吓一跳。当惯了打工人,想都不敢想去做老板。燕子却胆子大,敢想敢干。
“我们再打一年工,存下来钱,先找个小门面开起来,慢慢做起来。”
从心底说,阿根是个书生气十足的男人,本没有什么大的梦想,只想着安安稳稳过日子,不饿着不冻着就行,到底是个乡下人。阿根不禁佩服老婆的勇气和志向来,他愿意努力干活,争取早一天实现老婆的梦想,早一天过上好日子。
省吃俭用一年下来,两口子竟然存下来四万多块钱,这足够开一家小门店了。新的一年开始,燕子天天出去找合适的门店,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东找西问,最终挑下了一个十五平米的小店。一番收拾,做了个招牌,做了几个衣架,又买了台旧的缝纫机和熨烫机。至于洗衣服的设备呢?燕子有办法。那就是谈妥了一家洗衣店,把衣服送过来洗,自己从中赚个差价。
早出晚归,笑脸迎客,燕子的小店生意还不错,两口子脸上也常挂着幸福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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