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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国富论(十八)

我眼中的国富论(十八)

作者: 第二支笔芯 | 来源:发表于2019-06-25 12:36 被阅读0次

    如何去理解“死资财”与“活资财”?很多人会说就像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也不完全是。在以前旧社会或者古代封建时期,那些富裕家庭里当家里有人去世后,会在墓里边放许多的贵重物品,包括金、银、玉等作为陪葬品,这些东西在没有突变原因的情况下就永远的留在了地底下,这一类的资本就变成了死资本。当我想到这里我笑了,难道银行是盗墓贼?把这些东西挖出来重新让其流通?当然不是,当我放后看的时候,书中又解释道:“在国内流通的金银币,如果一直在商人手上,依然是现钱的时候,也就是死的资财,在一国的资本中,虽然是极有价值的一部分,但不能为国家生产任何东西。”有很多人包括现在,他们辛苦奋斗了一辈子,也攒下了一定的资产,可他们由于文化的不足或者其他原因,他们并不会选择将钱存到银行里,或买几个理财产品等,就只是放在家里藏起来,以备不时之需。这些钱在市面上流通不起来,便成了死钱,然而银行选择将这些纸币换为金、银等,将这些放在家里,这些死资产便活了起来,至少解决了一大部分的死资产。说起流通,我将其放到了第四篇,我觉得那样更相似、更好理解,省的东一棒子西一锤子显得太乱。有一种劳动,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却不能够。前者因可生产价值,可称为生产性劳动,后者可称为非生产性劳动。看到这个点是我茅塞顿开,我们可以通过劳动来获得我们想要的生活所需,如果家里添了新丁或者有了大的开销,劳动人民便可以多种一亩地或者增加地里的收成来应付这额外的。一所工厂如果经营的尚好,必然增大他的生产品,雇主便可以雇得更多的工人,增加劳动力,本来一个人需要干三份工作,在又雇得两人后便可大大分散工作量,使的工作速度大大的加快,这些便可称作可生产的劳动。在以前封建时期,各个贵族名后家里会有丫鬟、家仆等奴隶来服侍他们,这些人的雇佣,都不会为你带来利润,当然,奴仆的劳动也有他的价值,所以他就会取得其应得的报酬。很多职业也与家仆很相似,如牧师、律师、医师、文人;如演员、歌手、舞蹈家。在这一类劳动中,即使是最低级的,亦有若干价值,支配这种劳动价值的原则,就是支配所有其他劳动价值的原则,这些类似的工作都是随生随灭的,有需要则有报酬,无需要则吃老本。无论做什么工作,我们付出了劳动就会获得应有的报酬,听别人说年入百万、月入一两万的我们可以为他的工资为高报酬,他便可称作富人。当然,与我们这些实习生来说一个月两三千的工资对比,他们确实比我们更进一步的达到富人的程度。但我们往往没有对于贫富有个具体的概念,我们都以为有钱即为富,无钱即为贫,从古至今,皆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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